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呀...” 听到爸爸拐弯抹角的说了一通,终于说到关键之处,唐清雅雪白的俏脸浮现一些抗拒之色。 先不说她已经有心上人了,即便是没有,也不愿去相什么亲。 只是,唐清雅向来都是乖乖女,自然不想因为这事与爸爸争辩甚至争吵,想了想,于是说道: “爸,其实我...我有有..有男朋友了。” 短短的几句话,结巴了几次,不愧是乖乖女,连撒都不会撒。 唐正自然看穿了,不过却也点破,而是笑了笑,顺着女儿的话道: “这样啊,那太好了!找个时间,把男朋友带回来让爸爸瞧瞧。” “我们才在一起,就把人家带带...回来,会吓到人家...人家的。”唐清雅皱着小脸,努力摇了摇头,想要拒绝这个提议。 “丑女婿总要见老丈人,我明天要出差一趟,没有空,后天吧,后天你把他带回来吃饭,让我过过眼。”唐正直接定好时间。 “可是...”唐清雅开动脑筋,努力编造理由,可是实在不擅长说谎,‘可是’了半天也没个下文。 “就这么定了。”唐正拍板决定。 唐清雅无奈叹息,愁眉苦脸起来。 她哪有什么男朋友,后天肯定露馅了,到那时就会被爸爸安排去相亲。 一脸愁云的离开办公室,唐清雅接到一个电话,是玉器工厂那边打来的。 雕刻师傅说,前些天送去的一大批玉石原料,已经有部分小件成品出来了。 闻言,唐清雅立即出发赶往工厂一趟。 她之前许诺过,要送一些玉饰品王振兴。 来到工厂,唐清雅仔细检查了一下,用极品翡翠为原材制作的手镯、项链等玉饰品,发现十分精美。 于是,让人将玉饰品包装好,用一个袋子装着。 唐清雅提着袋子,迫不及待的就想给王振兴送过去,顺利求一下王振兴当说客,去说服唐正,取消相亲的事情。 ‘不行,自从前些天赌石场一别,他甚至都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肯定是故意和我保持距离,我要去请求他当说客,他不但不会答应,或许还是在爸爸面前添油加醋,撺掇起爸爸,催促我快点去相亲,甚至是尽快结婚。’ 车辆到达半路的时候,唐清雅忽然想通一些事情,于是直接让司机调转车头,回唐氏公司。 次日傍晚。 唐清雅眼见即将下班,于是拿出手机,忐忑的拨打了王振兴的电话。 “王叔叔,答应送你的玉饰品已经做好,放在我家里了,你一会有空过来拿一下吗?”唐清雅在电话中道。 一天多的时间过去,她已经想到了一个解决眼前困局的办法。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乖乖女,听爸爸的话。 可要和一个没有感情的人结婚,这一点她真的做不到。 因此,她想要叛逆一次。 “我上了一天班有点累,还是改天吧,反正我又不急。” 王振兴见身旁的林可卿,正美滋滋的盘算着一会和他吃什么晚餐,于是在电话中回绝唐清雅。 如果是唐清雅单独相约,那他可能会考虑答应。 可要是去唐家,那还是算了吧。 有唐正那老小子在,他又做不了什么。 王振兴是不急,可唐清雅却很急,“又不是要你做苦力活,你就过来一趟吧,除了玉饰品,我其实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要请教你。” “是生意上的事情吗?这你可以直接请教老唐,虽然我一直喊他逆子,但不得不承认,他做生意确实有一手。” 王振兴一边打电话,一边伸手轻轻捏了捏林可卿秀挺洁白的鼻子,惹得她做了一个可爱的鬼脸。 “我爸他出差去了,要明天才能回来,可这事是燃眉之急,只能让王叔叔你出马了。”唐清雅也不算撒谎,说话十分顺溜,一点都不结巴。 “逆子出差了呀...”王振兴眉头微微一挑,然后一脸郑重道:“小雅你不要着急,我一会就过来。” “好,那恭候您的大驾了。”唐清雅松了一口气,挂断电话后,立即去做准备工作了。 “有事要忙吗?”林可卿大概听到了一些,叹息的对王振兴说道。 “我朋友的女儿,说是有急事让我过去商量,我和我那朋友认识多年了,他女儿有难处,我肯定不能置之不理。”王振兴肃然说道。 “恩,你去吧,我们改天在一起吃饭。”林可卿乖巧懂事,也不纠缠,只是说完之后,微微噘了噘嘴。 王振兴会意,不负所望,将脑袋伸了过去用嘴啄了一下。 笑颜如花,很快在林可卿绝美的俏脸上盛开。她心满意足的收拾东西,拿着包包下班离开。 王振兴等候了一小会儿,慢悠悠的离开公司,坐着劳斯莱斯幻影往唐家去了。 来到唐家后,唐清雅将玉饰品拿出来,先让王振兴过过目,看看他是否满意。 “做工细腻精美,一看就知是大师作品。”王振兴查看过后,出言点评。 “王叔叔你真有眼力。”唐清雅微笑赞许。 给王振兴的这些玉饰品,的确是出自玉雕大师之手。 制作这些玉饰品的原材料,都是极品翡翠,加上又是大师之作,如果拿出去售卖,每一件的价格都至少在百万以上。 唐清雅也是大方,这里的玉饰品起码有十二件,估计总值将近两千万。 对于唐清雅的诚意,王振兴自然比较满意。biqubao.com 十二件玉饰品,也就是十二件传家之宝,够送十二个人了。 ‘明儿先给小秘书送一件。’王振兴心中想到。 林可卿的工作比较繁重,午休的时候也闲不下来,是比较辛苦,两膝盖红了好一段时间,一直都没消退过。 讲道理的话,十二件传家之宝,当然应该有她的一份。 “对了,小雅你要和我说什么,现在也没外人,说吧。”王振兴谈及正事。 唐正出差了,家里就只有几个女佣。 不过主人家在谈事情,女佣当然不可能过去旁听。 “快吃饭了,还是等吃完饭再和你说吧。” 唐清雅大眼珠子转溜了几下,有点古灵精怪,与平时的乖乖女形象有些不同。 ‘不对劲,她想干嘛?’王振兴心中狐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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