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奇怪了。 公子哥道:“你是刑狱司里的丫头?” 刑狱司是什么地方,大家都知道,但是刑狱司里有什么女子?那只有丫头了,要么厨娘。 刑狱司的条件这么好吗,一个丫头厨娘,也穿得那么好。 姜云心拉着那姑娘:“敢跟我去一趟吗?” 这时候场面上的敌我局势就变了。 本来是公子哥作为主动方,姑娘是被动方。 现在姜云心一邀请,那公子哥就成了被动方。 去,刑狱司那地方是能随便去的吗? 不去,那不就怂了吗? 公子哥脸色变了变,突然笑道:“去,自然是要去的,但是这一桌子菜刚上,不能浪费。你们俩……” 公子哥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手下:“还不快请两位姑娘坐下?小二,再加点菜。” 两个狗腿子一左一右的围了上来,姜云心还能稳住,那姑娘是真害怕,缩在她身后。 姜云心心里很不痛快,光天化日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真的是无法无天了。 她从怀里摸出块银子来。 众人都不解其意。 姜云心说:“谁帮我跑趟腿,去刑狱司喊一声,这是辛苦费。” 这块银子看起来可有四五两,顿时围观的许多人动心了,就连缩在姜云心身后的姑娘都动心了。 天上掉钱了呀。 就在有人蠢蠢欲动时,公子哥突然冷笑了一声:“我看谁敢。” 呦,听这意思,这男人还是个狠角色? 竟然还威胁起来了? 就在姜云心准备用桌子上的菜拍他一脸,请他好好吃一顿的时候,突然一旁的包厢门开了。 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听说,有人在欺负刑狱司的人?” 姜云心一看,立刻眉开眼笑。 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饿了有人送馒头,这比巧克力都要巧啊,从包厢里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方明宴。 缘分啊,都是缘分,她和方明宴竟然在同一个饭店吃饭。 当下,姜云心毫不犹豫地端起桌上一盘菜,划拉一下全泼在了对面的男人衣服上。 男人:“……” 众人:“……” 方明宴:“……” 姜云心道:“就是他,方大人,大庭广众,调戏良家妇女。哦,还挑衅刑狱司,说谁给去刑狱司报官,就弄死谁。” 众人听着,只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公子哥突然道:“我什么时候说了谁报官就弄死他?” “哦,那你说我看谁敢,是什么意思?”姜云心看他:“莫非是打算给报官的人发钱?” 公子哥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但是公子哥竟然还知道轻重缓急,他不去和姜云心吵,而是走到方明宴面前,朝方明宴拱了拱手。 “方大人。” 竟然是认识的。 但是方明宴显然不待见这人,只是微微点头。 “马公子。” 马公子,姜云心脑子里叮的一声,京城里不知道姓马的不知道多不多,但是她只知道一个啊。 不用她冥思苦想,方明宴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马修能,马公子。” 姜云心一瞬间瞪大眼睛。 我靠,竟然真的是。 这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这个男人,竟然就是找上门提亲,五毒俱全,声名狼藉,就连方明宴都觉得不能嫁的马修能。 马修能一看姜云心这表情,便道:“这位小姐我看着有些面熟,但是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既然真的是方大人的人,那刚才误会了,不知小姐怎么称呼?” 姜云心非常不想说。 但是方大人说:“这是姜云心。” “姜云心?”马修能一听,脑子一转,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果然不是外人,我见过你的画像,你是姜家的大小姐,我家去你家提过亲。” 姜云心的白眼都快要翻上天了。 但是被拒绝了呀,难道你不知道吗,还要拿出来说,不觉得丢人吗? 可是马修能一点都不觉得丢人,反而感慨道:“这是缘分啊,真是缘分啊。” 大约马修能家在京城还是有一点地位的,所以方明宴虽然看不上他,但是也不愿意跟他撕破脸。 虚伪的大人。 姜云心看了一眼方明宴,方明宴也微笑着看了姜云心一眼,那一眼啊,千言万语。 姜云心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竟然看出一点幸灾乐祸的感觉来。 一听马修能竟然说这是缘分,姜云心立刻道:“如果这都算缘分的话,马公子在京城里的缘分太多了。” 马修能被怼了一下,哈哈笑道:“确实不少,但那些都是过眼云烟,镜花水月,逢场作戏。不算数的。” 马修能甚至平静地拍了拍又是油又是菜的衣服,表现得非常大度,一点都不在意。 平心而论,马修能长得是不错的,但是姜云心恶心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她求助地看着方明宴。 大人,你救救我,我回去加班还不行吗?不要加班费。 马修能接着道:“坦白说,我之前对这门亲事是无所谓的,但是没想到姜小姐是这么有趣的人……” 姜云心一脸黑线,真是见了鬼了。 这马修能,还是个受虐狂。 大意了,没有弄清楚对方的属性就出手了。眼下对方不但没掉血,反而加蓝了。 “以前我也觉得自己挺有趣的。”姜云心于是板着脸道:“但是自从我做了仵作,没事儿就剖一具尸体,没事就剖一具尸体之后,就没人觉得我有趣了。就连在刑狱司里,晚上大家见了我都是绕着走的,说是身上总有血淋淋黑影绕来绕去的,有点害怕。” 一瞬间,围观众人都往后退了一步。 可怕! 马修能愣了一下。 姜云心就喜欢他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情顿时好了,微微笑道:“下次马公子犯了事儿来刑狱司坐坐,我给你现切一个刚死的。” 马修能虽然万花丛中过,能言会道,特别会哄小姑娘,但此时此刻,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接得上话。 姜云心一下子就把天给聊死了。 只有方明宴觉得哭笑不得。 不过今日马修能只是言语上占了两句便宜,教育两句罢了,也没有抓起来的道理。还是赶紧把自家仵作带走吧,怪吓人的,在外面时间久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刑狱司本就摇摇欲坠的名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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