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的动作很快,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回来了。 他各种水果都买了几个,红薯也买了几个,还买了一个大盆。 依萍嘴角抽了抽,秦五爷有这么喜欢吃水果?买盆干啥?想让秦五爷住几天? 没理会那几个黑衣人,她拿了一个烤红薯专心的吃了起来,自然生长的红薯,味道很甜,很儒,很好吃! 床上的秦五爷眉头紧皱,大量的记忆充斥在脑海,忽然烤红薯的香味钻进鼻子,他用力的吸了吸,然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坐在床边的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略显稚嫩,正欢快的吃着烤红薯,仿佛在吃什么绝顶菜肴。床对面几个黑衣人正坐在那里,一个个的垂着头。 依萍抬眼正好看到秦五爷睁着大眼打量着四周,眼睛里充满着陌生。 ……她回头看看那几个坐着睡着的黑衣人,然后缓缓的靠近床边,轻轻的说了句,“轩哥哥,再不起床老婆就跑了。” 秦五爷的眼睛一亮,嘴角弯起,“你跑哪,我就追到哪!” 依萍幸福的坐回去继续吃烤红薯,一只手却拿起一个苹果往后一扔,刚好落在买水果的黑衣人腿上。 黑衣人猛地跳起来,“谁?谁打我?老…老大…你醒了?” 秦五爷不理他,专心的看着吃的欢快,两个脸颊鼓动像只小仓鼠的女人,眼里是满满的笑意。 “老大醒了吗?”另外几人听到声音也醒了过来,纷纷的上前去关心。 然后一个个的尴尬了,他们的老大眼里只有那个女孩,丝毫不理会他们几个人。 阿苍,也就是开路、买水果的那个黑衣人,他看着那个贪吃的女孩,嘀咕道,“算你说的准,要不然我才不会放过你!” “你不会放过谁?”阴冷的声音传出,另外几个黑衣人纷纷后退几步,只有阿苍一无所觉的指着依萍,“当然是她了,她说老大会醒来,还敢指使我买东西,胆子忒大。” “我看你的胆子才忒大,以后你们必须听她的话,哪怕不听我的,也必须听她的!”秦五爷冷哼,我的老婆谁也不能欺负。 “老大?”阿苍也回过神,不可置信的看着秦五爷。 秦五爷利索的下床,拿出口袋里的手帕轻轻的擦拭着依萍的嘴角,温柔的说,“吃饱了吗?我们回家?” 看依萍点头,这才对几个手下说,“以后她就是你们的大嫂,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她,包括我!收拾一下,回家!” 几个人面面相觑,他们睡着的那一会儿功夫,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就多出一个嫂子了?而且看老大的样子,分明就是个妻管严。 秦五爷的家就在租界内,和陆家相隔有些远,可以说是一南一北的两个方向。秦府很大,也是独栋的别墅,不过大小却是陆家的两倍。 秦五爷的父母早已过世,他有今日的成就都是靠他自己打拼出来的。 诺大的房子只有他一人居住,佣人们都住在后面的小房子。 依萍看着这大别墅,满意的点了点头,师父就是给力,直接让轩哥哥成为大魔王,她可以直接躺赢了。 坐在二楼的落地窗前,享受着不太刺眼的太阳光,喝着清茶。依萍缓缓的把她看过的电视剧情节一五一十的说给秦五爷。 末了,还调皮的眨眨眼,“秦五爷还需要我这个顶梁柱上台演唱吗?” 秦五爷轻笑,爱恋的看着她,“想都别想,这里太乱了,做好秦太太就行了。” 依萍眼珠子一转,“我们什么时候结婚?还是先谈个恋爱?” “你决定就好,想谈恋爱也行。” “那我们就谈恋爱,也让我享受一下被追的感觉。” 秦五爷微微握拳,有些紧张,自己好像是没有正经的追过她啊! 两人腻歪了很久,在日落西山之时,秦五爷才让人开车把她送到了她家。 狭窄的胡同进不去车,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婆慢慢远去,“阿苍,去把夫人家的房租再交几个月的。” 玩几个月就够了,一定要在天冷之前把她拐到别墅才行。 依萍哼着歌,高兴的进了家门,“方瑜,你怎么来了?哪来的这么多衣服?” 她疑惑的看着正坐在院子里搓着衣服的方瑜,啧,果真是个美人坯子。 地上满满两大盆的衣服…… 方瑜看到依萍回来,高兴的起身擦干手,然后挽住依萍的胳膊,“你妈说你去找工作了?找到了吗?” 依萍点点头,指着那些衣服,“这是?”biqubao.com 傅文佩从屋里出来,接话说,“依萍,妈在家无聊,就想着帮邻居们洗洗衣服赚个零花钱,所以就拿了这么多回来……” 声音越说越小,因为依萍以前说过不让她做这些。 依萍无语,洗一件衣服一分钱,手却要泡的脱皮,值得吗? 她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傅文佩,“妈,我找到工作了,这是我预支的工资,有五百块钱,你以后不要再做这些工作了。” “五百块?”傅文佩和方瑜都大吃一惊,什么工作可以预支这么多工资? 依萍有些傻眼,她忘记现在钱的购买力了,买东西都是一分一分用的。 “我给一个大老板当秘书,他知道我们家情况,允许我预支的。” 傅文佩担心的看着她,方瑜却为好友高兴,“依萍,那你做两三个月,就可以重新上学了!又可以谈钢琴了!” ……社死,居然还有上学这个梗,她会的东西多,可没包括乐器在内呀! 不想让她们担心,依萍高兴的抱着方瑜转了个圈,“对呀,我就是这么想的,到时候咱俩又可以一起上学了。” 傅文佩还是选择相信了依萍,她相信自己的女儿不会做糊涂事。 衣服已经拿来,依萍再不情愿,也只能帮着一起洗完。看着发皱的双手,再次庆幸没让秦五爷跟过来。 不过他说的领结婚证,那还是要的,毕竟有手续和无手续是不一样的,将来真有什么事,那也是打脸的证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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