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云茫然摇了摇头:“没有呀,我只有一个弟弟。” 龙桥问:“你弟弟呢?” 难道是男扮女装,也不好说,力气更大,更容易弄死马修能。 翠云有些哀伤道:“我弟弟已经不在了。” 龙桥有些意外,但还是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有七年了。”翠云说:“和我爹娘一起,都没了。哎,只剩下我和奶奶相依为命,那时候我还小,奶奶身体还好,我们就在村子里生活。” 翠云说的村子,昨晚上就跟龙桥说过,不是京城,但也不太远。走路大约要走两天,身体不好的,可能要更久,但是骑马,快马加鞭,也就是半天的事情。 龙桥从客栈回来,将问话的内容禀告方明宴。 方明宴立刻吩咐:“叫人去一趟竹文村,查一下她说的是否属实。” 是不是有双生子,家里是弟弟还是妹妹,乡里乡亲是瞒不住的。 龙桥立刻就安排人去了。 这一去一回很快,现在才是中午,傍晚就能到,如果不出意外,连夜就能回。 当然刑狱司的人也不是干等着的,马修能也不是在街上捡一个人就往家里带的,就算是捡了一个吧,这一起有计划的谋杀,也不是无缘无故。 这里也没有马家的人,姜云心毫不客气地道:“马修能这些年干的那些事情,别说有一个姑娘要杀他,就算是有十个姑娘要杀她,也很正常吧?” 这话说得大家真是无法反驳。 就算在场的都是男人,只有姜云心一个姑娘,也没有一个人能说出,男人逢场作戏风流浪子一段佳话的话来。 大家纷纷点头。 没错,马修能就是这样的人。 俗话说得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除了马修能的父母之外,其他人听闻他的死讯,估计都觉得该。 不过不好说出来罢了。 方明宴又哪里想查这个案子,不过毕竟是一桩命案,牵扯的又是朝廷官员家的公子,不得不查。 于是方明宴对姜云心说:“这话你在这里说说就罢了,出去可注意点。马家正是气头上,要是听见你如此说,定不会善罢甘休。”biqubao.com 轻的,觉得是马修能就是被姜云心克死的。 重的,没准怀疑凶手就是姜云心呢。 没想到大人还怪细心的,也怪贴心的,姜云心连连点头:“我明白,我明白的,就是这里没外人我说两句。出去我肯定不会说的。” 不但不会说,而且还打算去给马修能上个坟呢。 人既然不在了,方明宴也承诺搞定身后事,那她为何不表现出大度有礼来,名声好一点,日后万一跟姜家的人撕破脸,总没坏处。 姜云心可不是初入社会的傻白甜,虽然对这个年代还不太了解,但是古往今来,人心都是一样的。 方明宴不知姜云心心里那点弯弯绕,对她的听劝十分满意。 小姑娘天真单纯,心直口快,不懂不要紧,就怕说了也不听。 方明宴道:“马修能被害,凶手肯定是一个女子,大家带着画像,分头去他平时去的多的地方,问一问和他熟悉的人,是否看见他和凶手有来往。” 众人应着。 姜云心感叹,古往今来,查案子的流程也是一样的,第一步就是走访排查。这是最麻烦,最耗时的一步,俗称大海捞针,有时候捞得都要吐了。 但是没办法,凶手也不能自已跳到碗里来,只好去捞。 虽然姜云心只是个仵作,但是觉得自己初来乍到,不积极一点不太好意思,于是主动道:“大人,我也去吧。” 仵作是个专业性很强的活儿,就是验尸。 方明宴将姜云心招进来,也没打算一个人当两个人用,不过既然她自己提出来,也不是不可以。 他们刑狱司里,除了厨子就是厨子,其他人干的活儿都挺杂的,毕竟好使唤的人不多。当然方明宴给钱也很大方,让你跨行干活儿,就会多给你一份薪水。 不过这一趟去的地方,不太适合姜云心。 马修能在京城里常去的有什么地方呢,不外乎烟花柳巷,青楼楚馆。 方明宴道:“那地方你一个姑娘家去不好。” 虽然姜云心很是有点好奇。 但是方明宴道:“你和薛东扬一起,去烟雨楼。” 姜云心知道这个烟雨楼,就是烟雨湖上的一个亭子,一座拱桥连着湖心,湖心一个亭子,这亭子大,有两层。湖里有荷花岸边有垂柳,所以京城中许多文人雅士,会来这里吟诗作对,喝酒聚会。 姜云心对此不屑一顾。 哼,不要和我比有文化,小心我来一首将进酒把你们都创死,我查过了,这个年代的人不认识李白。 方明宴道:“马修能这人虽然花天酒地,但也爱附庸风雅,经常会去烟雨楼以文会友。” 姜云心有点分心,脑子里自动出来三个字,小黄文,会友吗? 方明宴道:“姜云心。” “哎。”姜云心一个机灵反应过来:“好的大人。” 方明宴皱眉看她一下:“我还没说完呢,你就好的了?你知道我要你去做什么?” 调查走访呗,那还能有什么。 对马修能这样的公子哥来说,女人也是吹嘘的资本。他身边的姑娘,狐朋狗友也许知道一些。 但是姜云心没有说话,大智如愚,不要总自以为聪明地猜测领导。 于是姜云含糊道:“查吧。” 好在方明宴应了一声:“烟雨楼里热闹,不止有才子也有才女,也是喜好读书的女眷喜欢去的地方,你去那里并不突兀,其他见机行事,不懂的多问薛东扬。” 这就是老人带新人来。 姜云心忙应着。 方明宴又补了一句:“刚才的事情,我既然答应了就一定给你办妥,不必提心吊胆的。” 别的不说,方明宴对姜云心验尸的技术是满意的,找个靠谱的仵作不容易,他即想留住人,也不愿意看着一个无辜的女子跳进马家的火坑。 任务分好,各自出门。 姜云心跟着薛东扬去了烟雨楼。 到了湖边,她先叹了一口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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