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凝雪被江墨沉陪着来到商圈,顿时就解放了天性,开始了她的买买买。 看得出来,在部队的那一个月可把她给憋坏了。 现下在商店里,但凡是她喜欢的东西,都要收入囊中。 江墨沉就从老公化身成为‘劳工’,两只手都被她买的东西占满,苏凝雪仿佛不知道累一样,从一楼逛到四楼,每一家店都不错过。 最后,她在家具店里看中了一个沙发,恰逢她走得累了,坐在里面就不想起来。 这儿摸摸,那看看的,当销售员告知可以送货上门,苏凝雪眼睛都不眨:“那就买了!” 留下了地址,苏凝雪继续往前逛,她现在基本已经实现了经济自由,想买什么,不需要多考虑,说买也就买了。 江墨沉则是只要她开心就好,花不花钱的,这是她能赚,即便不赚,他也会供着。 何况苏凝雪并不是天天都出来败家,偶尔的一次罢了,有钱难买她开心。 “老公,我累了,脚痛。” 苏凝雪终于走不动了,跑过来挽住男人的手臂撒娇。 江墨沉示意她手里的东西,如果不买这些,还能抱着她,现在,总不能东西不要。 “早知道把赵靓带上。”江墨沉马后炮的说。 苏凝雪憋笑:“你这会儿倒是想起人家了,走吧,再坚持坚持。” 苏凝雪跟江墨沉把东西送回车里,就说什么也转不动了,下午的时间还有一大把,她想着做点儿正事儿。 “物流公司成立到现在我还没去看过呢,老公,你陪我去看看呗?” “可以。”江墨沉将车子开了出去。 …… 春城唯一的一家私人货运公司,由上个月成立,是由李国英控股,钱玉生、曲国兴、沈天齐与苏凝雪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李国英出钱如人还出力,占股四成,余下六成另外四人均分。 苏凝雪第一次来,门卫不认识她的车,将她拦在了大门外。 苏凝雪并不生气,反而觉得,门卫按照规矩办事是对的。 既然进不去,那就站在大门外头看看。 货运公司的场地内,不少车的货车都装上了货物,等待出发运送到下一个集散地点。 以及个别的车辆正在往上装货,工人们一个个都有条不紊,显得整个公司处处都保持秩序。 苏凝雪满意的勾起唇角,正看得专注,后头有车喇叭‘滴滴’两声。 苏凝雪一回头,看见李国英打开车门,从驾驶室里头下来。 “大哥!” “小五,你今天不是走了吗?怎么到这儿来了?”李国英惊喜的走了过来。 苏凝雪:“哦,我好奇公司怎么样,过来看看。” 李国英一瞧这架势,就明白了,叫来保安呵斥:“记住了,这是咱们公司的股东,自家人都不认识,干什么吃的!赶紧开大门!” 李国英发了话,保安赶忙去开门。 苏凝雪也得以进里面去参观,在厂房里,工人们也都在整理货物,打包、记录、归类。 除了没有后现代那样先进的设备,其它基本都是按照后来的快递公司运行的。 苏凝雪越看越满意,相信他们只要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拿下这一块产业,成为龙头,指日可待。 “对了大哥,二哥之前说的承包火车的事儿,谈得如何?” “这事儿都是钱老二再跑,他说问题不大,那就应该没问题。主要就是咱们公司才刚刚运营,客户有限,还没到需要动用火车的时候呢!” “是,还是慢慢来吧,或许等到秋天,粮食丰收的时候,火车就能用上了。” “嗯,另外我也让老三去南方联系做矿产生意,还有做钢铁的,跟咱们这一行都能搭起桥来,若能谈下两个长久合作,那生意就彻底稳定了!” “可以,大哥这个点子,想的很好!” 李国英面对苏凝雪的称赞,笑得合不拢嘴。 而苏凝雪,也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大哥,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在市区圈一块地,盖一座商业写字大楼,总共四十层,一层到五层弄成商场,六层往上用来办公,地皮我有现成的,大楼你有兴趣投资没有?” “盖商场?现在就要弄?”李国英现在正是赶上盖楼房的红利期,手头上已经有好几个大项目,现在又弄了一个货运公司,把身家几乎都押在这些个上头了。 再给她投资,难免有些吃力。 因为他知道苏凝雪一旦要做什么,绝对不是糊弄搞小作坊,她肯定要弄大的! 投资少了,根本就不行。 “是啊,你都不知道大哥,我今天逛商场,本来走路就够累的了,还要爬楼梯,还是爬四层,可把我给累坏了,我当时就想着,如果有电梯就不一样了。” 李国英被她逗笑了,“好好好,敢情你这是一头热,想一出是一出!商场早晚都得盖,你不找我,我也得找你,我考虑的是咱们内地的情势才刚好起来,别说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数有限,商户也有限,商厦弄好了,招租也是个问题,不如再等个一两年,这一两年,你先委屈一下吧。” 苏凝雪听了李国英的分析,觉得也在理。 毕竟在房产行业,他比自己的眼光更精准,“那好吧,那就再等等,先把咱们的货运公司放在首位经营好,不必房产行业差的。” “对,这个生意做好了,是可以吃一辈子红利的!” 只要世界上还有人,就会有需求,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资源交换,就少不得货运这个行业。 这是李国英能够想到的。 而苏凝雪则是在后现代见证过物流行业的兴起,当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人们不用出门,货就能送到家门口,这样的便利,放在现在,又谁敢想呢? 而且不仅仅是买来的快递,还有食物,也被以外卖的形式,被外卖小哥分发城堡,人在家中坐,饭从饭店来的日子,在将来也是会实现的! 苏凝雪与李国英交流了一会儿,看到了时间,就该走了。 晚上她跟江墨沉先回了趟公寓,正准备随他去部队的时候,接到了从中京打来的电话。 是孟章,告诉她下个月底,就要跟雷欧举行婚礼,邀请她一定要前去参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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