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司女仵作_第22章 登徒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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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云心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吃一顿饭而已,吃完之后,休息一下,接着逛。
  她并不是一个喜欢逛街的人,也不喜欢太吵闹,太热闹。
  职业使然,她需要更多安静的环境来沉淀自己。
  但饭吃到一半,旁边就吵了起来。
  这是酒楼的大堂,姜云心去得早,只有三四桌客人。
  她选了一个靠街的位置坐下,让小二推荐了一道拿手菜,没一会儿菜上齐了,就吃了起来。
  连米饭都没让上,吃菜足够饱了。
  姜云心开开心心的吃吃喝喝,然后对面就吵了起来。
  对面是一个年轻公子,姜云心坐在他后面,只能看见背影,看不见脸。
  无所谓,她自从到了这个年代之后,就绝了情爱这个念头。
  姜云心家里,自己的好朋友荆风华家里,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一堆,嫡子庶子一堆,从八个月到八十岁,每天都吵得不可开交,就算不吵,也是明面上和气一团,其实钩心斗角。
  算了,想想都累。
  古人寿命本就短,折腾个啥。
  努力赚钱,等有钱了,找个家境贫寒的俊俏弟弟救风尘,收养他快要饿死的弟弟妹妹,照顾他快要饿死的双亲,只要有钱又不用自己动手。
  然后他心怀感恩,心甘情愿,那日子不比什么都快乐?
  姜云心想着都快要笑出来,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是按什么年龄算,但是不要紧,她是专一的,无论什么年龄,都喜欢十八岁英俊少年郎。再小就有点下不去手了。
  姜云心正在美滋滋地规划着未来,突然前面传来一声女孩子的惊叫。
  众人都被吓了一跳,看了过去。
  就在刚才姜云心看见的公子独坐的那一桌,一个女孩子摔倒在地。
  女孩手里挽着的篮子落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滚了一地,是一种看不出什么的果子,有点像梨,也有点像苹果,小小的,绿绿的。
  这个年代物资总的来说是贫乏的,寻常百姓连肉一个月也只能吃上两回,水果这种东西就别提了,也没有姜云心那个年代如此的琳琅满目,都是什么季节吃什么,而且只有本地的,数量还非常有限。
  看女孩子穿着布衣,带着木簪,估计是京城周边的农家,摘了一些山中的野果想来换几个钱的,也是不容易。
  公子哥不乐意道:“你躲什么呀,叫旁人看见,还以为本公子做了什么呢。你卖果子,我看你可怜,想把你的果子都买下来,是想做点善事。”
  姑娘慌忙地爬起来,蹲在地上,将散落的果子一个个地往篮子里捡。
  旁的食客也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自然不会多管闲事。小二和掌柜,也没有去帮着打个圆场。
  姑娘刚捡起几个果子,就被挡住了。
  是公子哥身边带着小厮,也就是狗腿子。
  公子哥带了两个狗腿子,狗腿子一号歪瓜站在他身旁,狗腿子二号裂枣弯下腰,挡住了姑娘捡果子的手。
  “小姑娘。”马裂枣嬉皮笑脸道:“我家公子在和你说话呢,你怎么不应一声啊。”
  姑娘哪里见过这世面,惊慌失措连果子都不要了,想要离开。
  可是她一转身,马歪瓜就挡住了路。
  “小姑娘。”马歪瓜说:“你可不能就这么走了,你看,你的果子,把我们公子的衣服弄脏了,我们公子的衣服很贵的,要十两银子。”
  姜云心的角度,看不见那公子哥的脸,但显然这是个登徒子,大庭广众调戏小姑娘。
  还有没有王法了,姜云心往窗外看了看,可惜也没看见有什么官差巡逻。她又不会武功,也没带着龙桥或者薛东杨,一个人不好管这事情啊。
  这年代也没有手机,不然还能打个报警电话。
  只听公子哥道:“哎,不要欺负小姑娘,这么多钱,他怎么赔得起,要不然这样……你给我去府上,给我把衣服洗干净,怎么样,我就不追究了。”
  那不是送羊入虎口?
  姜云心看不下去了,但是她也知道不能贸然出头,便起身打算去搬救兵。
  她就在京城中心逛,这里离刑狱司也不算远,回去喊一声。
  这公子哥就算是再嚣张,也不至于就在酒楼里对姑娘做什么,来得及。
  当下姜云心就打算离开酒楼,可是尴尬的事情发生了。
  姑娘被吓坏了,推开小厮就往外跑,慌不择路,直接撞到了姜云心身上。
  姑娘一见抱住了一个人,那就管不了是什么人了,病急乱投医,这时候,抓着谁谁就是救命的。
  于是姑娘一把抓住了姜云心,躲在姜云心身后,连声道:“小姐救我,小姐求你救救我……”
  这姜云心就很尴尬,她不是不想救,但是怎么救呢?
  就在大脑风暴中,公子哥一看,呦,刚才是一个姑娘,现在又来了一个姑娘。
  这个虽然穿着打扮看起来是个小姐,但孤身一人,也没跟丫鬟婆子,也不会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
  这姑娘也挺漂亮的,别有一番风韵。
  当下,公子哥便笑了:“这位小姐,不知如何称呼?”
  姜云心一听头大,这下好了,小姑娘还躲在自己身后,死死地抓着她的衣服,瑟瑟发抖。自己也没有把人硬拽开落荒而逃的道理。
  但是现在怎么办呢,她一个人,怎么把这几个登徒子打发了呢?
  要不狐假虎威吧,不知道方明宴的名字,好使不好使?
  公子哥说着,竟然起了身,走了过来。
  “我看这位姑娘,似乎有一点眼熟。”公子哥说:“姑娘怎么称呼,我们可是见过?”
  一个烂大街的搭讪方法,用了一千八百年还在用。
  “没有见过,大概是我长的大众脸吧。”姜云心没好气道:“你若是真想和我认识,要不和我走一趟。”
  竟然如此邀请?
  众人都吓了一跳。
  公子哥也来了兴趣:“小姐这是在邀请我?”
  “对。”姜云心一笑:“你敢来吗?”
  公子哥这辈子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在一个漂亮小姐面前说不。小姐都开口了,难道说不?
  而且公子哥也很奇怪:“你请我去你家吗?”
  一个大姑娘,请一个男人去自己家里?难道不怕被爹娘打?
  “哦,不是我家,我住在刑狱司。”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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