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附近有好多这种石头,河里也有。” 亚伯拉罕回答道,他甚至怕对方不信,手舞足蹈的说:“我们部落就有这些东西,我带你们去看。” 他的部落早就荒废了,这种黄色的石头因为没有什么用,自然也不会被人携带。 以至于这么长时间以来,黄金就这么被人错过了。 对于亚伯拉罕来说,能够用没有什么用石头换取主人的赏识,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 布拉克对亚伯兰罕不算太信任,哪怕这些黑奴表现的再恭顺,也很难得到他的绝对信任。 毕竟,黑奴只是打不过自己,才如此温顺。 他可没少听说甚至见过落单的人遇到了黑奴的下场。 被杀死都是轻的,被吃掉也是常规操作,更惨的遭遇说出来都让人发抖。 文明不一定所有人都能接受,可野蛮肯定绝对所有人都接受不了。 所以布拉克一个眼神,马上就有手下押着一队黑奴走在前面,去寻找附近的黑奴部落遗址。 亚伯拉罕很兴奋,他没有注意到布拉克的提防,他现在一门心思的想着立功。 “要是族人还没有迁徙就好了。” 亚伯拉罕抱着一丝期待,不过从附近的痕迹来看,应该很久没有人来了。 当初部落响应号召去跟洛克人战斗,结果是所有的青壮都葬送了。 他知道部落的习惯,剩下的老弱病残肯定会迁徙,绝对不敢留在原地等着敌人上门。 果然,等到了部落营地,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 破烂的茅草屋失去维护,已经坍塌了一部分。 野草长满了营地,再过一两年恐怕会很快消失。 这方景象,显然有埋伏的可能不大。 带队的头领也没放松警惕,派人进了营地四处搜索,等确定了没有一个黑奴,他才驱使着手下黑奴进入营地。 “给我找出黄金,布拉克大人不会吝啬奖赏的。” 亚伯拉罕最积极,他直接扑到旁边的茅坑,从墙角拖出一块巨大的石头。 金黄色的矿物点缀在石头上,让臭气熏天的垫脚石去也没那么恶心了。 “这样的石头有很多,都是从河里冲下来的,我们拿着垫墙角,非常好用。” 亚伯拉罕费力的举起来,讨好的看着洛克人。 带队头领似乎还能闻到渗入石头里的臭味,用手扇了扇,感觉好了一点,他仔细检查了一番,果然是黄金矿石。 只是这群黑奴,竟然拿黄金垫厕所,简直令人发指。 “亚伯拉罕,你立功了,大人一定会好好奖励你的。” “我知道这些石头是从哪里冲出来的,河流上游有洞穴,里面有这种石头。”亚伯拉罕紧接着道。 得到消息的布拉克,迅速派人往上游寻找,果然发现了大量金矿石。 这种昂贵的金属,当然要开发。 他马上调动人手,在附近这里矿场,然后加大抓捕黑奴的力度,亚伯拉罕这样的黑奸帮着为虎作伥,奴役族人为伟大的利奥波德公爵挖矿。 …… 远在普兰城,德里克还不知道自己的手下又干了一件大事。 最近旧大路的银币价值有微微下跌,部分地区跟黄金的兑换率已经跌到一比十八了。 这是大量新大陆银币涌入导致的,通过货币北方公国就掠夺了大量的物资。 不过对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军队。 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只是任人宰割的牛羊,有人再多的钱也没用。 普兰城外的军营,今天已经提前警戒。 近卫侍从已经里里外外检查了几遍,保证没有任何疏漏。 奥古斯塔骑士团派人提前警戒,大量的岗位被替换。 不过没有人觉得被冒犯了,哪怕是在自己的军营里被限制了行动。 因为伟大的利奥波德公爵今天会前来视察。 新式步兵团已经集结完毕,新兵混合这军官,整齐的站在操场上。 上午九点,公爵的马车驶入军营。 谢里夫站在最前头,昂首挺胸,以最精神的面貌迎接自己的哥哥。 他从小接受骑士教育,长大之后又在军队厮混了两年,最后被选入新式步兵军官训练班,最后到了这里。 从资历上来说,已经比九成九的人要强了,心气也不比任何人低。 超越三哥德里克是不可能了,可也不能出去被人说是虎兄犬弟。 感谢从小的严苛贵族教育,让他没有在权势中堕落。 相反,在训练班期间他事事争先,从不落人后。 优秀的教育基础,加上不时有人开小灶,甚至兄长耳濡目染的影响,放在军官培训班他也是佼佼者。 德里克的马车经过,正好看到了谢里夫。 兄长的感情总是内敛的,只是平静的看着他。 倒是公爵夫人看到了丈夫的弟弟,挥了挥手帕致意。 当然,没人觉得公爵夫人是在跟小小的步兵军官打招呼。 等马车驶过,缇欧娜才回头对丈夫说:“小谢里夫看起来英武的很,不知道有没有中意的姑娘,否则从我娘家给他找一个合适的怎么样?” 费雷拉家族的几个兄弟,好像没有废物。 小叔子谢里夫如今看起来也英姿勃勃,看起来英武的很。 而且有一个好哥哥,以后能少走不少弯路。 品行能力背景都是上上之选,要不是常年在军营里,肯定早就被人盯上了。 缇欧娜也得为自己和儿子考虑,亲缘关系无疑能够加深彼此的联系,日后自己儿子也能多一个助力。 贵族家庭出身的女子,想的总是比较多比较长远。 换一个小家小户出身的,哪里会想着亲上加亲。 “有合适的你可以替他看看。”德里克没有反对,自己弟弟找个好姑娘也不错,他相信自己夫人不会乱来的。 说话间,马车已经停下,公爵夫妇先后下了马车。 大量军官簇拥着两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训练了很久的新式步兵,总算是正式成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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