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领命而去,不一会儿便小跑着进屋,向楚妍儿汇报情况,说元今歌今晚出去赏花灯。 楚妍儿心中有了决断,看来,他们二人是要去乞巧节了 这一刻,她对元今歌的恨意达到了顶峰,她恨不能将元今歌大卸八块,拿出去喂狗! 楚妍儿走到桌案前拿起毛笔,走到后院等了一会儿,就见一只信鸽落在了不远处。 她走过去将纸片绑在信鸽腿上放飞,脸上不自觉挂上了嗜血的笑意。 她就不信,元今歌那个贱人今晚还不死! 对于在东苑和碧竹苑所发生的事,元今歌暂未可知,从宫中回来后,她在自己的院里躺了一上午,终于在下午申时三刻被花梨叫醒。 “王妃,再不起来真来不及了,您也不打算就这么去赏花吧?”花梨抓着元今歌的双手,总算将人拉了起来。 “嗯,我觉得挺好的呀。”元今歌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裙,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今天她去赏花灯就是为了撮合明韵郡主和白昭二人的,她一个打辅助的,就没必要穿那么好看了。 花梨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可听说碧竹苑那位两天前就开始准备乞巧节了,王妃也不希望王爷的恩宠再次被夺回去吧?” 元今歌无所谓地摆摆手,“是你的终归是你的,别人夺也夺不走,不是你的终归不是你的,强求不来。” 虽说是这么说,但她还是很配合地回了屋。 花梨看出自家王妃的口是心非,不免觉得好笑。 她家王妃就是嘴硬,明明就是在乎王爷。 花梨笑着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大红色衣裙,在元今歌身上比了比,“这件不错,也很气派,王妃穿上定能让王爷移不开眼!” “太隆重啦,不适合在街上行走。”元今歌无奈,有气无力地反驳。 “好像是有点儿。”花梨看了看手里的衣服,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将衣服放回去。 生怕花梨又拿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衣服出来元今歌连忙指了指一会里一套月白色衣裙,“就拿那件月白色衣裙吧,齐胸那个。”biqubao.com 可不能让龙非绝以为自己很重视他。 “可是……这一套也太素净了些……”花梨拿出那套衣裙,有些不满。 “这就可以啦,简约大方,还方便行动,穿着才舒服。”还能挡肚子,元今歌在心里补充一句。 尤其是想起今晚很有可能会遭到袭击,元今歌还是决定穿着以方便行动为主。 元今歌看着镜子里准备妥当的自己,松了一口气,自从怀孕之后,她也就越来越懒了,被这么折腾一个时辰,还真有点儿受不了了。 花梨整理好梳妆台,看着自家王妃,满意地点点头,她家王妃可真好看! 元今歌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站起了身,就在这时,门吱呀一声从外面推开,一抹高大的墨蓝色身影出现在了卧房门口。 是龙非绝。 元今歌惊讶回头,就见那人逆着光站在门口,夕阳照在他墨蓝色衣袍上,柔和了他久经沙场历练出来的凌厉气息,给他平添了几分亲和力。 剪裁合体的长袍将龙非绝匀称挺拔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显得他更加俊逸非凡,优雅又高贵。 他姿容绝滟,青丝如墨,肤如玉,眉如黛,如仙人妙手鬼斧神工,好看的让元今歌移不开眼。 这龙非绝的脸却不得不说,生的真是好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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