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自然是藏不住的,很快就被寺庙里其他的僧人发现了,然后便被逐出了庙门。 和他们一起被赶走的,还有他们养着的七八条狗。众人看的时候,都觉得这三个人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些,脑子也未免蠢了些。 寺庙清净地,平时连喧哗都不许,养那么多条狗是怎么想的,怎么可能不被发现?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当年被赶走的三个和尚,山寂的头上确实有一处红色胎记。这一点有好几个僧人都还记得。 因为胎记是在头顶,在庙里大家都是光头的情况下,就特别显眼,叫人记忆深刻。 方明宴将调查出来的资料扔到了怀兴思面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虽然时隔多年,庙里的人已经不记得他们三个人是什么长相,但没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怀兴思还是抵死不认,只要将他带到庙里,让几个上了年纪的僧人,一看便知。 凭空想象,可能想不出来,也不好描述。但当时他们进庙已经是十几岁的少年,长相已经定型,和如今的样子不会差太多,只是年轻和苍老的区别罢了。 故人一定可以相识。 怀兴思本来还想着死不开口,但是当他看见纸条上写着三个法号,便彻底地绷不住了。 隐藏一件事情,真的太难了。即便他们已经背井离乡,留起了头发,也还是藏不住。 怀兴思说,当初他们三人确实是被赶出了寺庙,本以为寺庙是可以不用干活,只要坐在那里念念经就有饭吃的地方。可万万没想到,不但要干活,劈柴挑水,而吃的还是粗茶淡饭。 于是三个人受不了了,想要吃香的喝辣的。 离开寺庙之后,三人发现他们一无所有,跟着他们的只有养了一些日子的狗。 这也算是天分吧,山寂也就是温鸿羲,忽然发现自己在养狗这件事上有特别的天分。 他训出来的狗,凶狠听话。 于是他们就将这些狗驯养出来,靠着狗干起拦路抢劫的勾当,只是不敢做大。 三个人此时总算有点脑子,知道树大招风,物极必反。你小打小闹地弄点钱也就罢了,一旦名声传出去,成了绿林好汉,势必要被朝廷围剿,到时候死路一条。 就这么过了些年,三人的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养狗的名声渐渐出去,便有一个人找上了门。 怀兴思至今还记得那人开口,就是两千两百银,让他们做一件事。 就是对付鄂家。 鄂家在当地,是颇有名望的大户人家。 也不用对鄂家赶尽杀绝,那人提供了时间和地点,说鄂家会带新出生的孩子山上种生机,只要把这个孩子弄死就行。 这开始让他们犯了难,狗毕竟是狗,就算再通人性也不是人,你没有办法跟它准确地描述,我让你去吓唬谁,我让你去咬谁。 可是三个人又舍不得两千两白银的诱惑,这笔钱实在太多了,比他们这些年的总收入还要多,若有了这笔钱,他们就不用再拦路抢劫,靠那三瓜两枣过日子了。 每个人都可以分到可观的一笔,离开凉州,从此逍遥自在。 当下三个人做了详细的安排,他们调查了鄂家,偷偷溜入鄂家,在婴儿衣服上放了特殊味道的药粉。 所以当鄂家一行人上山的时候,十几只狗从山上狂奔而下,闻着那药粉的味道,就扑向了孩子。 鄂家人最终在猝不及防地受惊吓,孩子落地,撞击而亡。 狗群没有停留,继续往下奔,因为温鸿羲就在不远的地方吹起口哨,召集狗群。 狗哨是一个特殊的工具,吹出来的声音,狗可以听见,但是人听不见。 之后那人果然给了他们两千两。 为了安全,三人分道扬镳。 狗是温鸿羲养的,他拿大头一千两,剩下两人各分五百了。 温鸿羲觉得这是人生翻身的机会,拿着钱到了京城开始做生意,没料到十分成功。没多久碰见了已经将五百两银子挥霍一空,流浪到京城的怀兴思。 既是朋友一场,也怕他出卖自己,温鸿羲便将他留在了自己身边。 好在当时三个人一起的时候,怀兴思也觉得温鸿羲有本事,愿意听他的,所以如今再给他做跟班,能吃香的喝辣的,便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时间便怎么过去。 久到他们都已经快忘了这将事情。 怀兴思说:“谁聊到半个月前,来了一个人,叫做终承嗣。他说自己是松崖的儿子。” 这个人,就是停尸房里的头颅。 难怪他的年纪比怀兴思和温鸿羲小上这么多,原来是第二代了。 方明宴道:“他说他是,你们相信?” “不得不信。”怀兴心思说:“他虽然长得和松崖不像,可是当年的事情他知道的一清二楚。他找我们要钱,如果不给就要把我们的事情都说出去。” 怀兴思还好一点,他这辈子没有成婚,光棍一个。属于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状态。 温鸿羲就不一样了,如今他是正当商人,家大业大,有儿有女,差一点四世同堂。 他自然不愿意被曾经的事情拉下水去。 “所以终承嗣只能死。”怀兴思说:“这种人我最了解,他不是一笔钱就可以打发得了的。你给了他第一笔。就会有第二笔。给了第二笔。就会有第三笔,永无止境,一直到你承受不了为止。” 坏人对坏人的了解,比好人对坏人的了解要深刻得多了。 反正也不是没做过杀人犯火的事,怀兴思和温鸿羲两人一商量,便打算将他除掉。 人确实除掉了,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意外。他们毕竟上了年岁,这些年养尊处优,不如当年那般狠辣。虽然设计杀了终承嗣。可是温鸿羲也死在终承嗣的手上。 姜云心奇道:“温鸿羲到底是怎么死?” 虽然温家的人说温鸿羲是病死的,大夫也这么说,但是姜云心始终没有见到温鸿羲完整的尸体,只从他的身体来看,看不出他的死因。 怀兴思指了指脑袋:“半个头都没了。” 众人愕然。 “他是被打死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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