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作思考,秦晓歌就刷刷地在纸上写了起来。虽然这个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字据,但是秦晓歌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他还是按照后世标准的合同格式来写。 就刚他和甘林达成的口头协议,用合同的格式一一写了出来。 秦晓歌足足写了有半个小时,写完后他和甘林两个人各一份。 秦晓歌用的是行楷字体,前世的秦晓歌可是个学霸,样样精通,只要自己想学的,就没有不会的,自然书法他也是会很多字体的,楷书,行书,柳颜体,钢笔,毛笔都是信手拈来。 几个人围观着秦晓歌写的字据,字体是苍劲有力,潇洒自如,这三个人也就赵长明有一些文化,那两个都是大老粗。 就这样,三个人看到秦晓歌的字,也都纷纷的夸赞。 “想不到我秦老弟写的一手好字,我着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水写的字这么有水准,”郑大红哈哈的说着,“回头,秦老弟,给我写点字,放我办公室,让我也装个有文化的人。”郑大红这又来求字了。 “秦老板,这字,确实好看,大气,这字据写的也清晰明了,两人的利益分配写的清清楚楚,这明眼人一看就能懂。”赵长明也夸赞着。 等秦晓歌放下笔,郑大红着急地拿起来看,秦晓歌指了指需要郑大红和赵长明见证的地方。 “一会儿麻烦各位在这里签个字,就当是把这个事做个见证。” “好好好,我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是自己的名字还是会写的。”郑大红拿过笔,歪歪倒倒地写上了郑大红三个字。 随后赵长明也拿过了笔和立好的合同,规范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要不还是赵长明读的书多,虽然字不像秦晓歌那么好,但是也还是好看的。 一旁的甘林,看两人都已签完,赶紧拿了过来。 “秦老弟,这字一签,这玩意就生效了啊,你要是反悔也没用了啊。”甘林,说完哈哈大笑起来,随即拿起笔,刷刷在两份合同中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 “甘大哥,以后咱俩就是捆绑在一起,兄弟知道你肯定行,以后咱们一起努力。”秦晓歌笑着伸出手和甘林握了握。 “这个合同咱们一人一份,我的这个我收好了,你的那个你也拿好了。”秦晓歌把属于甘林的那一份签好字,按了手印递给了他 至此,两人的合作算是正式的达成。 “大家也饿了吧,这弄了一上午。选个地,今天咱们在一起喝点。”秦晓歌招呼着大家吃饭。 “哪能让你今天请客,今天怎么说也得是我,今天我做东,刚才不是说小柳粉丝家不错吗?怎么今天就去那里,到时候让他们炒几个下酒菜。”甘林这会心情高涨的说着,自己兜里再没钱,一顿饭的钱还是有的,更何况今天自己捡了个这么大的便宜。 郑大红搂过甘林的肩膀的肩膀“甘老弟,你这醉翁之意不在吃饭啊,是去看秦老弟的媳妇去了吧。” 甘林笑着说道,“秦老弟还在这呢,你别瞎说。请你吃饭还堵不上你的嘴。” 大家说说笑笑,郑大红开着自己的卡车,拉着去了刘柳的小柳粉丝店。 秦晓歌也算是一个老司机了,一会就来到了小柳粉丝店外。 大家下了车,甘林抬头看了看门头。别看叫粉丝店,但是里面啥都有,招牌就是她家的粉丝。 大家进门的时候,刘柳正在和杨巧云说着什么,今天的刘柳穿了一身淡粉连衣裙。配上她姣好的身材,真是让人眼前一亮。m.biqubao.com 秦晓歌今天出门早,所以没和刘柳一起出门,此时看到刘柳的这一身打扮,真是给自己长脸了啊。 “小柳姐,你今天怎么也在店里,没去汽车厂吗?”秦晓歌先出声喊了刘柳一声。 刘柳听到秦晓歌的声音,惊喜的转过身,看到秦晓歌带着三个人站在一起,赵长明他是认识的,其余的两个不认识,不过两个人都是黝黑黝黑的。 “晓歌,你怎么过来了,你不是去回收站了吗?中午过来这吃饭啊。今天店里比较忙,推出了新的菜色和折扣卡,杨经理让我过来看看效果。”刘柳也甚是奇怪,因为厂里有食堂的,秦晓歌会跑这么远来这边吃饭,还是有点路的。 刘柳又和赵长明打了声招呼“赵厂长好久不见了啊,也没见你来我们店来.” 虽然他们两个厂就是隔壁,刘柳还是只管财务的,但是两人很少碰面。 “小柳姐,这两位是郑大哥和甘大哥,都是我的两位兄弟,以后两位大哥来了,你可要好好招待。今天还有独立的厢房么,我们几个哥俩喝点。”秦晓歌向刘柳介绍着郑大红和甘林。 “行啊,两位大哥既然是晓歌的朋友,以后来店里了,直接给你们打折,杨经理,你一会给两位哥哥一些我们店里最近推出的打折卡,到时候他们来了,直接出示卡就行,这卡可是长期有效的啊。”刘柳做了几年的生意,现在也是说起话来就像个老江湖。 刘柳的一番话,给甘林和郑大红说的耳朵都酥了,两人都偷偷打量着刘柳,窈窕多姿的身段,说话温柔绵酥,真是一个极品的女人。 怪自己没有那个艳福,这么好的女子竟然是秦晓歌的人,不过秦晓歌的确也是有本事的人,能配得上这么好看的女子。 “杨经理,你去后厨安排几道招牌菜,让赵厂长和郑大哥还有甘大哥他们尝尝我们家的特色,还有最近不是刚上了一款新的粉丝口味,给大家一人来一份,等有他们喝完酒了再上。” 杨巧云听了刘柳的吩咐,就去后厨了安排刘柳交代的了,秦晓歌看着刘柳现在也是能独当一面,心里甚是高兴,就怕这有好看又能干的小柳姐被别人拐跑了,这以后自己还是多跑跑江北。 “虽然今天这顿饭是弟妹安排的,但是一会这钱我还是要付的,一会大家都不要跟我抢,我今天就要和秦老弟,好好喝一杯。”甘林哈哈大笑的说道。 “晓歌,你带着大家过去吧,就在吉祥厅,我这还要招呼其他人,一会得空了我再过去跟各位打个招呼。” “行,那你先忙吧,各位咱们移步吉祥厅。”说罢秦晓歌就带头领着三人往包厢去了。 三人和刘柳道了别,跟着秦晓歌一起向里面走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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