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现场哗然一片,更有大量的怒骂声。 观众本以为被邀请的嘉宾是男明星呢,结果是个穷屌丝。 而后,陆潇潇开始唱第一句了,一片掌声,放眼看去,无数荧光棒如海般,跟随声音而动。 因为是合唱,所以很快轮到林辰了,但等林辰唱完后,一片骂声传来! “滚下去!” 而且声音十分的整齐,就像排山倒海般! 陆潇潇顿时有些尴尬了,她并非故意让林辰出丑的,而是真的想与林辰一起合唱。 林辰却无动于衷,唱完后更摇头嘀咕:“不懂的欣赏!” 他历经这么多生死战,心境早就不同了,哪将这些脑残粉丝放在眼里。 而且他觉得这些脑残粉喜欢小鲜肉什么的,却不知道是谁在保护他们,宁静家园背后,又有多少人为家园付出了生命! 真正该崇拜的应该是那些保家卫国的人! 而虽然他声音小,但却是对着话筒说的,自然是让在场的观众都听到了! “滚下去!” 更多的不满声传来。 林辰也不在意,唱完后,大摇大摆的跟着工作人员离开。 陆潇潇回头看了眼,暗暗震惊,见过大场面的人就是不同,第一次面对数万人唱歌,居然一点也不怯场。 林辰在后台等了几个小时,演唱会终于圆满结束,陆潇潇都来不及卸妆,穿着长款羽绒跑来找林辰了。 工作人员虽然没说话,但都看到陆潇潇焦急的样子,猜测这男的该不会是陆潇潇的男友吧。 “林医生,让你久等了!” 陆潇潇来到林辰面前,对林辰笑了笑,看她样子十分的疲惫。 “你先休息一下吧,别累着了!”林辰不在意道。 “好,我等会请你吃宵夜!” 陆潇潇去卸妆了,半个小时后,带着工作人员去酒楼吃饭,慰劳所有员工。 其实这些演唱会包办,大多都是合作关系的,但每个人都尽心尽力,从舞台设计再到舞蹈都是历经诸多海选的,所以陆潇潇很感激他们。 包了一家酒楼,众员工都在高兴的吃着,这场演唱会无疑开的很成功。 “林医生,之前是我考虑不周,我以茶代酒,向你道歉!” 陆潇潇拿起茶杯对林辰道,她虽然卸了妆,但头发依旧有闪闪发光的金粉,挺好看的。 且里面穿的衣服是网状的,低头时能依稀见到一些东西。 林辰看了眼就不敢看了,陆潇潇是他认识中的女孩最年轻的一个,虽然有些稚嫩,但与小洛她们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为什么道歉呢!”林辰笑道。 “因为我一时的兴起,导致你被人嘲笑了啊!”陆潇潇眨眼道。 林辰顿时摇头:“那点小事,我哪放在心上啊!” “也对,林医生是华夏名医,早见识过大场面,庸人的看法,名医是不会放在心上的!”陆潇潇洒然一笑。 “你怎么不吃呢?” 见陆潇潇只是聊天,林辰问道。 “已经吃饱了啊!” “你就吃了两口也吃饱了?” “我们艺人啊,保持身材很重要,只要不饿就好了!” 听到这话,林辰才知道任何行业都不容易。 陆潇潇的父亲是韶州半城,她即便不努力,但也能过得很好了,可陆潇潇并没有。 这时,经理人走了过来,对陆潇潇低声说了一句。 陆潇潇脸色一沉,对林辰歉意道:“林辰,抱歉了,还有一个饭局,我打个招呼就过来!” “好!” 林辰本想说合作事宜,但等陆潇潇回来先吧。 等陆潇潇一走,林辰看着桌面的菜,觉得别浪费了,缓缓吃了起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陆潇潇依旧没有来。 “先生,麻烦问下陆潇潇去哪了?” 林辰见到陆潇潇的经理人刚好走过,站起来问道。 经理人脸色古怪,叹气道:“老板叫潇潇去陪酒了!” “陪酒?她刚刚才开完演唱会,都还没休息啊,而且,凭什么要她陪酒!”林辰皱眉。 经理人摇了摇头,知道这人是外行,不知道娱乐圈的黑暗,只好笑道:“你在等等吧,潇潇很快就回来的了!” “她在哪陪酒?” 林辰却继续问道。 经理人倒也没隐瞒什么,直言说了出来。 此刻酒楼五楼的包厢确实有着饭局,大量的人坐在那里喝酒吃饭。 “潇潇啊,你这演唱会开的成功啊,林老板一直在旁边看着,都被你的声音吸引了!” 一名带着眼镜,穿着优雅的中年人道。 “这都是大家的功劳!” 陆潇潇已经喝了不少,随口回道。 其实她也想走了,只不过碍于面子才留下的。 “潇潇啊,林老板一直很喜欢你的歌,想今晚与你吃个饭,你看怎么样呢?”那中年人又道。 陆潇潇虽然醉了一分,但她会点武功,体格好,还能保持清醒。 “葛总,我刚刚才开完演唱会,有点累了,想回去休息了!” 她知道那林老板,身家不错,且在京城有点人面,早就喜欢她了,什么送花,豪车,别墅等等的,极为的豪爽。 不过陆潇潇家境不错,哪放在眼里,都拒绝了。 “没事,去我家休息,我家够大,舒服!” 林老板是一名矮胖的胖子,满脸的疙瘩,是做房地产发家的,身家数十亿。 他早就喜欢上陆潇潇了,但陆潇潇与其他的明星不同,洁身自好,让他很头疼。 这次目睹陆潇潇天使般的演唱会,他实在是忍不住了。 “不用了,谢谢林老板!” 陆潇潇冷漠的拒绝,起身便是离开。 林老板脸色顿时一冷,对葛总打了个眼色。 葛总有些为难,陆潇潇是他们公司的摇钱树,得罪陆潇潇可不好啊,但林老板后台也硬,得罪不起。 “陆潇潇,你还是留下来吧,林老板等了你这么久,你就陪他喝多几杯吧!” 葛总伸手拦住陆潇潇。 “葛总,我说了我累了!”陆潇潇眯起眼帘。 “陆潇潇,别忘记谁才是你的衣食父母!” 葛总知道该摆出老板的架子了:“当初你只是个小明星而已,是公司砸出资源将你捧成超巨星,公司可以捧你,也可以毁了你!” 听到这话,陆潇潇脸色也难看一分:“葛总,我有如今的成就,一是靠我的努力,二,你的公司曾出了财务状况,是我爸帮你度过难关的,没有所谓的谁捧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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