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弟,艳福不浅啊,这么漂亮的媳妇被你给找到了。”郑大红进入包间,就开始搪塞起秦晓歌。 大家都哈哈大笑地看着秦晓歌。 “郑大哥真会说笑,我这也是靠着自己脸皮厚,追了好久才追到手的,只要脸皮厚,天仙也能被追到手。”秦晓歌说笑着。 大家听到秦晓歌的言论,又是一顿哄堂大笑。 很快刘柳安排的菜就被送上来了,赵厂长因为下午还要回厂里安排那些设备的事,所以赵厂长没有喝,以茶代酒,他们三个人拿了两瓶西凤酒,这个酒虽然是西北的酒,但是现在在全国很出名的,喝的人也不少,价格也亲民,所以大家都喜欢喝。 “第一次喝大伙聚在一起,我虽然酒量不好,但是今天也是舍命陪君子。 秦晓歌干啥都行,就是喝酒不行,三两酒还能保持清醒,再喝就要上头了。 “好,哥几个喝个痛快。”郑大红大着嗓门说着。 “行,不醉不休。”甘林也附和着。 “我这下午还有要事要办,今天就不陪大家喝了,我以茶代酒。来日方长,有时间咱们再一起喝。”赵长明抱歉地解释着。biqubao.com 大家也不勉强他,毕竟下午那些设备要赶紧安排好,这边甘林还等着用。 等菜都上齐了,大家都端起手中的杯子互相碰了起来。 “各位在座的,希望今后有钱大家一起赚。”秦晓歌带头喝完了一杯,大家见了也是纷纷喝空了杯子。 几个人你来我往,一会一瓶酒就被喝光了。正当大家喝得情绪正高的时候,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了进来。 只见门口人影晃动,刘柳用了个托盘个,端着茶杯,款款走来。 走路时有一股弱柳扶风的感觉,摇曳多姿,自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在里面。 几个人的目光瞬间被定住了,都看向了刘柳,此时的郑大红和甘林才知道什么叫做女人味。虽然矿上的老爷们经常讨论东家媳妇,西边姑娘的,但是都没有眼前这个女的让人挪不开眼。 鲜艳欲滴,惹人采撷,满口生津,秦晓歌看着刘柳,脑海里不自觉蹦出了一连串的形容词。 “各位,今天因为很多食材被用完了,这晓歌也没有自己的几位大哥要来,早知道也给你们预留了,以茶代酒,给各位陪个不是。”刘柳笑着向各位举起来杯子。 这一笑一双美眸都弯成了月牙,微嘟的粉唇,唇线分明,煞是好看极了。 “弟妹,你这以茶代酒可不行,高低的整一杯。”郑大红起哄地说着,甘林也在一边附和着。 “两位哥,兄弟陪你们喝,这小柳姐也不会喝酒。我陪双的,行不行。”秦晓歌自己的女人肯定要自己护着啊,怎么能让外人欺负了。 刘柳看着秦晓歌喝得微红的脸盘,甚是担心,于是拿起秦晓歌的酒杯。 “行,各位老板,祝诸位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刘柳跟着秦晓歌的身边,也学到了不少就做文化,加上自己也管理了这么多年的饭店。那好听的话更是张口就来。 刘柳说完,也不扭捏,和三位厂长都碰了下杯,接着一饮而尽。 本来就白皙您的脸蛋,立刻因为喝了点酒,而染上了红晕,好像抹了胭脂一般十分好看。 “来来来,都干了,都干了。”大伙看到刘柳很干脆地干尽了一杯酒,也都端起酒杯,纷纷一口饮尽。 郑大红和甘林看着刘柳不但人长的极品,性格也是落落大方,心里就更加的羡慕秦晓歌,能得到如此的美眷。 刘柳和各位喝完之后,就告辞了,待她走出去,郑大红和甘林更是不约而同的灌秦晓歌酒,不喝都不行。 就是想灌他,看看都来气,为什么他有这样的福气,而自己没有。 劝酒的次,五花八门,说得秦晓歌都没办法拒绝,只能一杯一杯地往嘴里送。 甘林更是狠,直接问秦晓歌:“你喝不喝?反正我这杯酒算是敬出去了,你不喝,我就喊我弟妹过来替你干了。” 说完,起身就要出去喊刘柳。 秦晓歌哪里舍得让刘柳替自己喝,只得自己端起杯子饮下。 两瓶就喝完,其中一半的酒都是进了秦晓歌的肚子。 秦晓歌看着空了的酒瓶,心里甚是高兴,终于喝完了,再喝下去自己不得趴下了。 然后,这是郑大红走了出去。秦晓歌还以为是酒喝多了,出去放水去了。 “郑大哥,这肾不好啊,才喝了这么点酒,就要去厕所。”秦晓歌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在座的都是男士,听完秦晓歌的话,也都哈哈大笑。郑大红,啥也没说,而是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走了出去。剩下的人都面面相觑,都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多时,郑大红回来了,只见手里拎了两瓶酒,放在了桌子上。 “来,大家尝尝这个,这个是好玩意,我平时都舍不得拿出来喝。”郑大红说完,打开了袋子。取了出来。 秦晓歌一看,嗐,郑大红今天怎么这么舍得了,连茅台都舍得往外拿了。 “郑大哥,真是下血本了啊。”甘林惊讶的说道。 郑大红虽然不缺钱,但是可很少有这么大方的时候。 “我哪里舍得买这个好酒,是上次去刘武州那里,你们也知道他那里好东西多,刚好那天他从他姐夫那搞了一堆酒,反正都是不要钱的,就给我拿了两瓶,今天还没喝的尽兴,我这就拿回来让大伙高兴高兴,我还不知道你们在背后咋想我的,还不说我扣。”郑大红也不介意,哈哈大笑的说着。 “怎么可能,酒今天这两瓶酒,以后谁说的郑大哥扣,我跟谁急。”甘林或许喝了酒的缘故,这会说话也大嗓门了起来。 秦晓歌看情况不妙,立马就大着舌头阻止郑大红开酒。“郑,郑大哥,咱们可不兴这么玩的,都喝完了两瓶了,说好今天甘林请客,怎么能喝你的酒。” “没事,我和甘林都是兄弟,喝说的都一样。”很快两瓶茅台酒就被打开了。 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秦晓歌看着郑大红和甘林的那种兴奋劲。知道自己多说无意,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喝到最后,秦晓歌只知道自己喝得五迷三道的,胃里翻江倒海的,好像还吐了,吐完就呼呼大睡。 朦胧中,好像见到刘柳给自己擦拭身体。自己还抱着她不放手,非要她陪着自己睡觉。后面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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