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集中,带来的效果非常明显。 步兵班的成员,个个都是有功绩的士兵或者军官。 这一次长期培训之后,直接以他们为骨架搭建一个新式步兵团。 这个世界,恐怕没有比他们更了解火器的了。 亲自体验了步枪的几次迭代,甚至接受了基础的战术教育,火炮的操作与战术使用。 虽然很多都是没有经过验证的猜测,可不妨碍他们成为这个时代第一批新式军官。 当然,少不了文化教育以及思想教育。 少数的贵族军官,大量的平民军官,绝对都是公爵的铁杆支持者。 当新式步兵团准备成立,首先就给了他们一块完善的军营。 第二天,陆续就有经过简单训练的新兵报到。 军服、粮食之类的物资更是管够。 整个步兵团暂时没有任命军事主官,每一个都是以排长为职务,开始了新的军旅生涯。 新兵排倒是补充了足够的人手,然后开始了基础训练。 当然,以三三军制来看,这个步兵团严重超标。 不过眼下,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制度,本就是摸索着前行。 谢里夫很卖力,他知道自己不可能避免身份的影响。 其他军官不知道,但是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的未来不会差。 可至少,自己要配得上以后的职务。 每天,新式步兵团的军营里都能听到噼里啪啦的枪声。 在短暂的和平间隙,整个北方公国都在积蓄力量。 旧式军队的补充已经开始放缓,在其他人还在犹豫的关头,北方公国已经开始调转方向。 …… 新大陆,殖民地的建设越发完善。 银矿最近已经扩张到了一个瓶颈期,这也是预料之中的,毕竟没有一个矿脉可以无限制生长。 布拉克倒是没多少想法,稳稳的守住这个财源,就是天大的功劳。 倒是附近新建立的殖民镇,让他枯燥的生活多了一些乐趣。 名为佐罗的那位军官,能力非常出色。 他不知道罗格之前的身份,但是感觉到了不和谐的地方。 不过聪明的人不会刨根问底,只要是公爵派来的,就算是一条狗又如何? 随着劳伦斯的船队来的平民和罪犯,全都被罗格收下。 他沿着河流,修建了一座殖民镇。 以官方的力量开垦了土地,供给粮食。 每一个平民,都能按照人头领到五亩人耕作地,开垦好的那种。 就算是罪犯,也能获得一定的赦免,在军队的看护下进行半自由的生活,立功或者服刑期限一到,一样享受移民的权力。 他带来的军队,成了附近最大的武装力量,甚至他从移民中找了一些合适的青年,组建了城镇治安队。 有了人口,有了文明,附近总算是多了一个去处。 布拉克就很喜欢到这里喝一杯,享受一下故乡的味道。 不过这一天,他刚喝了几杯,就被人打断了独酌的乐趣。 一个人坐到他对面。 要知道,银矿矿长的身份,在附近可是最高的两人之一。 他在这里喝酒,没人敢来打扰。 不过抬头一看,是佐罗那张死人脸。 “佐罗将军,来陪我喝一杯?” 罗格化名佐罗,自然是为了家人安全,哪怕在海外,他也很少跟其他人来往。 对外,大多数时候都是冷着一张脸。 不过今天,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 他二话不说,扔出一大块矿石。 黄色的矿石,带着几分暗淡,布拉克有几分醉意,硬是愣了几秒钟。 “金子???” 他很快清醒了,当了这么久矿长,一些基础的常识是有的。 “狗头金,你找到金矿了?” 他低声喊了出来,避免被人听到,不过左右一看,酒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清场了。 以罗格的谨慎,当然不会留下隐患。 “我已经派人去看过了,确定是金矿,从河里就能淘出金沙。” 布拉克脸色变了又变,金子的魅力无人可挡,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想联合罗格私吞了这个金矿。 可是想到被吊死的背叛者,想到自己在公国的家人,想到每次带回去的货物,他冷静下来了。 金子再好,也要有命去享受。 在新大陆这种地方,有金子能干啥? 最好的酒就在这里,最好的食物自己天天都能吃到。 这样一想,金子的魅力好像也没那么大了。 罗格一直在观察布拉克的表情,他可以确定有那么一瞬间对方心动了。 可很快,就像是完事之后的索然无味,布拉克抵御住了诱惑。 从这几个月的见闻来讲,那位公爵手下的忠诚真的无人可比。 换成亚瑟王……甚至是死去的路易斯二世,手下发现了金矿,第一反应肯定是独吞了。 “我要尽快确认,然后汇报给公爵。” 布拉克恢复了理智,迅速做出选择。 “我的人可以提供保护。”罗格也迅速回应。 金矿本就是他发现,他根本没独占的心思。 别看他这个将军风风光光,可身边的士兵全都是公爵的死忠。 今天他敢做出什么违背公爵利益的事,当天晚上就能被人捆起来。 布拉克没有拒绝罗格的好意,当然他也会派武装力量保护金矿。 两人迅速商量好,决定派一支先遣队去建立一个临时营地。 采矿工人,当然还是黑奴。 那些被任命为监工的黑奴,就是最好的劳动力。 很快,黑奴监工亚伯拉罕就接到命令,他再次因为优异的表现升官了,将带着一部分黑奴前往新的矿点。 随行的还有大量的武装人员和军队。 先遣队效率很快,布拉克亲自上阵,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非常巧合的,亚伯拉罕监工对这里很熟悉。 他的部落,之前就在附近。 很快,这个消息就被布拉克知道了。 黑奴监工被喊道布拉克面前。 “听说你的部落之前就在附近生活?”布拉克询问道。 “是的,我很熟悉这里,这附近没有银矿。”亚伯拉罕弯着腰,谦卑的回答。 这是个意外之喜,眼前这个黑奴虽然语音有些拗口,可还是能够沟通的。 他拿出那块狗头金,说:“我要找的是金矿,你见过吗?” 亚伯拉罕突然睁大眼睛,这东西他见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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