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生活录:我只是为了好好活着_第77章 名震五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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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的冷兵器战争,开始和结束都很突然,往往会以一方的脆败戛然而止。很少发生那种双方都不计伤亡,玩命硬砍的情况。历史上出现这种状况的战例少之又少,也就香积寺之战等屈指可数的几场。
  遇到了手雷第一次投入战争的特殊事件,蕃子们不抱头鼠窜都是怪事。
  赢了!
  第一次指挥作战,宋应奎和护庄队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两百人打退了五百人,还缴获了六匹完好的战马,以及一些不值钱的军资。
  缴获六匹战马,纯属意外。蕃子们要是不下马步战,就根本不可能有这个机会。这六匹马是庄丁们满山遍野堵着抓住的惊马,还有几匹乱窜的战马已经没了踪影,堵着抓马的庄丁们对到手的鸭子飞了几只很是懊恼。
  “柳书记,随便找个水冲洞,把死了的蕃子添进去埋了吧!”除了缴获以外还有死人,有近十个蕃子被当场炸死,他们的同伴跑路的时候已经顾不上死去的人了,这些死尸只能由收拾战场的庄丁们来解决。
  不过这次战斗没有俘虏,能跑的蕃子庄丁们追逐的时候,全都有意放跑了。跑不了路的重伤,待遇和死尸一样,就是得麻烦庄丁队的人费劲再给一刀子。
  “统领,有三匹伤了的马,看伤情很难缓好了,该当如何处置?”不留伤员,马还有活着哪,柳宏光很是心疼的问宋应奎该怎么收拾抓的三匹伤马。
  经此一战,三庄的老前爷们对宋应奎的态度变的大为不同。战前、多多少少,有人心里会有点不服之心,觉得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年轻承担护庄队统领这等重职,会不会有点靠不住。现在所有的质疑都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崇拜和敬服。
  战争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只要赢了战争,就能赢者全拿。没有什么含含糊糊,遮遮掩掩的事。
  “杀了吧!杀了马后将肉全煮上,把三庄的男女老少都叫到青龙庙口,让大家都开开荤腥,庆祝咱们护庄队首战告捷。”
  “让老少爷们来吃肉这是大好事,只是、庄里的女人们不能到庙里来,会冲犯了龙王爷的,还请统领三思。”女人不能进庙是很顽固的传统,柳宏光听到宋应奎要让男女老少都来吃马肉,不由表达出了对传统的坚持。
  “在离庙口远些的地方支锅,除了给龙王爷献的祭品外,咱吃肉喝酒都到庙外,女人们也就进不了庙了。好不容易打赢了蕃子,让女人和孩子们吃上点肉,开心一下是好应该的。这些天,三庄的男女老少都担惊受怕的,该当吃点好的放松一下。”
  让女人进庙宋应奎觉得自己好像暂时没那个资格破戒,但还是有办法安排三庄的妇女都来吃马肉的!只让男人们吃肉喝酒,把女人放到家里干挨着,这事宋应奎看不过眼去。三匹马的马肉不少,怎么着也够三庄百姓放开了肚皮吃一顿的。
  “如此安排也行!公账上还剩点钱,我去安排人弄些酒过来,吃马肉就得喝酒哪。对了、听杨爷说统领会用石灰蒸酒王,蒸出来的酒王是治伤妙药。这一战,有几个青壮受了伤,不知能不能麻烦统领安排着再蒸一些酒王?”柳宏光和贾相安两人除了管后勤外还有照顾伤员的职责,在听杨顺安说了宋应奎会做治伤妙药,连忙趁机会问了出来。
  “只要有酒和石灰就能行,完了我安排丁焕义来做这事。对了、之前我熬出来的白糖也是治伤的好药,你们让人在伤员的伤口上放一些白糖,能防着伤口起疮和发炎。”尽管现在的条件要比前些日子躲在窑里好一些,但治伤的手段还是没多少,目前能用的方式也就白糖和酒精了。
  “统领,这次缴获的好马,要怎么分?”缴获的六匹好马是这一战最大的收获,柳宏光等人很关心这块利益该怎么分。
  “好马配英雄,先让杨爷挑一匹好马当座骑。剩下的五匹马,暂时先分两匹给哨骑队的左右副统领,另外给刀盾队和矛斧队统领分一匹,留一匹给中军传令兵用。除了给杨爷的哪匹马外,其他人分的马都是暂时使用,等蕃乱平了后,咱们再议这几匹马如何处置。”
  杨顺安作为护庄队里最能打的存在,老骑着骡子上战场不合适。这一战,表现最好的其实是杨顺安,给他奖一匹战马不过分。
  “善,我等尊统领令。”
  除了战马和伤马外,有价值的缴获就数在战场上收拾出来的蕃甲和毛毡了。蕃甲有十几具,多是用毡和皮做的。蕃子们逃跑的时候,留落在战场上的毛毡不少。将这些玩意清洗一下,护庄队就能用上。
  打了这么场大胜仗,收获最少的是铁料。蕃子们本来没装备多少铁具,遗落在战场上的就更少了。杂七杂八的铁具加起来,才找出来了二十多斤,并没有什么大用!
  青龙庙外、人声鼎沸,今天是三庄百姓庆祝大捷吃马肉的大日子。三庄能来的人都到了山梁上来相聚,他们是来吃肉的,更是来扬眉吐气的。蕃乱开始后压在众人心中的大石头,经过青龙岭一战后,卸下去了一大半。才成立没多久的护庄队,已经是三庄百姓心中战无不胜的顶梁柱。
  他们觉得,有这样精明善战的队伍护着庄子,蕃子们再也不敢来自家庄子上烧杀抢掠。虽然护庄队其实只打了一仗,被打跑的蕃子们只是这次蕃乱的一支小队伍。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护庄队,给了大家安全感。
  前来青龙庙吃肉的,不只有三庄庄民。整个五营镇还存在的庄子,差不多全听到了信,不管大庄子还是小庄子,都派了代表带着礼物来吃肉。吃肉自然不是他们的目的,与青龙岭三庄护庄队交好才是他们过来的目的。
  乡里乡亲、守望相助,附近有了一支能打跑蕃子的义勇存在,这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带领护庄队打了胜仗的统领宋应奎,哪就更要交好了。来吃肉的外庄代表,一见到宋应奎就是一顿猛夸,在他们口中,宋应奎好像已经成了震古烁今的名将一样!
  震古烁今谈不上,这一战也就取得了一点小成就,只能说是名震五营吧!宋应奎在心里小小的谦虚了一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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