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姑娘一直把我当成她的未婚夫,邀我去赴宴自然不会那么简单。叶夫人,你呢,你希望我是杨清儒吗?” 林牵洛侧目看他,清澈的眼眸中透着坚定。 夏塬也转头向她看过来,四目相对时,夏塬微微一笑,等着她的答案。 “于我而言,如果清儒哥哥还活着,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但若他真的还在人世,那么不管他现在是什么身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活着,那便是最好的。” 夏塬停下脚步,看着林牵洛的背影:荆彦瑜对不起,以后在我的生命里,认识的不再是荆彦瑜,而是林牵洛。 他在原地停留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什么,再次跟上林牵洛道:“莫姑娘与你脸上的毒伤有何关系,为何她说你毁容救她?” “也没什么,就是遇到个医术高明,脾气古怪的大夫,他明明能治莫姑娘的病,却又不肯治。后来那位神医让我选择,治我的脸还是救她的命,我选了她。” 林牵洛说得很平静,仿佛在叙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但在夏塬听来却是无比震撼。 见夏塬呆呆的不说话,林牵洛问道:“怎么?” “你,做的对。”夏塬说。 林牵洛笑笑:“夸我呢?”转身看后面的莫梓情,见这位江湖大派的小姐还在迈着小碎步,远远跟在后面。 林牵洛叹了一声,折返过去拉住莫梓情的手臂:“莫姑娘,你今天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 莫梓情脸一红,道:“清儒哥哥喜欢大家闺秀,师姐说,大家闺秀要矜持,要喜怒不形于色,步子要迈得小,说话不能大声,更不能吼。” 林牵洛一阵无语:“你的清儒哥哥跟你说过,喜欢大家闺秀?” 莫梓情的脸越发的红了:“没有啦,不过师姐说,就算扮不成大家闺秀,最起码也得是小家碧玉,男人都喜欢那种类型的,温婉贤淑,说话轻声细语,也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 林牵洛噗嗤一下笑出声来:“要学大家闺秀走路吗?我来教你,步从容,退必迟,宽转弯,勿触棱。” 莫梓情道:“那是什么意思?” “步从容,指的是走路要不急不缓,落落大方。可不是你这般迈小碎步。” “还有呢?” “退必迟,尤其在长辈面前,动作要缓,要优雅,要端庄。” “哦……”莫梓情思考着林牵洛的话,又问:“还有呢?” 这时正好要过弯,林牵洛道:“宽转弯,勿触棱。” “然后呢?” “从品德上来说,要懂琴棋书画,学三从四德。” “琴棋书画我知道,我的师兄师姐中就有知琴、知棋、知书、知画,可三从四德是什么?” “三从是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我能理解,四德不太懂。” “妇德是品德,正身立本。妇言是言谈有礼,出言谨慎。妇容嘛,就是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能轻浮随便。” “哦,那妇功又是什么?” “治家、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 “哇,叶夫人你好厉害啊,懂这么多。不过听起来好难学啊。” 莫梓情完全沉浸在林牵洛教授的这套三从四德之中,完全没有注意夏塬就走在二人身边。 “反正啊,各种规矩还多着呢,我妹妹就是那样的典范。” “叶夫人,你还有妹妹?” “有啊,她就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如果你有机会见到她,你就能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大家闺秀啦。” 莫梓情点点头,琢磨着三从四德的含义,说道:“难怪叶公子那么疼你,原本你就是大家闺秀啊。” 林牵洛哈哈一笑:“我才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呢?” “不是吗?你的妹妹是,你怎么不是?” “什么三从四德,狗屁。”林牵洛啐了一句。 “总之我就是我自己,什么三从四德,从谁?凭什么?做女人,就得自立自强,活得有尊严,怎么能把自己的人生交在别人手中呢?” 林牵洛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一样那么依赖那个本不该爱的人。 “啊——”莫梓情被她搞得有点懵。 夏塬忍不住笑出声来:“你这是把人家莫姑娘给教坏了?” 林牵洛反手给他一拳,推着夏塬朝前走了几步,小声说道:“夏公公,你要娶莫姑娘吗?你喜欢她什么样,我就能把她调教成什么样?” 夏塬被她挽住手臂,一时愣住,木讷地说道:“我为什么娶她?” “是啊,你为什么娶她,你是公公哎。”林牵洛拍拍自己额头:“当我没说。” 在她心里,夏塬和叶屠苏一样都是太监,都是女人不能依靠终身的人。 三人一路走出了云梦花海地界,很快便来到虎门镖局门口,莫梓情道:“你们等我一下,我去请冯大娘他们过来。” 大步走向济民医馆时,莫梓情才想起了林牵洛说的,大家闺秀走路要不急不缓,落落大方。 人家夏公子还在后面看着呢,莫梓情立刻缓步而行,袅袅婷婷地走进了济民医馆的大门。 林牵洛终究没忍住,哈哈笑出声来:“夏公公,莫姑娘为了你,可是费尽了心思,你真不考虑考虑?” 夏塬立刻瞪她一眼:“你很喜欢做红娘吗?” “要不我把你的身份告诉莫姑娘,省得他在你身上浪费精力浪费青春。”林牵洛见夏塬板着个脸,便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什么身份?” “太监啊。” 夏塬干咳了两声,表情有些尴尬:“那要不要我也把你的身份告诉他们。” “你敢?”林牵洛抡起拳头,开玩笑说:“我会跟你拼命的。” 不多时,冯苏木和冯蝉衣便跟着莫梓情从济民医馆出来,冯苏木跟在后面,把医馆大门关上。 冯蝉衣一眼看见林牵洛和夏塬,便朝他们快步走了过来,与他们见礼:“叶夫人,夏公子。” “蝉衣,冯大娘呢,怎不见她?” “我娘说要照顾爷爷,就不过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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