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的做饭阿姨,做了一桌好菜端上餐桌,随后退下。 唐清雅将王振兴邀请到餐厅用餐,还拿来了一瓶红酒。 “这红酒你爸珍藏多年,我老早就想喝了,只是你就这么开了,不怕你爸回来生气吗?” 王振兴看到红酒的包装有些眼熟,于是定睛一看,顿时辨认了出来。 这是唐正当做宝贝收藏的罗曼尼康帝,价值百万以上。 “不会,我...我早就请示...请示过我爸了。”唐清雅说话又结巴。 她不是没想到拿其他红酒,但怕王振兴不喝。 而这瓶罗曼尼康帝,她听父亲提起过,说王振兴馋好久了。 在唐清雅十几岁的时候,唐正甚至还开玩笑般的叮嘱说:小雅,王叔叔到咱家来,要是问你咱家的红酒藏在哪,你可千万不能告诉他! 听她结结巴巴的,王振兴自然看出她撒谎。 不过,倒不反对把这瓶罗曼尼康帝开了。 反正是唐清雅主动拿出来的,老唐要是回来发现,就实话实说好了,又不关我的事情。 唐清雅拿来启瓶器,想要将罗曼尼康帝打开,可力气弱了些,拧了半天瓶塞几乎纹丝不动。 “我来我来。”王振兴热心的说着,从唐清雅的手里将红酒接了过来,然后三两下的就将瓶塞起开。 唐清雅拿来两个高脚杯,分别倒上小半杯,将其中一杯放在王振兴的面前。 搓了搓手,王振兴想要立即品尝一下,这心心念念已久的罗曼尼康帝。 可将酒杯送到嘴边的时候,动作忽然停顿了下来。 酒杯周围的杯沿,涂抹了一些东西。 轻轻嗅了一下,王振兴大致分辨了出来。 这倒不是什么毒药,主要成分与蒙汗药相似,如果进入腹中,会导致人昏迷。 抬眸望了望,桌对面神色有些不安的唐清雅,王振兴就断定她是“凶手”。 被王振兴打量了一下,唐清雅立即垂眸,然后用略微有些发抖的小手,端起自己那杯红酒,抿了一口。 红酒的口感十分浓郁,回味悠长。 只是,唐清雅此刻紧张不安,压根就无法好好品味。 “王叔叔,你怎么不喝呀?”定了定神,唐清雅望向王振兴,微笑问道。 “好酒当然要细细品味。”王振兴笑了笑,然后缓缓抿了一口,闭目好好品味。 拥有十年真气,抗毒能力比普通人强多了。 或许唐清雅也是担心药量过多,影响他的健康,所以没涂抹太多。 别说只是触及到酒杯的一小块杯沿,哪怕是围着酒杯周围舔上一圈,他都不会被迷晕。 见到王振兴喝下红酒的动作,唐清雅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随后,王振兴很自然和唐清雅聊天、吃饭、品酒。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王振兴佯装头晕,捂了捂额头,然后枕在餐桌上。 虽然酒杯杯沿的蒙汗药,几乎是无色无味,但混着这般上等红酒喝,还是稍微有些影响口感。 王振兴很庆幸,唐清雅没有傻到在罗曼尼康帝里面加料,破坏红酒的口感,而是抹在杯子上。 他倒要看看,唐清雅想干嘛。 “王叔叔?” 瞧见王振兴倒在餐桌上,唐清雅没有觉得意外,而是轻声的呼唤了一下。 “王叔叔?!” 呼唤完后,等候数秒,不见回应。 唐清雅微微一喜,来到王振兴的身边,提高一些声音,再次呼唤了一下。 依旧没有回应。 “看来完全晕过去了。”唐清雅欣喜的自言自语。 随后,她深吸了一口气,鼓足了劲,将王振兴当做拖把一般,期间走走停停,用了十几分钟,才将王振兴拖到了一间粉色格调的卧室里。 没办法,王振兴身形高大,而她力气又小,只能用这种方式。 可这却苦了王振兴,被这么一路拖过来,把他的腚拖得都差点冒烟了。 到达卧室后,唐清雅又费了一番劲,艰难的将王振兴搬到床上。 做完这些后,唐清雅累得满头都是汗。 “这丫头不会是想...” 王振兴虽然是闭着眼睛,可透视异能让他可以无视眼皮的阻隔,清晰的看到周围的一切,心中顿时有了一个猜测。 可在他翘首期盼的时候,唐清雅忽然退出卧室。 等唐清雅再度回来的时候,已经第二天凌晨五点了。 唐清雅轻手轻脚的在卧室里忙碌起来,布置“案发现场”。 过程中,看到了不该看但又想看的情景。 【女主唐清雅对宿主好感度+5,当前总好感度为65(爱慕)】 王振兴知晓这是因为完美身材的缘故,对于女人来说,简直就是谁看谁迷糊。 现场布置完毕之后,唐清雅抓乱自己的头发,躺在王振兴旁边。 清晨的柔和阳光,透过窗户轻轻撒在卧室里。m.biqubao.com “啊!!!” 一声高分贝的刺耳呐喊,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王振兴无奈,装模作样的揉了揉额头,然后醒了过来。 “呜呜呜......” 衣衫不整的唐清雅,揉着眼睛哭哭啼啼的。 王振兴无奈的翻了翻白眼。 这又蹩脚又拙劣的演技,估计十八线的龙套演员见了都要忍不住“呸”一声。 唐清雅真的没有半点撒谎和表演的天赋。 不过王振兴也懒得揭穿她,而且决定配合她的演出。 “小雅,你...怎么会这样...” 擦了擦睡眼,然后将周围的情景收入眼里,迅速判断出发生了什么事情,脸上的神色从迷茫、疑惑、惊恐、慌张有序渐变,层次感极度分明。 这特么才叫专业演员!!! “呜呜呜,你...你怎么...怎么能对我这样,呜呜呜...”唐清雅大哭,但一滴眼泪都不带流的。 王振兴暗暗吐槽,我说你要是哭不出来,拜托抹点辣椒水也行,你这个样子,我真的很难配合你演下去。 “我明明记得在餐厅吃饭,然后忽然犯困,等有意识的时候,就在这里了......”王振兴故作回忆了一下,脸上适时的露出一些怀疑之色。 “噢,敢做不担当是吗?”唐清雅努力抽泣一下,然后故意扯了扯被子。 浅色的床单上,有数朵梅花显露出来。 王振兴瞅了一眼,很是无语。 别说看到了唐清雅的所作所为,即便是没看到,但隔得这么近至少也能嗅到一股番茄酱的气味。 演技拙劣就算了,连道具上也不用心。 “小雅,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你说说看,想要怎么办吧?”王振兴有点快演不下去了,直接略过与唐清雅争执,对她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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