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打开房门,被窝里,女子睡相正憨,由于屋里的温度不够,她紧紧的裹着被子,头枕了一半的枕头,微张着小嘴儿,脸颊睡得红扑扑的。 江墨沉在床边坐了下来,看着她的睡眼,勾起了唇角。 小丫头比他小了整整八岁,看起来,还跟个小姑娘似的,身体柔软的,让人看着就想欺负。 江墨沉最终还是忍住了亲她的冲动,知道她喜欢干净,他先去洗手间洗漱了一通。回来后,怕身上的凉气激着她,隔着被子暖了好一会儿,等到身上热乎了,才躺到她身边。 小丫头在梦中似乎有所感觉,主动向他靠近,一整团都塞到他怀里,又乖又老实。 江墨沉在她额头上吻了吻,心情极好的闭上眼睛,跟她一起睡去。 …… 歌舞厅在春城刚刚流行起来那会儿,过来玩乐的都以大老板为主。 因为行业暴利,春城南区整整这一片,都被渲染了彩色的霓虹,国内红灯区的起源,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 不过自从zf为了拯救失足少女,减少这个行业给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将这一片进行了整治,这里的环境就干净多了。 慢慢的,歌舞厅被打上的标签不再是不光彩产业。 更多的年轻人,都喜欢来这里消遣。 一身清俊的男人,骑着拉风的赛级摩托车来到了一家歌舞厅门口。 他身上穿着酷酷的黑色皮夹克,下身机车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高档皮质马丁靴,拽拽的走了进来,一看就是这里的常客。 “欢迎光临,先生,请问咱们是几位?” 穿着单薄的迎宾小姐,殷勤的走过来迎接。 “没长眼睛,不会数数?”男人一双桃花眼,刁钻的透着几分厉害。 迎宾小姐被噎了一下,知道这是位不好伺候的主儿,躬了躬身就退下了。 男人吊儿郎当的走了进去,在吧台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先生要喝点什么?” “把你们这儿最烈的鸡尾酒,给我来两杯!”男人脱下了身上的皮夹克,随意的搭在旁边的椅子上。 调酒师立刻开始调酒,很快,就将一杯鸡尾酒,放在他面前。 “它叫沉睡不醒,先生喝的时候,不要太急。” 男人压根儿不理会,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似乎对酒的烈度还算满意。 很快,一杯烈酒下肚,他拿起了第二杯。 狭长的眼睛落在舞池,饶有兴趣的在摇摆的身体上扫过。 犀利的眼神,好像是一道扫描仪,最后,他的目光定格在一个穿着露脐背心,紧身牛仔裤的女人身上。 从背后看去,女人柔顺的长发披肩,随着她腰肢的摆动,飘逸松软,她的每一个舞姿都柔美的像是霍乱世界的妖精。 男人一眨不眨的欣赏着,不知不觉,手里的酒又见了底。 “啧,就这个你管它叫沉睡不醒?”男人开始向调酒师吐槽。 调酒师也是一脸意外,正常人喝了这种酒,一杯酒醉,这个人喝了两杯,竟然什么事儿都没有! 看来是碰到高手了。 调酒师面色严肃,愣了半天,又重新调了一杯,这一次,xo的分量加倍,多加了两块冰综合过,他将高脚杯推到了男人面前。 男人拿起来品尝,转身再看向舞池,却发现,那道赏心悦目的身影,已经不在那一处了。 摇了摇头,男人心里暗暗可惜。 那之后继续在舞池里搜寻,始终都没能找到,比那道身影更好看的背影了。 …… “宛若,你何必要一直留在学校教书?说真的,那根本没有什么前途,我们班好几个铜同学,都在出国镀金后,回国就成了知名的设计师,现在一个个的,在时尚圈混得风生水起,你就一点儿都不羡慕?” “我并不羡慕,与其硬往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圈子里面挤,我更喜欢带我的学生,教书育人,看着自己的学生一个个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那种满足没经历过,永远不会懂。”许婉若端起酒杯,轻轻的砸了一口杯子里的红酒。 女同伴却撇了撇嘴:“就你?还是算了吧!你的学生不了解你,我们还不知道?你的个性,根本就不是能踏踏实实生活的,老师的工作那么刻板,你每天压制自己的天性,不憋得慌!”biqubao.com 许婉若勾起唇角,侧眸朝同伴看去:“说的好像你很了解我一样。” “我跟你大学四年同窗,当然了解你,宛若,你可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斯文,老实给我说,大学毕业你跟刘政分手以后,交过几个男朋友了?” 同伴不经意间提到的故人,让许婉若的表情一顿。 那个男人……似乎已经是很久远的人了,久远到,他仿佛跟她只是见过了几面的陌生人。 同伴见许婉若陷入沉默,好奇的八卦心上来了。 撞了撞她胳膊,问道:“妈呀,你不会还没忘记那家伙吧?我之前在国外见过他好几次,每一回身边跟着的女人都不一样,黑的白的,高的矮的,他还真是不挑食!” 许婉若没有说话,只听同伴在一旁聒噪个不停。 而同伴生怕许婉若迟迟放不下,一直在说刘政的坏话。 “那好像是他才出国的两个月,我就碰见他跟一个金发女人打的火热,他那种人,天生就是花心汉,女人在他眼里就是消遣,他不会认真对待任何一段感情,要我说,宛若,你当初就是被他的外表给骗了,他就是过分彻头彻尾的混球,压根儿不值得你认真!” “没错。”许婉若发愣只是在感受自己的心情。 现在感觉清楚了,其实她早就放下了,并且不受他的任何影响。 至于,这些年为什么没有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没有碰到让她一眼倾心的人吧。 就像有句话说的,当你遇见了那个让你惊艳一生的少年,后来出现的任何人,都只是他的背影。 许婉若不想寻找代替品,她要找,就找一个比刘政更让他有感觉的男人。 重新去爱一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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