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生活录:我只是为了好好活着_第75章 二百对五百优势在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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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放!”青龙庙外,宋应奎大喝一声。
  宋学良闻令一刀砍断了拋石车上的缆绳。
  “嗖”的一声,一块石头被拋落到二三十丈远的山梁上。
  拋石车终于做好了,今天是第一次试射。从试射的情况来看,效果还行。能将石头拋到二十丈开外的距离,基本能满足需求了。
  宋应奎做的拋石车是绳索扭力拋石车,选择这种方式,最主要的考量是为了移动方便。杠杆配重拋石器,设计的好的话会比绳索扭力车将石头拋的更远。但问题是那玩意太过笨重,移动起来不方便。
  护庄队的定位就是要随时能支援三庄的防守作战,必须要在三庄范围内快速移动。用架子车车轮做底盘的扭力拋石车,能够满足这种需求,宋应奎自然选这种拋石车来装备护庄队。
  “三爹、把我做的火雷放到拋锤上,咱们试一试此物的效果。”试射石头成功后,宋应奎立马安排起试射手雷的活来。
  手雷能不能发挥作用,才是做拋石车的关键。普通的打几块石头,能有多大的效果,宋应奎心里没多大底。从射程来说,蕃子们飞马甩石的绝技,拋石距离也有三三十丈,只不过拋的石头块头相对小一点而已。但将手雷抛出去二三十丈,就能在战场上起到关键性作用。
  标准的手榴弹,经过专业训练后,好像也能扔五六十米远。但宋应奎造不出来后世的那种手榴弹,做出来的这种简陋版手雷,靠人来拋射肯定是不行。
  “轰”的一声,手雷在二十丈开外冒起了黑烟和尘土。站在青龙庙看热闹的众人惊的眼珠子瞪的老大。这个炮仗动静也太大了一点,站的这么远都能把耳朵给震聋。
  众人对这玩意的具体功能有些不解,他们很难想象如何将这个像天雷一样的东西用到战场上。但他们凭着本能的感觉到,这绝对是一件非常厉害的武器,不说怎么用它打蕃子吧,就这声响和动静吓都能把蕃子吓死。
  相比于懵逼的众人,宋应奎更关心具体性能。拋射距离与拋普通石块差不多,手雷爆炸之后将划了刻线的铁壳撑碎了。能将铁壳撑碎,在战场上就有杀伤力,若是再给里边加点钢珠之类的,效果会更好。
  唯一比较差的地方是爆炸时间,手雷在落地后等了不短的时间才引爆。引爆延时如此大,会影响手雷杀伤力的。不过瑕不掩瑜,暂时来说这东西已经能在战场上应付事了。
  “三爹、这几天你带着弟兄们用最快的时间熟悉砲车的用法和技巧,尤其是要把怎么使火雷炼好。等我将另外两副砲车做好后,你就做砲车队的统领。”考虑再三,宋应奎将三叔由长矛队统领换到了砲车队做统领。相对来说,做过木匠的三叔更适合干操砲手的活。
  “奎娃,我看着你能做的火雷不多,我们练的时候,能用火雷直接练吗?”宋学良一直跟着自家侄子做武器,对产量自然门清。剩下的铁料连十颗手雷都做不上,还怎么能让人放心大胆的训练使用技巧。
  你想什么哪?宋应奎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三叔,宝贵的手雷能随便让你们练手吗?做个可以装引线的模型,不一样能起到训练的作用?
  拋射手雷练的是如何确保把已经引燃的手雷打出去,练的是让火雷爆炸听响吗?
  最近几天农事相对少了一些,每次训练能抽出来一百来号庄丁进行合练。连续的合练,让护庄队越看越像一直正规的军队。只是、到了真实的战场上,能管不管用,宋应奎可说不好。作为一名硬着头皮带兵打仗的临时军官,能将队伍带到战场列开阵势,已经是超额完成任务。
  就在宋营奎做好了第二台拋石车,然后带着人测试性能的时候,山梁上突然响起了锣声。
  “快、赶紧敲鼓让在家里的护庄队赶到青龙庙集合,在庙里的人立刻列队准备迎敌。”听到预警的骡声,宋应奎立马冲出了测试现场,下起了军令。
  大家忙忙乱乱整理队伍的同时,哨骑队统领杨顺安带着队员骑着骡马往蕃子来的方向迎了过去。他们的作用就是,接敌、引敌和察敌,真让他们像想象中的骑兵一样在战场上冲杀,目前还真有点难为人。
  大约过了一两刻钟的时间,队伍里大多数人赶到了位,青龙庙口的阵势列了出来。
  “擂合鼓,往蕃子过来的方向行军。”见队伍合整,杨顺安那边引着蕃子正往这个方向扑来,宋应奎下令护庄队往前迎迎,以便战场的地形更适合自家队伍展开和迎战。
  鼓声震天,队伍里的庄丁有节奏的发出呼喊,有序的进行军阵移动。
  哨骑队的大多数成员已经骑着骡子跑回到阵里,只有杨顺安等少数骑技精湛的还在蕃子军前盘旋和缠斗。
  远远的看去,杨顺安这老家伙还真不一般。骑着一头枣红骡子,拖着一杆长枪,硬生生营造出了一人压全军的气势。
  跟在他身后的蕃子游骑,看样子是很想将压他们的风骚老头给收拾了,但是做不到啊。杨老头能用长矛骑着骡子迎着人突突,还能将枪拖在地上、挽弓劲射。别看蕃子们骑着好马、骑技更不错,但有杨老头如此能耐的却没有。
  杨顺安的压敌,客观上是为护庄队的集结争取了一定时间的。怪不得三庄的头人们都很敬服杨家的本事。人家家传的本事,确实很不一般,一个人起到作用,赶上了哨骑队其它人加起来的总和。
  蕃子的队伍离自己越来越近,宋应奎已经能大致数出来的敌人有多少。
  奶奶的、怎么每次从牛头沟口出来的蕃子数量都挺多?这回来的蕃子,足足有五六百人,还皆是骑兵。
  两百组建时间不到一月的业余兵,能是五六百凶名在外的蕃子乱兵的对手吗?这一战优势在谁?话说回来,蕃子们几个月前,不也是职业牧民吗?他们比庄丁队专业不了多少。他们要是专业,也不会被杨顺安一个骑骡子的压住阵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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