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70章 春日清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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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婶,我和红雁住招待所,天晚了,赶紧带着玉树和玉霞回家吧。”
  小婶见小叔点头,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打开灯,里面有四张大木床,被子和床单都是干干净净的,红雁这才笑了起来,比较满意,来到窗户边,打开窗户,看见对面窗户里的玉霞在兴奋地招手。
  “妈,红雁姐怎么和哥哥住在一起?我可以过去和红雁姐姐睡觉吗?”
  “不行,等明天问问晓歌哥哥才行。”
  “妈,我想看电视,我家也有电视了。”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去睡觉。”
  和玉霞招了招手,这才关上窗户,刚才的风吹进来好冷,顺手拉上米黄色窗帘。
  秦晓歌拿起热水瓶和脸盆要去开水间打水,红雁取出两人的牙刷,牙缸和毛巾。
  洗脸刷牙,红雁看了看门外黑咚咚的,拉着秦晓歌陪她上厕所,让秦晓歌背过身,洗了屁股换了一件内裤,这才让秦晓歌转过身来,洗上了脚,上床钻进被窝,有种阳光一般的味道。
  秦晓歌把红雁的内裤和袜子都洗了,出门把水倒掉,回来锁好门,钻进被窝顺手就关上灯。
  “咋就关灯了?你说小婶的米粉咋这么难吃?”
  秦晓歌苦笑,不关灯还能怎么办,总不能跑过去抱住活色活香的御姐,然后吱吱呀呀地去摇床度过这漫长的一夜吧。
  红雁也许习惯了这样,可秦晓歌能吃她吗?
  黑夜中,秦晓歌听见红雁下床声,吓得赶紧把灯打开,一下子明亮起来,红雁抱着枕头掀开秦晓歌的被子,钻了进来。
  “傻子,在陌生的地方,我有些怕,你不要离我那么远,在家我都和你睡,在这里也要一样。”
  红雁知道秦晓歌在避讳,可自己一个娇滴滴的女人都不在意,你一个傻子还有啥避讳的,反正自己也不可能怀孕,也不可能嫁人,这大好的身子给心爱的男人,也值了。
  对于秦晓歌这次带她来小叔家,红雁觉得特别的开心,特别的想和秦晓歌亲近,消除内心的孤寂。
  秦晓歌见状,掀开被子,一把抱住软绵绵的俏躯,放倒在床上,盖上被子。
  红雁这才满意,在秦晓歌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自己的两个突出送到他粗糙的手中。
  聊了一会,黑夜里秦晓歌感觉软乎乎的嘴唇贴了过来,被子在不断地起伏,床也有些晃动。
  “傻子,要了我吧!”
  秦晓歌正要上去的时候,突然听见敲门声,秦晓歌有些无语,打开门看到玉树手里拿着手电筒,“晓歌哥哥,我也想在这里睡?可以不?我爸答应的。”
  “好,可以。”秦晓歌苦笑着看着玉树快速地脱了外套,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第二天一早,秦晓歌早早醒来,看见玉树穿好衣服打开门房溜回了家,就在玉树走后的十分钟,红雁钻进了秦晓歌被窝,给了秦晓歌一个早上的轻吻。
  “再睡一会,好不好?”
  很快就能闻见红雁身上那股味道,秦晓歌爬了起来,看着她露着月定子在外,细心地替她盖上被子。
  红雁姐终于长肉了,不在是以前摸着没有手感,现在软乎乎的,手感越来越好。
  两人在打闹中穿起衣服,秦晓歌第一时间打开窗户通风,秦晓歌带着红雁到食堂打饭,早上人不多,秦晓歌买了十二个大馒头,六根大油条,从大门走出来朝小叔家走去,大黄摇着尾巴迎来上来,也不在意秦晓歌没有给它带狗粮。
  小叔正在弄早饭,一家人都起来了,小婶正在给玉树穿鞋子,早上的时间很紧张,工厂七点半就要上班,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在抢时间。
  “妈妈,哥哥姐姐买馒头和油条过来了。”玉树都亮起来了,没想到哥哥姐姐过来有这么多好吃的。
  “我都给你们准备稀饭了,还买啥点心?”小叔看着炉子上一大锅稀饭,看着儿女盯着油条的眼神,把话吞到肚子里。
  “还带了馒头和油条来了呀?”小婶在屋里问了一声。
  “小婶,赶紧让孩子过来吃,还热着呢!”
  除了带点东西给秦晓歌,报答大哥大嫂小时候对自己养育之恩,大部分小叔都听小婶的话,小婶就是这个家的主心骨。
  小婶拉着红雁的手,刚进来的时候就注意红雁的走姿,还是个姑娘,咋就没了生育,要不配秦晓歌最好,不过要是能生的话,依王紫玉的脾性,估计是不肯让红雁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住在脑袋已经恢复过来的秦晓歌家。
  “我还打算让玉霞喊你们,没想到你们起得那么早,晓歌在家也起那么早吗?”
  “嗯,他起得可早了,起来吃过饭就去市集买新鲜的南竹,家里面的早饭大部分都是他烧好的。”
  “那就好,你比王青妹子有福气,以前秦晓歌脑袋傻的时候,都是王青包圆了家里家外的事,现在他也会照顾别人了,现在秦晓歌有出息了,又有手艺,又会照顾人,还能折腾,真的没有想到,应该是一个有福气的男人。”
  “妈,好了没,可以吃饭了吗?”玉霞怕到同学家迟到了,约好了一起学习。
  “走,红雁,一起去吃饭,要不今天陪我到米粉店,生意不太好,刚好跟我唠唠嗑。”
  “小婶,你生意不好,是因为没有熬好汤底,等我有时间教你怎么熬汤底,保准你生意火爆。”
  “晓歌,你还会熬汤底?”小婶有些不解,煮米粉还要熬汤底,不是和下面条一样吗?要不是看别人家米粉店生意火爆,估计就开面馆店了。
  “放心,我的手艺不会差的,你到时候瞧好了。”
  大家都唏哩呼噜地吃着稀饭,幸好还买了馒头和油条,要不然可能还不够。
  吃了饭,红雁主动陪着小婶收拾饭桌,秦晓歌打算上午带红雁到处逛逛,难得带她出来,总不能就丢在小婶的米粉店。
  玉树拉着妈妈的手,此刻的马路上早已人来人往,自行车的铃声此起彼伏,秦晓歌也帮忙这小婶打开米粉店的大门,其他早餐店吃早饭的人很多,小婶的米粉店只有一两个人,根本不需要秦晓歌帮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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