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诩的话让所有人回到了战场。 “饵太重也容易引起怀疑,我建议,继续同样诱敌。 明天正面战场,放一部分人进入营寨全歼对手。 只有打痛对方,他们才会铤而走险。” 刘恢的话没人反对,在他们看来,这的确是目前最合适的方案。 深夜,辽东军派出两队轻骑兵,在联军大营外围制造动静,让联军整夜不得安宁。 次日,联军依然以攻打营寨方式向辽东军发起进攻。 这一次,素丽一次派出了一万人的队伍攻打营寨。 营寨外围,辽东军的箭如雨下,联军的盾牌挡住了辽东军大部分的箭。 让进攻方感到奇怪的是,辽东军抵抗明显不如第一天,尤其是弓箭数量好像不够充足。 1万人的进攻队伍,付出数百人伤亡,就攻入辽东军的营寨巷道。 远处的素丽等人,并未有进展迅速的喜悦,所有人好像闻到了一股不一样的东西,那就是阴谋。 “杀……” “杀……” 此时四周营寨里冲出数百浑身盔甲包裹的铁骑,后路也被封死,这些人手持重锤或狼牙棒。 草原联军原本是骑兵,为了攻打营寨不成为弓箭手靶子,这些人全部成了步兵。 张飞、文丑、许褚三人各率领百骑。 这些重骑兵进入联军人群中,就像老虎进了羊群一般。 “呲……”联军的刀砍在重骑兵身上,金属之间撞击出无数火花,对方毫发无损,反而手中的刀出现了无数豁口。 “邦邦……” “嘭……” 辽东军重骑兵每次出手,对方都有一人倒下。 看到这一幕,草原联军开始慌乱。 退路彻底被封堵…… 一刻钟后,进攻辽东的1万人,剩下不到6000人,全部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请降。 刘恢看到这一幕,内心也是相当震撼,重骑兵就是以力破巧,这种一边倒的屠杀,让联军士兵心里早已经崩溃。 自己砍杀对方,对方毫无损伤,而对方一锤或者一棒落下,必定一人倒下。 “押起来。”张飞面无表情的命令道。 “喏” 跪在地上投降的草原军队,看着辽东军手里的狼牙棒,心里感到后怕。 狼牙棒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广泛用于战场,这是一种打击武器,木棒头部如枣核状,植铁钉于其上,形似狼牙,故得名狼牙棒。 辽东军狼牙棒还不太一样,狼牙棒并非使用木棒加铁钉,而是钢铁一次性成型,坚硬无比,棒身采用木料,对使用者臂力要求较高。 这种武器只装配于重骑兵,为了冲阵使用。 远处素丽等人,没有办法看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是,大部分人心里知道,恐怕这1万人回不来了。 半刻钟…… 一刻钟…… 半个时辰…… “报…… 大人,我军进攻辽东的1万人已经全军覆没。” 听到斥候报告,素丽差点栽倒在地。 这1万人里面,自己部落就有5000人。 战争刚开始,就损失1万多人,心里很难接受。 轲比能心里远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平静。 他知道,大家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敌。 …… “殿下,我军牺牲37人,其中重骑兵牺牲6人,总共伤498人。 杀敌4027人,俘虏5988人。”戏忠拿到数据后,第一时间做了汇报,辽东现在最注重就是伤亡。 “受伤将士全力救治,如果需要送回襄平。 这是一场大胜,有功将士记录在案,战后统一表彰。” “喏” 匈奴和大汉的恩怨情仇,从西汉建立一直持续到东汉结束。 此时的南匈奴势力范围很广,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上郡一带都有匈奴人。 南匈奴单于庭位于美稷县《治所在今天内蒙准格尔旗纳林乡政府西北》,公元前125年,汉武帝北击匈奴后设置。m.biqubao.com 此时的南匈奴已经不少人汉化了。 并州大部分是羌胡杂居之地,这些地方长期战乱,百姓生活异常艰苦。 于夫罗虽然离开南匈奴,但是他依然以单于自称,身边还有一万多人马。 最近收到消息,须卜骨都侯率军攻打辽东,他派其弟呼厨泉悄悄回到了南匈奴,以便策应自己起事。 接到情报的刘恢,看完以后,给了身边的人。 “不知现在他们到了那一步?” “殿下,南匈奴有五千多人配合起事,约定在七天后,算算日子,还有四天。”程昱其实心里清楚,以刘恢性格,绝不会坐视于夫罗做大,可是现在须卜骨都侯离开,会动摇联军信心,让这些人逃回草原,会带来巨大麻烦。 “殿下,如果我们在三到五天左右打败联军,或许须卜骨都侯还有点机会。” 一旁的贾诩猜到了刘恢的想法,联军不能留,须卜骨都侯可以留些力量给他,让他去和于夫罗斗。 “这得取决于联军接下来计划。” 联军大营的气氛非常凝重,今天试探性进攻被辽东吃掉1万人,最关键是,这些人如何被吃掉,至今不清楚。 “素丽大人,不能犹豫了,我们现在除了端调对方粮仓,并无其他选择。”步度根催促道 “如果这样下去,我只能率领大军回美稷。”须卜骨都侯也开始不满几人的犹豫。 听到这话,素丽比所有人心中更急,他清楚,如果这些人离开,自己面对辽东大军除了灭亡别无他法。 “我还有一个杀手锏,是准备送给辽东的大礼,现在也该拿出来了。” 听到轲比能的话,所有人不解。 轲比能立马把自己计划告诉了众人……。 听完他的计划,所有人兴奋莫名。 “现在最好办法,端调粮仓同时进行。”素丽想冒险,在他看来,双管齐下方为上策。 丁零、坚昆联军大营。 这支军队指挥官是丁零人,祖上是一名汉人。 此人叫李棕,他神秘的找到了辽东的联络人周书。 “周先生,我们机会来了。” 通过翻译,周书明白了李棕为何找他。 李棕年龄30岁上下,身高七尺有余,眼睛深陷入眼眶,微笑的时候给人一种阴森恐怖之感。 周书微笑着点了点头,“这次事成,你们离了大功,只是,该如何做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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