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娇软撩人,王爷日日掐腰哄_第52章 家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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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今歌被这么亲密的按住,只稍稍不自在了片刻,就坦然道,“很简单,我要出府。”
  气氛沉默,空气寂静的让元今歌心中有些打鼓,不过她料定龙非绝定会同意,便硬撑着没落入下成。
  被元今歌寄予‘厚望’的龙非绝,此时就是再不愿意,也没有办法,不得不同意。
  他体内的毒还需要元今歌诊治去除,若非如此……
  “好!”龙非绝咬牙答应,但看着元今歌的眼神却恨不得现在立刻掐死她!
  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元今歌心情无限好,看着渣王爷的眼神都变得明亮了几分,“王爷,时辰不早了,莫要耽搁早朝啊。”
  说着,就用一根手指浅浅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龙非绝,露出一张倾世笑颜。
  转而,勾了勾手指,把在远处战战兢兢不敢过来的花梨招来。
  “差点忘了,你还有伤在身,不易和我一同出去,你先回西苑休息,等我回来。”
  说完,刚要走,就被花梨拉住,“王、王妃,你要不,还是别、别惹王爷生气了……”
  龙非绝,大耀国的战神,盛怒之下,仿佛还能看到他脚下伏尸百万的场景,一嗔一怒都能把人下个不轻。biqubao.com
  偏偏她家王妃非要顶着这种恐怖眼神还能谈笑自如,她真的怕,王爷一个不顺心就把王妃给杀了!
  小姑娘胆子小,不懂得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元今歌拍了拍她的肩膀,“不用担心,我自有打算,你先回西苑。”
  看到元今歌安抚的眼神,花梨不由得就开始相信对方所言。
  既然王妃这样说了,那定是有王妃的道理!
  待元今歌把人哄走,回头,就看见龙非绝一张严峻的脸上挂满了审视。
  “还没走?瞧这天色,王爷不怕耽搁了早朝吗?”元今歌轻轻扫了眼对方,扭头就给刚要说话的龙非绝留下来一个后脑勺。
  龙非绝:“……”
  他鼻尖重重的冷嗤一声,“想要出去可以,本王给你一个时辰,若时辰一到,你依旧未归,就别怪本王不客气!”
  一个时辰能干什么?
  元今歌翻了一个白眼,当做没听到,直接捂着耳朵往前走。
  龙非绝站在安王府的大门口,看着逐渐远去的女人,神情未定的朝着身后招了招手。
  廉珩上前,“王爷。”
  “吩咐下去,让下人计时,若是王妃两个时辰后未归,家法处置。”
  廉珩心中一惊,下意识看向不远处的王妃,但一抬头,就见龙非绝一双鹰隼般凌厉的眸子,此时正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
  廉珩立即收回视线,“是!王爷!”
  ……
  远远的,元今歌就听到‘家法’二字。
  她虽然捂着耳朵,但也只是象征性的表达一下自己的抗议,
  元今歌气的不行,眼里冒火。
  堂堂大耀国战神,没想到,这么小家子气!不愧和那楚妍儿蛇鼠一窝!真是有辱盛名。
  元今歌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过龙非绝当年的骁勇身姿,但也能在原主的记忆之中感受得到,那时的龙非绝,一路从南征战到北。
  百步穿肠,千骑之中赢取敌将首颅,“不过千骑,本王何惧!”几字传遍大耀国上上下下,也是这一战,打响了安王征战的不败生涯。
  只稍作回想,元今歌就能从自己胸膛中感受得到原主对那时安王的浓烈情感。
  傻姑娘啊,你都被这男人整死了,还在想他,何必呢……
  元今歌按下自己胸腔中残留的复杂情感,思绪飘回龙非绝和楚妍儿两人相处时的甜蜜,略做讽刺的扯了扯唇角。
  这男人,征战轻易就能收服一座城池,甚至兵不血刃就能拿下一座城,怎么到了生活中,就一点也看不出来这家伙长脑子呢?
  难道,这脑子都长到军事方面上了?
  思绪间,就到了大街,热闹的市井氛围扑面而来。
  虽说古代女人多有不便,但并不是渗透到所有地方。
  比如迎面那昌盈馆的老鸨,不就地位明显,一下娇子,不止侍从,甚至还有许多衣着不凡的贵人上前客套。
  最入元今歌的,还是那老鸨身上的物件竟然没有一处是平凡的。
  看的她差点流口水!
  这,要钱有钱,要地位,在这皇城内,大多数人都要给几分薄面。
  要不,她也开个妓院试试?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就被元今歌给打了回去。
  不行不行。
  她可做不来为难姑娘们的举动,用卖姑娘们来生财,还是算了。
  姑娘们一哭,她就心软,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给搭上去了。
  得不偿失!
  一步一走,眼前皇城的繁华就映入眼帘。
  热闹的街市上还有不少杂耍卖艺的,当她看到别人飞檐走壁胸口碎大石之后,果断扭头。
  学不来学不来。
  她摇头叹息,这空有一身步入时代前沿的医术,却没办法挣大钱。
  可惜啊可惜。
  扭头走了两步,元今歌似有所感的回头,看见那个胸口碎大石的汉子,忽而又止住脚步。
  不然在这搭个问诊摊?胸口碎大石演砸了说不定还能及时医治?
  越想元今歌就越觉得不靠谱,还是算了,她怕她摊子还没搭好,那胸口碎大石的大汉就率先过来把她的摊子给砸了。
  不行!
  她要想个日进斗金,源源不断的好生意,这样才能解她当下的燃眉之急,随即又想到穿越人必开的酒楼。
  结果稍作打听,立即蔫了。
  这皇城中心,唯一和现代一样的就是,房价问题。
  “我真没想到,都穿越了,还需要考虑房价问题!”元今歌愤愤咬了一口路边买的一张饼,化悲愤为食欲,两三下吃完,还打了一个饱嗝。
  午饭就这么被她囫囵解决了。
  元今歌安慰自己,她是出来赚钱的,不是出来花钱的,随便吃点就行了。
  一边走,一边看着周围的买卖,想着自己怎样才能生钱。
  “周易康,你给老子出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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