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的交谈,林辰自然听到了,郁闷极了! 他是第一次来演唱会,有些不懂,只好跟着人走了,结果被当成癞蛤蟆了。 “穿这么漂亮,不是为了给男的看嘛,男的如果不看,心里肯定不高兴,看了又觉得人家不配,真是白天鹅!”林辰暗暗嘀咕一声。 虽然声音小,但还是被那两名女的听到了,皆是暗怒。 “你什么意思啊,难道你看着虚星,虚星就要答应你的追求?” 那短发女子停下步伐道。 “拜托,我是来看演唱会的,不是看你们的!”林辰也忍不住了,自我感觉良好的女子也太多了吧。 “吹!” 那短发女子哪相信林辰的话:“装的这么镇定,还不是为了看美女来的,难道你以为你是看陆潇潇来的吗?” “废话,来演唱会,不看陆潇潇看谁啊!” 林辰懒洋洋道。 “就你?估计只能买最末尾的票,根本看不到潇潇,听听音乐才差不多!” 那叫虚星的女子也不屑道:“就你这样的人来听演唱会,这是对潇潇的侮辱,她怎么会有你这种没素质的粉丝啊!” “说不定,她很欢迎我来看她的演唱会呢!” 林辰懒得与她们废话了,说完就走。 “你!” 两名美女皆是气的跺脚,这家伙太嚣张了。 “我看啊,他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手段,这种伎俩见多了,以为有个性,能引起虚星你的注意!”那短发女子道。 “就他?” 叫虚星的女子轻蔑摇头,她心中的最佳男友,那是开着超跑,坐拥几家公司的公子,而不是这种穷屌丝。 不管这穷屌丝怎么装个性,她也根本不会动心。 进入演唱会会场后,林辰发现这里大的离谱,一道道灯光四面八方照耀,音响更是震天般响。 不得不说,气氛确实不错。 哪怕林辰不喜欢演唱会,但短期也被气氛感染了。 拦住一名工作人员,林辰询问了票的位置。 那工作人员见林辰的是头等座椅,赶紧带着林辰绕过人群,来到演唱会最前面的位置。 这个位置观看,不管是视觉还是听觉都是最佳享受,而且座椅有着各种饮料,服务很好。 咚咚咚! 与此同时,劲爆的音乐开始响起,整个会场暗了下来。 “潇潇,潇潇!” 现场嗨爆了,粉丝卖力在大喊。 全场灯光灰暗之下,一名清丽脱俗的女子从天而降,穿着长裙,身后有着羽翼,仿佛天使降临般! 正是陆潇潇! 她从舞台上方飘下来,天籁般的歌喉响起,伴随着悦耳的音乐,将气氛推至最巅峰。 “啊!” 林辰本想欣赏歌声的,可旁边的尖叫声,差点震爆他的耳膜了! “疯子!” 林辰很难理解这些粉丝的行为,毕竟听歌就听歌,如死了爹妈这么激动搞毛啊! 四周的灯光渐渐亮起,这时,旁边突然传来惊呼:“又是你!” 林辰转头看去,不由皱眉! 又是之前那两名女子。 “你这人烦不烦啊,我都说我不会喜欢你的!” 叫虚星的女子更肯定林辰在追求她了,否则怎么走到哪跟到哪。 “这穷屌丝也够拼的啊,官网五万的头等席,黄牛更卖到八万,他也舍得买,估计用了他一年的工资了!”短发女子也一脸的惊讶。 “真是恶心,好好的心情都被影响了!” 虚星抚着鼻子,就仿佛林辰是农民工,身上味道很大般。 “只能说你的魅力太强了,连穷屌丝都做在白日梦,希望有一段奇妙的缘分呢!”短发女子调侃道。 虚星更感觉恶心了,而且她见林辰整个过程都没说话,越发不爽,怒道:“你到底想做什么!” “是我问你想做什么!” 林辰也忍不住了,本不想搭理她们的,可没完没了。 “我告诉你,哪怕你浪费八万块买门票,我也不会给你微行的,我们根本不可能!”虚星冷冷道。 “谢谢!” 林辰继续欣赏陆潇潇的歌。 虚星大怒:“你这么缠着我,不正是想追求我吗,你装什么装!” 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一边嫌弃林辰是穷屌丝,但心里又暗暗雀跃,毕竟只要是男的都喜欢她! 但若穷屌丝对她爱理不理,她又很不爽了! 只能说,虚荣心在作怪。 “我说了,我是来看陆潇潇的!” 林辰没给什么好脸色。 “就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尿性,你根本不配做她的粉丝!”虚星冷哼道。 而这时,陆潇潇一曲结束,对着整个演唱会道:“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这是我今年第一次巡回演唱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开心,接下来,我将请一位朋友做嘉宾,与我一起唱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哇!” 演唱会更加疯狂了,一些还在读书的帅哥,疯狂摇着荧光棒,希望大明星能看上他。 “希望能选到我!” 虚星也激动的挥舞着荧光棒,而这时,灯光照耀而来,落在虚星的身上! “真的是我,说不定我发挥的好,以后能成为巨星呢!” 虚星美眸一瞪,难以置信般。 但是灯光很快又流走了,落在她旁边的林辰身上! “有请我的朋友与我合唱一曲!” 舞台上,陆潇潇也微笑的看着林辰。 其实她在第一首歌唱到一半时,她就见到林辰了,所以高兴的邀请林辰合唱。 “啊,潇潇邀请你?” “朋友?” 虚星与她朋友都呆住了。 一直以来,她们都觉得林凌是借机搭讪的农民工,不要脸又喜欢装个性,穷屌丝一枚1 可现在,人家被大明星邀请了啊! 更是大明星的朋友呢! 那谁才是农民工啊! 林辰却摇了摇头,这种被几万人关注的场面,他可不喜欢。 "林辰,来吧!" 让林辰无语的是,陆潇潇居然亲自走向舞台邀请林辰。 在这一刻,无数大少公子也急红了眼。 虚星两人更是呆若木鸡,如被打了一巴掌般。 无数目光之下,林辰被陆潇潇拉着上了舞台,只见五彩缤纷的灯光照耀而来,场面极为的壮观。 林辰第一次登这种舞台,倒也是被震慑到了。 “林辰,开始吧!” 旁边的陆潇潇穿的犹如天使般,修长的大腿,精致的五官,绚丽的头饰,天籁般的声音! 再看林辰,一身运动衫,土的掉渣,简直是白天鹅与癞蛤蟆的组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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