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525章 为你采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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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晓歌在竹南镇买好了菜,买了一副猪肝,猪大肠,已经路边摆摊卖的西瓜。
  秦晓歌打开门,突然红雁从背后一把抱住秦晓歌。
  “打劫,举起手,昨晚又到杨玲家一宿未归吗?她是不是比我要丰腴,更加的波涛汹涌,芳香四溢?”
  “昨晚原本打算回来的?结果一场大雨倾盆,我就留了下来,对不起,红雁。”
  “没事,你一点都不害怕,你就不怕我吃很大的醋,将你淹死在醋缸里面。”
  秦晓歌没有废话,搂过她狠狠地亲了两口。
  “西瓜,差点被你吓得掉到地上,还有我为你买了一副猪肝,给你补补血。”
  红雁看到西瓜,一点牢骚都没有了,笑了起来。
  “猪肝汤,猪大肠,还有魏红给我的白蘑菇,家里面还有半边鸡,晓歌,有没有买酒呀?”
  “喝酒?红酒?”
  秦晓歌记得红雁不喝白酒的,又是大姐拿出红酒,她倒是能喝一小杯。
  “米酒,晓歌,上次二婶给了我一瓶米酒,喝起来蛮好喝的。”
  秦晓歌点了点头,自己没有酒瘾,平时也不常买酒,不过红雁喜欢喝,秦晓歌打算到村里酿酒的村民家买一点。
  “晓歌,你一个大男人酒量还不如我,听说喝酒的女人闻起来也有一种酒味,你酒量不行,是不是到时候就不碰我了,要是那样的话,我就不喝了。”
  “你到安秀表姐家买点米酒,她爸酿米酒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喝一点,现在我去处理猪大肠。”
  等她买来米酒,秦晓歌已经打好猪肝汤,猪大肠焖黄豆已经在锅里面,也快好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招呼媳妇盛饭,秦晓歌将菜端上桌子,两人洗了洗手,喝着米酒,吃着猪大肠,这生活真的可以了。
  红雁还是第一次吃猪大肠焖黄豆,觉得黄豆比猪大肠还要好吃。
  “晓歌,你太厉害了。”
  吃得高兴的红雁给秦晓歌打赏了一个亲吻。
  两人在一起吃吃亲亲,一起依偎在一起幸福开心。
  秦晓歌烧饭,红雁抢着去洗碗。
  秦晓歌吃完饭后赶紧去刷牙,免得到时候红雁让秦晓歌咬她的时候不卫生。
  秦晓歌吃完饭就去辛苦地写书缥缈之旅,红雁洗好碗后挤进秦晓歌怀里,将奶香味馒头塞到秦晓歌嘴里,然后环抱着秦晓歌脖子看秦晓歌写的书。
  “晓歌,今天是周六,明天是周末,我想你不要再外出了好吗?我想搂着你一起睡觉,一直陪着我睡到自然醒。”
  红雁很喜欢在秦晓歌怀里扭来扭去,撒着娇。
  秦晓歌给了她一个白眼,自己睡懒觉也就算了,还想腐蚀秦晓歌自律的生活。
  姐可忍,弟不能忍,秦晓歌拍了她一下屁股。
  “晓歌,大姐说我们俩护照都办下来了,是沈星瑶主动帮的忙,让你以后好好报答她。”
  秦晓歌点了点头,确实需要好好报答她,到时候给她亿点点资金,让她下不了床。
  “那就好,到时候我陪你过去。”
  “到时候家里面的菜园子,猪狗鸡鸭就拜托魏红吧。”
  红雁将奶香馒头换了一个。
  “晓歌,你有没有感觉我这里又大了一圈,这样是不是不正常?”
  “那是你以前营养没有跟上,这才是你正常的规模,我就喜欢这样的,比以前更舒服。”
  昨晚红雁要得太多,所以每天早上都是秦晓歌将她抱起来哄醒。
  一顿爱的香艳操作,红雁这才睁开眼睛,搂着秦晓歌的脖子,打算封印秦晓歌。
  不过没有得逞,只好退而求其次,让秦晓歌给摸摸她,晓歌轻轻地摸她,她也有很深的感觉。
  秦晓歌将她伺候得飞起,这才爬了起来,撒娇地让秦晓歌给她穿衣服,中间又是两人的闺房之乐。
  “今天我们就到省城吗?”
  秦晓歌点了点头,吃过饭后将家里面的菜送给丽琴的奶奶,然后扒掉冰箱,电视的插头。
  趁着红雁和大姐出去逛街,秦晓歌打算到云湖凉茶看一看这美艳的秘书有没有什么工作需要汇报的。
  这娘们在上班时间公然摸鱼睡觉,趴在办公桌上睡得真香。
  秦晓歌嘿嘿地笑了起来,打算给她来一场难忘的小教训。
  拔了一根她的青丝秀发,在她那美丽的鼻子里戳了过去。
  差点被金静的一个喷嚏喷到脸上,睁开眼看到秦晓歌笑嘻嘻的。
  在她捂着鼻子瞪着秦晓歌的时候。
  秦晓歌心想你以为捂着鼻子就可以了,弟弟的手段总是无穷的呀。
  趁着她重点防护鼻子的时候,秦晓歌来了一个声东击西,将这根乌黑的青丝戳进了她的右耳里面。
  轻轻的捻动青丝,不断的在里面翻转角度。
  金静似乎被打开了某个身体开关,美眸瞬间睁大,不再恶狠狠的瞪着秦晓歌的恶作剧,黛眉微皱,妩媚的酒窝出现在俏脸两侧,然后一片一片蔓延到耳后。
  真的是美人如画,比起昭君也不逊色。
  秦晓歌此刻有种要吞了她的冲动。
  “这么久没见,是不是见到我高兴得傻了?我过来是听你汇报工作的,要不你到我怀里讲一讲我不在这里的工作情况,不要乱动,正在给你耳朵按摩。”
  金静此刻很听话,抿着嘴唇一声不吭。
  秦晓歌捻动着青丝在她耳朵里面掏着,她的俏脸在燃烧,红的就像是天上的晚霞,眼中带着光,光芒都一样,盯着秦晓歌的脸。
  “秦老板,你终于回来了,请不要弄你的恶作剧,我这里还有许多事需要你拍板。”
  她说她的,秦晓歌依旧还是掏着她的耳朵,麻酥酥的感觉,让她情不自禁的哼着动听的鼻音。
  终于忍不住被秦晓歌偷了她的家,占据了她的耳朵,正当秦晓歌乘胜出击,扩大战果的时候。
  金静终于腾出手来围剿秦晓歌捣蛋的手。
  秦晓歌却抓住她的白嫩小手,看着她害羞娇羞的小女人模样,淡淡笑着说道:biqubao.com
  “不要动,这是老板亲自给你服务,你要是不想成为聋子,就不要在挣扎,认命吧,叫破喉咙也没用,他们不敢打扰老板的雅兴。”
  “我不光是一名称职的老板,还是一个热心的中医,这是激发你耳朵里面的耳穴,让你的耳朵蠕动将耳屎自然脱落掉落,我采用的是秦氏独创的青丝掏耳法,你的脸怎么这么滚烫,是不是我的手法刺激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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