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忙完,估计只有十几个人过来吃米粉,还大部分都是外地第一次来这里,秦晓歌看得有些心酸,这生意完全没有搞头。 “秦晓歌,你大概什么时候去厂长?”小婶坐在榆树旁边,边盯着他做作业边问道。 “下午二点。”秦晓歌说道。 “后面就没有啥生意了,晓歌,你说的熬汤底靠谱吗?” “绝对靠谱。” “你们昨晚睡得还习惯不?是不是没有家里好?”小婶笑着问在一旁有些心不在焉的红雁。 “挺好的,床舒服得很,一点也不冷。” “那就好。” 现在才九点多一点,秦晓歌在陌生的街道,牵着红雁的手,漫步在种满杨树的路边,两边的杨树已经泛起了绿色。 红雁终于忍不住,直接伸手挽住秦傻子的胳膊,周围的人看着这一对情侣漫步在街头。 男的高大英俊,女的千娇百媚,在一起真的很般配。 “傻子,你上次买的内衣真的很好,很舒服,果然那里不再痛疼,我想再买一件。” “红雁,原本我打算给你买,又怕你不愿意接受胸罩,怕穿得不习惯。” “一个大男人还为我买胸罩,别人不会笑话你吗?”红雁笑得花枝乱颤。 秦晓歌也哈哈大笑,“只要内心强大,即使是女人的闺房我也敢闯,只要理由足够充分,连女人的被窝我都敢钻。” 红雁踢了秦晓歌一脚,感觉秦晓歌就在说她。 到了内衣店,红雁反而有些放不开,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小内裤和各种蕾丝胸罩,都有些脸红,唯有秦晓歌一点也不在意,后世的男人可以为女友买卫生巾,丝袜,还有小内裤,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红雁见秦傻子如此淡定的表情,也放松下来,不在意旁边女人怪异的眼神,反而拿了一件紫色胸罩举在秦晓歌面前,“秦晓歌,我穿这件好看吗?” “红雁,你穿上这件就更显得有女人味,很适合你,要不你去更衣室试一试?” 红雁带着胸罩去了更衣室,大概五分钟后回来,“有36d的号码,手头这个有点紧。” 女售货员偷偷地翻了一个白眼,肯定是被捏大的,忍不住看了一眼秦晓歌,要是自己男友也有这么英俊,自己的高度也肯定不比这位女人矮。 红雁挑了几件内裤,这时候突然有人在背后喊了秦晓歌名字,秦晓歌回头一看,原来是韩娟。 韩娟对于秦晓歌出现在内衣店有些吃惊,难道秦晓歌已经有对象了,这次把对象也带过来了。 秦晓歌看见韩娟吃惊的表情,“娟姐,我是陪我姐姐来买内衣的。” 韩娟松了一口气,十七岁的少年有姐姐很正常,虽然知道不可能阻止秦晓歌谈对象结婚,可遇见就是不太高兴,觉得像是自己惦记的东西不属于自己那种感受。 红雁试好了衣服,“秦晓歌,这位是?” 红雁看见眼前这个女人用火辣辣的眼神看着秦晓歌,心里面特别的不舒服,秦晓歌在自己心中就是自己的男人,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完全属于自己,那是有历史原因的,这点没法比,可一个陌生的女人要抢自己的弟弟,是绝对不可以的,没有自己漂亮,身材也没有自己的好,气质比不上自己的妹子。 “姐,这是小叔厂子里的财务韩娟姐,下午我就是过去找她要单子,这次还多亏了娟姐。” 红雁很自然地牵着秦晓歌的手,“你好,我是秦晓歌的姐姐红雁,我替秦晓歌谢谢你。” 红雁特意靠近了秦晓歌,让对方明白自家的小弟弟已经是有主的,你这个老女人就不要惦记了。 秦晓歌感受红雁姐身上若有若无的栀子花的香味,搞得秦晓歌也是莫名的有些头大。 今天的韩娟特意打扮了,特别符合秦晓歌心中最喜欢的类型,穿着一双高跟鞋,这双腿长得真是完美,双腿笔直饱满线条顺畅,脚踝露出的部位柔若无骨白嫩无比,皮肤更是洁白光滑,就连膝盖都没有丝黯淡,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袖子还被她挽了起来,半截碧藕从袖口伸出,皮肤非常的水嫩光滑,胸前的两团高耸柔软将衬衫撑了起来,从扣缝间隐约能看到一抹雪白。 还有眼前的这张脸,真的是美如天仙,不笑的时候是温柔恬静,笑的时候马上就是艳如桃李满面生春,就是那种又纯又欲,又咸又甜,说话的声音特别的动听。 “秦晓歌,你们姐弟关系真好,记得下午两点准时过来找我。” “好的,娟姐,下午我一定过来。”秦晓歌目送韩娟离开。 突然脚又被红雁踢了一脚,“怎么了?是不是没有看够,要不过去送一送她。”红雁看着秦晓歌的眼神有些吃醋。 两人回到招待所,红雁深情款款地看着秦晓歌,“傻子,姐姐给你看个好看的,你要看吗?”红雁觉得还是要尽快拴住秦晓歌的心,所以这次红雁决定主动出击,诱惑着秦晓歌。 “姐,给我啥好看的,能摸吗?” “傻子,门关好了没?” 秦晓歌看着一脸微笑的红雁,赶紧爬起来关上房门,拉上窗户,“姐,这样可以了吗?”秦晓歌有些猴急。 红雁一步步引诱,来到床边,顺便把秦傻子也给拉到床沿。 “傻子,姐也不会吃了你,离那么远干什么?靠近点,姐姐给你看。”一时间红雁的声音都酥软,搞得秦晓歌内心狂跳,没想到红雁也会如此会撩,有点不像平时的她,虽然有些大大咧咧的,可也没有如此狂乱。 见秦晓愣在眼前一动不动,也没有任何废话,一双玉臂直接搂住秦晓歌的颈脖,将他拉到自己身边。 秦晓歌被拿得失去重心,直接扑倒在红雁身上,秦晓歌感觉有些呼吸困难,原来,居然是洗面奶,差点要了秦晓歌的小命。 真的是疼并快乐着,疼是因为红雁一口咬着秦晓歌的肩膀,要给秦晓歌刻一个属于自己的印章。 秦晓歌想要离开这个又难受又香甜的温柔乡,可是车门已经锁死,秦晓歌已经无路可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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