孙蒙不确定自己刚才说的话有没有被孙主任听去,急忙收回来,一本正经的保持安静。 结果,下一秒,旁边的死丫头就把她给出卖了! “孙主任,这个女人好不要脸,她竟然说你不正经,还说你摸她手!” 孙蒙:“……” 妈呀。 这个死丫头,难道她不知道,两军对垒,不殃及池鱼吗? 她这简直就是拿着刀嘎嘎乱杀! 孙蒙被她给震惊得,脸颊刷的一红,感觉到孙主任清澈的眼神,简直不敢抬头。 从昨天到今天,她觉得自己里子面子全都没有了。 “手给我。”不知道孙主任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坐下后,就对孙蒙吩咐。biqubao.com 孙蒙只能拉耸着肩膀,木讷的将手抬起来,递了过去。 孙主任握住她的手,放在手心,拿起药包之后,他突然停顿,看向旁边的王欢。 “出去,别耽误我看病。” 王欢:“……” 孙锐平时对她冷淡就算了,还两次当着一个不怀好意的女人凶她。 傲娇劲儿上来,王欢赌着气,扭头出去,将门摔得发出砰的一声! 孙锐眉头微皱,不过他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将手里的药包,放在孙蒙的手腕上热敷。 “这个药包得敷半个小时,你拿回去之后,每天早中晚三次,能有所缓解,另外药膏坚持用。”孙锐将她的手放下,就将自己的收收了回去。 “嗯……”孙蒙尴尬得,连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 这时,她又感觉到,诊室里无比的安静,安静到对面的人有一丝一毫的动静,她都听得清清楚楚…… 对面的男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书,专注的看着。 孙蒙只敢稍微抬眼,偷偷观察,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由上至下,男人的瓜子脸,浓密的眉形,被冗长睫毛遮住的眼睛看着书本,是那样的专注。 他的鼻梁也很高,嘴唇呈淡粉色,自然的抿着,显得他安逸而淡然。 孙蒙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看着,突然觉得心跳快了一些。 乃至他忽然抬头,四目相对时,她的眼神闪躲的有些狼狈。 “小姑娘新来的,年纪小,不懂事,有得罪的地方,你多多包涵。”孙主任纯是同情王欢,才替她说了两句。 孙蒙嘴角一阵狂抽,刚好赶着机会,借坡下驴。 “呵呵,没事,其实我刚才那么说,就是气她的,孙主任要是听见了,别跟我计较。”孙蒙解释完了,才敢正视孙锐的眼睛。 刚才真是尴尬啊,果然,人就不能说瞎话,不然被拆穿就是被打脸! 孙锐笑了笑,此时夕阳已经尽退,他的诊室里开着灯,明晃晃的白光打在他清俊的面孔上,那双黑亮的眼睛,格外澄澈。 “没事,你说的也没毛病,这双手长得很漂亮,正常男人都会想摸几下。” 孙蒙:“……” 这这这。 她怎么觉得,自己被调戏了! 不对,应该是调侃! “孙主任别开玩笑了,你是骨科医生,啥样好看的手没摸过。” “不多,找我看病的都是老年人。”孙锐端起他的茶杯,起身,从暖壶倒了杯温水。 回头看见孙蒙,歉意的说道:“不好意思,我这儿没有备用茶杯。” “不用,我不渴。”孙蒙回道。 等到孙锐走过来,拿起她手腕上的药包,她才发现,半个小时,竟然不知不觉过去了。 收回手腕,她面对着身穿白大褂,斯文俊秀的男子,心跳再一次失速。 孙蒙当然知道这代表什么,她跟李国强刚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她心里一边嫌弃自己的‘喜新厌旧’,一边,还要装作自然的面对孙锐。 “今天麻烦你了孙主任。” “不用客气,你坐过去,我看看你的脚。”孙锐指了指诊断床。 孙蒙顿时又想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这个人,怎么就是跟她脚过不去呢? “不用,我感觉已经好多了,没事儿的。”孙蒙想要往外走,奈何脚上的伤不给力,疼得她脸都失去了血色。 “坐过去,检查一下我放心。”孙锐再次重复。 于是,孙蒙只好坐过去,见孙锐要给她脱鞋,她赶忙自己动手,三两下将皮鞋跟袜子退掉。 心说还好,今天几乎没有走路,脚上应该也没有味道。 孙锐握着她的脚踝看了看,她脚指甲被夹的地方,本来只是下面出血,因为白天穿了鞋,淤血已经发黑,还有脚指头四周的淤青都显露出来。 “没上药?”孙锐问。 孙蒙摇头,回道:“今天早上上过,白天要工作,没时间。” 孙锐起身,又坐回到了诊桌上,像是面对着什么难题,迟迟没有写下一个合适的药方。 并且这种感觉,也让孙锐觉得陌生。 他看过那么多病人,都能做到心里无波无澜,偏偏从昨天,遇到这个叫孙蒙的女人,明明都是一些不需要特别处置的小毛病,却总让他陷入困境。 他的脑海中在快速过滤,能够恢复伤口的药。 云南白药已经是最好用的,她的伤在指甲里,慢慢休养是必然的,耽误工作也是必然的…… 在孙锐纠结的时间里,孙蒙就那么看着他,等待他找到新的处置方案。 可是等了半天,她看见孙锐什么都没写,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来到她面前,看着她脚上的伤,他眉头皱成了川字。 “明天开始别穿皮鞋,穿宽松点的运动鞋。” 孙蒙却下意识反驳:“不行,我是设计师,上班必须穿皮鞋,这是规定。” “那就请假,反正你的手也画不了图纸。”对于孙蒙的包圆,孙锐一直都记着。 孙蒙并没有留意到这点,因为不能工作,她显得有些气愤。 “你说得轻松,我们公司有很多业务的,请假一天,你知道耽误多少事么!” “这么敬业?”孙锐眉头越皱越深,显得更烦恼了。 “跟敬业没关系,我只想对我的工作负责。”孙蒙有着自己的坚持,她也看出孙锐没有办法了,于是弯腰,将鞋子重新穿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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