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意离总觉着雍堇尧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但每次等他想探究的时候,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的任由他撒娇耍赖。 他还特地观察过高向明和白韵来看他时候的雍堇尧,也正常的和以前一样。 但秦意离就是知道雍堇尧变了。 具体的改变就在,除了亲亲额头和拉拉小手就再没什么亲密接触。 被迫留下照顾他的高向明:“……” 他真的想踢翻这碗狗粮。 可是堇尧有份工作必须得他出面完成,而秦意离还没助理,又不愿意见陌生人,白韵也忙的脚不沾地,最后这倒霉差事就落到了他的身上。 “所以,因为堇尧不和你……”说到这里高向明的表情都扭曲了一瞬:“所以你就觉着他变了?” 尧哥不许他往外说,但高向明已经知道了就没事吧? 这样的犹豫在脑子里一秒都没有,秦意离巴啦啦的抱怨起来:“以前醒来的时候他都会先给我个热辣的香吻,然后搂着我的脖子在上面印下吻痕——” “停停停!” 完全不想听细节的高向明快速地打断他:“你有没有想过是你现在躺在病床上,就算堇尧再饥不择食,也还没人渣到对一个病人下手吧!” 秦意离歪了歪脑袋,绿眸里亮晶晶的:“尧哥当然不是人渣啦!” 高向明:“……” 所以跟他说这些根本不是烦恼,只是在跟他炫耀他和堇尧到底有多亲密是吧?! 努力的在内心劝诫自己,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跟个不成熟的小孩计较太没牌面。 但忍了再忍,高向明实在没忍住地道:“你就不怕这样折腾,堇尧那天就不要你了!” 说完,高向明就后悔了。 这小孩有多在意堇尧,从上次被交警追都要来医院他就知道了,他这一说,别再把人气着了,到时候堇尧还会找他算账。 但出乎他预料的秦意离并没有生气,那双绿眸里似乎早就看见了自己被抛弃的场景。 无悲无喜。 在高向明歉意的眼神里,他扯动唇角,笑的僵硬:“向明哥,能帮我一个忙么?” 除了初次见面时他恭恭敬敬的称呼了他一声高先生,后面仗着堇尧的娇惯,完全就是不客气的对他横鼻子竖眼睛,现在竟然喊‘向明哥’这种他想也不敢想的称呼! 高向明更加胆战心惊了。 “你说……” “如果哪天我惹了尧哥生气,你就把我准备在这个地址的礼物告诉他。” “为什么你不自己说?”这么小的事高向明自然不会拒绝,但他不明白秦意离这样做的原因。 “我怕到时候尧哥不肯见我。”说的再云淡风轻,但只有秦意离知道此刻的他仿佛被巨斧劈开成两半,痛苦则是黏在中间的结。 似懂非懂,但高向明并没有多问:“行,我答应。” 这么一折腾,秦意离也昏昏欲睡的放任自己陷入了黑暗里。 见他睡着,高向明坐在了不远处的沙发上开始冲浪。 …… 雍堇尧并没有去工作,他将自己遮掩的严丝合缝的去了闹市区的一家不起眼侦探社。 里面的布局乱糟糟,满地的纸都散落的没人打扫。 他小心的绕过,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背对着他的人带着贝雷帽,过长的头发遮住了眼睛,衬衫的扣子都上下扣错,来了客人,也没起身的架势。 曾跟他有过一次合作的雍堇尧完全不在意他的邋遢。 径自的拉过椅子,坐在他对面。 掏出卡放在桌面上。 “这里面是一百万,没有密码,我要的资料呢?” 邋遢年轻人努了努下巴:“那里,自己拿。” 做生意的人这个态度,倒闭是迟早的事,但谁让眼前人的能力过硬,并且保密极好,他的客户也是源源不断的。 但这人癖好特殊,不接受陌生人的找上门,必须得由熟人介绍。 他也不知哪里得了这人的偏好,主动把号码递给了他。 雍堇尧也没想到有一天他还真的用上了。 “看在你是初次客户的份上,我顺带查了这人半年前的踪迹,七岁时就出了国,这些年在国外深入简出,没有和人有过多的交情,但他会定期和一个医生联络,里面也有那个医生的资料。”懒洋洋的男人借着头发的遮挡,不客气的欣赏着雍堇尧的脸。 真好看啊。 要是他也有这样的脸就好了。 雍堇尧对视线很敏锐,但现在秦意离在国外的经历吸引了他的注意,也没太在意被人用火热的眼神盯着。 抽出文件袋里的资料,正上面摆着的是一张模糊只拍到半张脸的照片。 但他一眼就认出他是秦意离。 很瘦。 以前的他比现在还要瘦。 还是说少年人在抽条的长身高导致的? 揣着这样的疑惑,雍堇尧打开了下面的记录,只有半页纸的话带过了秦意离的十二年生涯,但在看到下面的医生介绍时,他的呼吸停顿了。 乔森福,48岁,职业:心理医生。 “……” 秦意离看了十二年的心理医生? 这样的结论打碎了雍堇尧的认知。 从他初见秦意离,到两人分开,他从未想过他有精神上的疾病。 见他愣神,贝雷帽男又说出了一条消息:“那个乔森福是享誉多年的心理医生,经由他手的病人多数都痊愈了。” 雍堇尧还没松口气,就听到了下面的话。 “但是在半年前乔森福接到了个电话,是他曾经的病人询问他,自己遇到了让他心脏怦怦跳的人,这是不是一见钟情?” 说到这,贝雷帽男同情地看着人雍堇尧:“乔森福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患有的双相情感障碍是感知不到任何情感的,也没有治愈的可能,他的这种心跳只是源于他的一种错觉。” 错觉……? “但乔森福建议他,可以多接触让他心动的人,这样或许也能改善他的情况。”随后,贝雷帽男就抽出了半年前秦意离初遇雍堇尧拍下的照片。 里面的他,绿眸里满是势在必得的疯狂和偏执。 雍堇尧看着照片久久出神。 所以秦意离从始至终都不爱他,只是错把那种心动当成了爱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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