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提着东西回来,惹得一身的汗,主要是豆饼太重了,有八十斤,幸好秦晓歌身强力壮,加上身手不错,有一股蛮力。 “秦傻子,下次一个人不要拎这么重的东西,流了那么多汗。”见秦晓歌上面的衣服都湿透了,拉着秦晓歌来到房间,先给秦晓歌找了换洗衣服,然后来到堂屋,给他打点温水,“傻子,赶紧擦擦。” 秦晓歌也没有客气,穿着试衣服,被冷风一吹,不知有多难受。 干脆直接脱了精光,露出上身的腱子肉,这时候王红雁刚好端着温水走进房间,正好看见秦傻子健壮的后背,有些不好意思。 秦晓歌转身接过脸盆,捧水洗了一把脸,用毛巾擦拭着上身,王红雁就在一旁呆呆的看着。 下意识的就想伸手摸一摸,下意识的接过毛巾,给傻子细心的擦着后背,手终于摸到了傻子的后背,感觉手感还不错。 秦晓歌愣了一下,赶紧配合红雁姐,有了女人擦背,感觉就是不一样,比自己擦要舒服极了。 擦了几遍,秦晓歌站起来穿衣服,红雁拿着毛巾一双眼不经意间瞟了一眼傻子的腿。 直到秦晓歌把秋衣穿上,红雁这才反应过来,俏脸像煮了一样通红,两只手不自觉地绞着毛巾。 秦晓歌把袜子,糖果还有饼干递给王红雁,“傻子,你不要为我花这么多钱,太多了。”有些心疼秦晓歌,累了一天,挣了一点钱,还惦记着自己。 “红雁,你晚上身子发愣,应该是缺少热量,我给你买了糖果,还有饼干,这些都是高热量的食品。”秦晓歌握着红雁柔若无骨的玉手,轻轻地握在手心,没想到红雁竟然没有挣扎。 “我晚上不是还有你吗?还有不要乱花钱知道不?你赚钱也不容易,忙了一天,姐看了心疼知道不?” 秦晓歌愣了一下,笑了起来,伸手去揉红雁姐的秀发,却被王红雁躲了过去,“傻子,不要摸我头,烦人!” 说完还哭了起来,让秦晓歌有些意外,这么多愁善感起来了。 “傻子,是姐拖累了你,吃你的,喝你的,穿你的,以后要是你厌了我,我都不知道该咋办?” 这些天的日夜照顾,秦傻子的表现让心情极度压抑的红雁带来了美好和希望,可这种美好和希望也许有一天就会因为秦傻子的心而消失,有几次红雁都能闻到女人的香味,这绝对不是自己身上的味道。 “傻姐姐,有我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一口吃的,以前是姐姐照顾我,现在我也有义务照顾好你。” 见红雁还在抽泣,还以为红雁是因为自己乱花钱了,掏出口袋里面的钱,塞到红雁的手里,“红雁姐,要不我的钱就交给你保管。” 这会儿还没有太多的百元一张的大票子,一般都是十元左右的,九十多元一大叠握在手上,让红雁都忘记了哭声。 “你的钱给姐干什么,还有我也不是你媳妇,凭啥给你保管钱。”红雁姐把钱又塞到秦晓歌手上。 “红雁姐……” “叫我姐就好,我喜欢你叫我姐。” “姐,我饿了。” “你等着,我给你端菜,炖了一些大骨汤,还有韭菜炒蛋,一碟花生米,傻子,喝酒不?” 秦晓歌在红雁姐的注视下,心情愉快地喝着小酒,吃着韭菜炒鸡蛋。 看着秦晓歌递过来的驾驶本,红雁有些迷糊,这傻子啥时候学会开车的,还要给乡长送东西给厂长。 “傻子,他们不会是利用你傻做私下交易吧,要不你到省里避一避。”红雁抓着秦晓歌的胳膊,“明天你就走,找我大姐。” 秦晓歌觉得红雁有时候还真的傻得可爱,又特别感动,伸手把红雁搂在怀里,在背部拍了拍,“姐,没事的,都是公对公,而且还是小叔的厂长,不要为我担心,知道不?” “你有数就行,凡事多个心眼。”为秦晓歌操心的红雁,都没有注意到俏躯还被秦晓歌搂在怀里。 “傻子,到时候让我陪你去好吗?我不想一个人在家,闷得慌。” 中间红雁身子还动了动,转过身靠在秦晓歌身上,让自己靠得更舒服一点,秦晓歌抬着胳膊等着红雁换好身子,自然地继续搂着她。 “嗯,你想去,我带你去。” 王红雁很满意秦晓歌的回答,仰着头开心地看着秦傻子。 红雁姐的香气就在秦晓歌眼前弥漫,秦晓歌终于情不自禁地低头在红雁姐的嘴上亲了一口。 亲完了秦晓歌这才意识过来,对方不是秦月华,可以随意让自己想亲就亲的女人,这下不会是捅了马蜂窝吧? 红雁脑袋懵了一下,有些不敢相信,竟然被傻子亲了一口,二十三岁,连曾经最喜欢的男友都没有让他亲一口,初吻,初夜,这些都应该留给自家男人的,现在初吻就这样没有了。 红雁满脸惊讶,没想到秦傻子吻了自己,这一刻都呆在原地,靠在傻子胸前仰着俏脸不敢相信的盯着傻子,心想傻子是不是又犯病了,可犯病的傻子对女人是没有感觉的呀。 秦晓歌舔了舔嘴唇,处女的嘴唇就是甜和香,看着傻白甜的红雁,红唇微张,低头又情不自禁的亲了上去,反正死都死了,也不差这两下,那就再品味品味。 红雁手中的驾驶本掉在地上,整个屋子都能听到红雁的喘息声,终于反应过来,“傻子,我打死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傻子,你还敢占你姐姐的便宜。” 推不动秦晓歌,就努力地用小拳头敲打着傻子的胸膛。 秦晓歌只能嘿嘿地让她用粉拳打,还贴心的捋了捋她凌乱的碎发。 锤了十几下,估计是有些累了,停下来大口大口的呸呸,“傻子,你怎么可以亲我,我是你红雁姐。” 秦晓歌点了点头,笑着搂出气得浑身发抖的红雁姐,让她靠在自己身上,“姐,你太美了,我一时情不自禁,后面我会努力控制的。” 红雁姐轻轻的点了点头,挣脱秦晓歌的搂抱,突然抓过衣柜上面的鸡毛掸子,手起掸子落的追着战略逃跑的秦傻子,招呼过去。 “让你轻薄姐,让你搂着我。” “姐,你消消火,是你仰着脸让我亲了再亲,不能怪我的,下手轻点,姐,饶了我吧,下次再也不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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