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娱乐圈当风水顾问的那些年_第211章 养玉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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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叔这话,揭了猛子的底,老董的脸色更难看了。
  养玉人这个职业,我倒是知道一点。
  民国年间,江湖有一句俗语,来形容九门比较神秘的职业。
  赊刀人,刽子手,哭丧下灵遍地走;二皮匠,守陵人,千盗兰花神调门。
  前面几个职业暂且不提,单说神调门。
  神调门,又被称为巫门,门中种种诡异手段和老葛有一拼。
  民国时战乱频繁,官府失序,盗墓贼横行,各种大墓,接连被盗,更有甚者,出动军队,以炸药开路,强挖皇陵。
  这种情况,造成了一个后果,那便是市面上各种冥器大增。
  古代的大墓,不同时期流行不同的陪葬品,但有一样东西,几乎什么时期的墓,都能找到,那便是玉。
  这种有来历的玉,因为埋在地下,天长日久之下,会沾染土气尸气,更有甚者,里面甚至藏有阴魂。
  因此,这种玉卖不上价,那怎么办?
  当时有一家玉器古董行的老板,请了神调门的人,那位神调门的人,给出了一个方法,那便是以人养玉。
  方法很简单,便是让拥有特殊命格的人,长期佩戴这种有来历的玉,以人气,消磨掉上面的土气尸气。
  这种是笨方法,但安全,据说还有一种方法,叫以命洗玉,至于如何洗,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但凡用这种方法养玉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这两种方法,后来都流传出去,江湖上因此多了一个职业,那便是养玉人。
  最多时,市面上的玉器古董行,每家都养有养玉人。
  民国那会人命不值钱,碰到饥荒的时候,几个馒头,便能买下一条人命,很多玉器行因此都选择用第二种方法养玉。
  原因很简单,见效快,消耗少。
  后来解放,养玉人这个职业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我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到了养玉人。
  从身形上来看,猛子称得上是血气旺盛,他这种人,最适合养玉。
  养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便是以人的元气来磨灭玉上的土气尸气,所以气血旺盛的人,最适合干这一行。
  按照命理上的说法,三土命的人,血气往往旺盛,所以,江湖上有一种说法,三土命是最适合干养玉人的。
  猛子的命格我不知道,但他的脸色可不太好,他养玉的方法,搞不好就是第二种。
  “董叔,我妈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医院那头,我交不上费,是不给做手术的!”猛子不管老董的面色怎么难看,直接急了。
  “给给给,我什么时候说过不给!”
  老董索性破罐子破摔了,被二叔点破后,他也不瞒着了,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我这就给你取钱去!”
  从柜台出来,老董穿过后面的小门去取钱,猛子则喘着粗气,一脸的不忿。
  “猛子是吧?”
  二叔若有深意的看着猛子,道:“你妈什么病?”
  “胃癌!”
  猛子闷闷的说道。
  “手术费还差多少?”二叔问道。
  “还差四万多,董叔这一单给我五万,刚好够手术费!”猛子说道。
  “五万不够!”
  二叔想了想,说道:“术后还得住院,还得用药,还得补身体,这样吧,我再给你五万,这样差不多能够!”
  “我不要!”
  猛子第一时间摇头,说道:“我妈教过我,无功不受禄,我又没为你做过什么,我不要你的钱!”
  “真不要?”二叔笑着问道。
  “不要!”猛子摇摇头。
  猛子的打扮很普通,上身是一件普通的黑色t恤,下身是洗的浆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翻了边的运动鞋。
  只从这身装扮就能知道,猛子缺钱,更别提他还有一个住院的老妈。
  即便如此,面对二叔的诱惑,他还是能挺住。
  “这样吧,我雇你干一件事,给你十万,行不?”二叔说道。
  “什么事?”猛子有点警惕的看着二叔。
  “你放心,肯定不是犯法的事,这事,和你那个董叔,还有点关系!”二叔说道。
  “真的?”
  猛子明显动心了,憨憨的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我有点不忍心,猛子的智商,明显比常人要差上一些,二叔这样子,有点像是拿棒棒糖诱惑小孩子的人贩子。
  “真的!”
  二叔点点头。
  话音刚落,老董便拿着一捆钱走了出来。
  “给你,五万,一分不少!”
  把钱塞到猛子的怀里后,老董摆摆手,道:“玉坠留下,你赶紧回医院!”
  “我先不走,我陈叔说要雇我干活,要给我十万,有了这十万,我妈后续的治病钱就有着落了!”
  猛子抱紧了钱,清澈的眼睛里满是对治好妈妈病的希望。
  “老陈,你别打猛子的主意,猛子不容易!”老董的脸色再变。
  “我就是想让他赚点钱!”
  二叔笑了笑,道:“没别的意思!”
  “老陈,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说,这块玉的事,我也告诉你!”
  老董明显急了,他一边说,一边拿起玉坠,说玉坠是一个男星送来的,这位男星,放在南方,名气很一般,甚至有人不认识他,但在东北,尤其是在沈城这一片,称得上是家喻户晓。
  “谁问你这个了?”
  二叔冷冷一笑,道:“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我家真没有僵尸血!”老董赌咒发誓的。
  “起坟吧!”
  二叔盯着老董看了半响,突然吐出来三个字。
  “什么?”
  老董眼睛蓦然睁大。
  “起坟吧!”
  二叔重复一遍,接着道:“真等到丁酉年,你们家一个都跑不掉,现在起坟,有我帮忙,虽然不一定能干掉坟里的那具尸体,但再帮你们多镇压十年,我还是能做到的!”
  “多了十年的缓冲,你们董家的转圜的余地也多了很多!”
  “答不答应,你们自己商量,商量好了,给我电话!”
  二叔说完,没管老董的反应,对猛子道:“走,猛子,我带你去医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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