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鸿羲是被他昔日的好友终承嗣打死的,或者说,他们俩自相残杀。 两人死后,怀兴思一看,这可如何是好。 他不能让两人的事情暴露出来,一旦暴露,他自然也跑不掉。 其实众人都是不解。 其实处理一具尸体没有那么麻烦,直接荒郊野外埋了就是了,天大地大,无处可寻。为何要特意去一趟庄园,将尸体喂狗? 怀兴思认真说:“我们三人,但是靠一群狗过日子,十分不易。当时便起了誓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生前,狗养了他们。 死后,便以身饲狗。 虽然终承嗣不是当年的同伙,但是同伙的儿子,父债子偿,也是理所应当。 怀兴思说:“但是我不能让大哥下葬尸首不全,他如今有这么大家业,跟我们不一样。” 众人匪夷所思。 “所以你用终承嗣的头,换了温鸿羲的头?”方明宴差点说出,你的手艺还挺好的,你怎么想起来的? “我大哥一向恩怨分明,说到做到。”怀兴思说:“他临终前,让我将他的尸体拿去饲狗。可是他不能空棺下葬,也不能便宜了终承嗣这个狼心狗肺的小子。” 所以怀兴思简直是灵光一现。 他用终承嗣的头,代替了温鸿羲的头,凑出一个完整的人,放进来棺材。 然后将剩下的,温鸿羲的头和终承嗣的身体,一起丢进了狗舍。 姜云心不由地道:“人的头颅十分坚硬,按理说不可能一点残骸都没留下。” 可是在庄子里,狗舍的院子他们几乎掘地三尺,也只找到两截被狗藏起来的腿骨。 怀兴思说:“头颅……我知道有点难处理,我事先处理过了的,所以没留下什么。” 姜云心心里咯噔一下。 人的颅骨是很坚硬的,而且也没什么肉,庄园里的狗又不缺吃的,不是那种饿了十天半个月,将一切能吃的都吞下肚的饿狗,它们却把温鸿羲的头颅啃得一点不剩。 如果是真的…… 姜云心看向方明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怀兴思说完,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大人,大人我什么都说了,这件事情跟我没有关系,是他们两人自相残杀,换尸体的事情,温嘉荣也是知道的,他若不知,温家来来往往,怎么可能不被人发现。” 所以温嘉荣什么都知道,但是他不能说,一旦说了,温家定会遭受巨大动荡,可能会一落千丈。 逝者已矣,若没有鄂灵薇,这事情就过去了。 “我就是个跟班。”怀兴思说:“在凉州的时候,我也是走投无路没办法了,才跟着温鸿羲混一口饭吃。只是找路过行人要上几两银钱,从不敢伤人。” 方明宴收回和姜云心对视的目光,淡淡说:“你撒谎。在凉州的时候,没少拿人喂狗吧?” 怀兴思瞬间整个人都僵硬了。 方明宴继续道:“要不然的话,怎么知道如何处理头颅,才能让狗啃食干净,不留半点痕迹?” 只是跟班,这是骗谁的鬼话呢? 方明宴将鄂灵薇从牢里放了出来,让荆风华给她写状纸,状告温鸿羲,终承嗣的父亲终正豪,还有怀兴思,纵狗杀人。 还有背后,花了两千两银子买凶杀人的人,那人也被怀兴思供了出来,正是凉州现在一户商家,也是做这一行的,竞争无可非议,只是这竞争的手段,太过凶残了。 方明宴又派了人去凉州,张贴告示,寻找当年可能被怀兴思三人所害之人,人死不能复生,但是若有财产损失,是可以赔偿的。 怀兴思难逃一死。 温嘉荣没有参与当年的事情,知道的也不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温家家产悉数被查,用来赔偿鄂家和其他被害的人家。 虽然多少钱财也不够赔那些被害的性命,可如今也只能如此。有总比没有好。 鄂灵薇从凉州接来自己的父母和祖父,看着怀兴思和买凶杀人的对手当庭被判斩首,秋后行刑。 鄂家的人哭成一团,鄂灵薇一把年纪的祖父老泪纵横:“我那可怜的小孙儿,总算是可以瞑目了。” 只是虽然凶手找到,可是鄂家,却终究没有了传承。 一个古老手艺的消失,是非常可惜的。方明宴等人还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姜云心却觉得不仅仅是可惜了。 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对不起千秋万代的后人。 鄂灵薇虽然偷偷学了手艺,可是不敢拿出来用,久而久之,这手艺要么失传,要么变味,慢慢地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 姜云心此时颇有一种,我既然在这个地方,在这个年代,就应该尽力守护中华艺术传承的感觉。 她偷偷地找到方明宴。 “什么事情?”方明宴看姜云心那样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吗?” 姜云心觉得方明宴到现在大龄未婚,也是有原因的,谁家姑娘能接受这么聊天。 姜云心正色道:“我一身正气,从不做见不得人的事情。” 当然我心里有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那是真见不得人,天王老子也不能说。 “那就好。”方明宴松了一口气,给姜云心拽开椅子:“虽然娘说,让我有什么事情都要纵着你,但是为非作歹的事情,也不太合适。” 姜云心眨了眨眼:“伯母真的这么说?” “对。”方明宴给姜云心倒茶,拿过一旁的盒子打开。 里面是四格小盒,一格果干,一格蜜饯,一格甜点心,一格咸酥小饼。 姜云心虽然不饿,但也觉得精致。 方明宴和自家比起来,确实有一点不同。 好像吃喝衣着,都要讲究得多啊,而且那种讲究是不动声色,理所当然的。 有钱,真好。 方明宴道:“我也不敢问得太明白,这几日旁敲侧击的打听,我觉得,你可能是我娘流落街头,失散多年的亲女儿。特别亲的那种。” “……”姜云心愣了一下,反驳:“不可能,你有没有考虑过,如果我是伯母亲女儿流落街头,那你就是捡来的了。” 方明宴一瞬间呆住。 “是不是?”姜云心说:“要不然的话,伯母能同意我们俩在一起吗?” 那就是亲兄妹啊,要是在一起,法理伦理,天理不容啊。 “还真是。”方明宴脑子又动了,一时间心情很复杂。 万万没想到,英雄救美解个围,差一点把自己方家大少爷的身份给搭上去,差一点就流落街头了。 而且现在这事情有点骑虎难下了。 本来嘛,他们都觉得方夫人是第一个不同意的,需要耐心劝导,然后劝导不成,最终不得不分开,也算是给广大的吃瓜群众一个交代,顺理成章遗憾收场。 可现在最大的阻力变成了最大的动力。 方明宴想着前几天他娘问他,既然你们两情相悦,虽然不着急成亲,要不先把亲定了?我和你爹说,让他去姜家提亲。 你放心,这事情肯定办得体面风光,咱们方家嫡长子娶媳妇,要办得热热闹闹,给足姜家面子,叫谁都不能说一句闲话。 母亲竟然那么着急,方明宴差一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今天,温家的案子结了,本来他也打算找姜云心商议一下,现在怎么办? 他们若是过些日子感情出了问题,分开了,怕是方夫人第一个受不了。 谁能想到,事情发展成了这个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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