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不光是邓银霜,就连邓老爷都倒吸口凉气。 说不出自己究竟是该欣慰,还是痛心。 女儿真的聪明,能想,敢说。 真真正正是有他的风范,有邓家的风范。 白日里远远地望着不真切,今晚一见,这孩子的脸,也太像她的亲奶奶了。 他自己长得粗,又是个儿子,长相不随娘亲,没那么秀气精致。 两个女儿中,大女儿邓银霜英气十足,而这个小女儿,就如上一辈人形容中邓老夫人年轻时的样子。 如今一番冷静的发言,他更确定,连这聪慧的头脑,都十足十的拓了下来。 哪怕一向令他骄傲的大女儿,也是磨练多年才有今日的手段和风姿,当年的她比起这个妹妹,逊色不少。 有些东西,真的是娘胎里带来的。 邓老爷再次懊悔,若是自己当初更强大些,当初保护好这孩子,能仔细养在身边…… 邓夫人还想解释些什么,却被邓老爷直接截了话头。 “是,当初你是被蓄意捉走的,而且对方似乎原本要对付的,是张县令。” “老爷!”邓夫人轻喊。 县令官职虽低,却也算朝廷中人,他们这种地方,天高皇帝远的,小小一个县令,也是能拿出根鸡毛当玉玺用的主。 何况张县令年纪轻轻便稳稳坐上了这个位置,多年来无人可动,左右逢源,其心计深谋可想而知。 明明商量好不与若水说这些的,怎么就脱口而出了! 邓老爷浅浅摇了摇头,坚定道,“无妨,若水不是普通女子,让她知道。” “呃……爹!那你昨晚怎么说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和姐真相!”邓闲哀怨的声音响起。 昨天他问了老半天,爹都不肯透露半句,说他们知道的越少越好。怎么今天两句话不到就和盘托出了? 姐姐不普通,他俩普通呗! “那也没妨碍你趴墙根底下偷听到啦!”邓老爷随即吼道! 他倒是想瞒,瞒住了吗? 这死孩子! 还好意思说! 再三告诫让他别问,他娘亲还苦口婆心了好一番。 明明答应得好好的,老老实实地说着“好的”和“知道了”,转身就猫窗户下听他们老夫妻俩说话,还带着邓威武恐吓下人不许出声。 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做得简直如鱼得水。 孟若水无视了撅着嘴不满意,却只能乖乖闭麦的邓闲,继续问,“张大人和邓家关系有多好?” 她知道包掌柜家的夫人和县令张夫人是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对张、邓两家的渊源,未曾了解。 “张大人和邓家嫡系下一任的继承人是同一个书院出来的,当初在京里也有交情。” 孟婆突然补充了一句,“这个我知道,怎么形容呢?张大人就是邓家那个准继承人的学弟加小迷弟。” 孟若水脑海中突然注意到了这几段话里的关键字,“京里?孟婆,京里来的,那这个张大人和男主认识吗?” “水水,你发现了啊?不过你放心,他们不是一路的,而且当初那事不是男主做的,是他渣爹。” 爹?孟若水沉下眼,“那年纪上倒是能对上了。” 呵!还真是祖传的混蛋属性,一串儿的歪瓜裂枣! 姓钱的这对父子,老的毁了邓家,小的毁了焦家。 看来,孟婆断他一条腿还是太便宜了。 孟若水深吸了两口气,决定还是要把钱家恶人连根拔起才解气。 抬起头,将自己原就打算好的主意说了出来,“我不排斥把姓改回来,只是我已嫁作人妇,其实姓什么,也没多大的意义。” 话一落地,孟若水就感觉到面前四个人不约而同黯下了眼中希冀,特别是邓老爷和邓夫人。 他们知道,她说的是实话,她此刻已然是焦夫人了,娘家是哪儿和她现在的生活已经没有多大的关系了。 她的成长他们错过了,连她出嫁,他们都没有参与。 别说什么十里红妆,凤冠霞帔了。 哪怕是穷人家女子,出嫁时也会穿件红衣,可他们的女儿,别说红衣裳,就连一块象征性的红布都没有带上。 听说,初冬的天气,她身着一件破烂又单薄的灰衣裳,两手空空地走去了焦家,成了新娘子,连带着的,只有买断了的姓氏。 眼见气氛越来越低靡,对面四口人的脸色也越来越青,孟若水食指挠挠脸,她话没说完呢,怎么连空气都结冰了? “但……那个,逢年过节的,我们一家回去住两天也不是不行,当然,这前提是你们不介意……” 被冰冻封印的四人齐齐抬头,转瞬喜气洋洋,“不介意!不介意!” 这是愿意接受她邓家人的身份了! 能回家就好,能让他们看看她就好。 邓夫人欣喜过望,想到了什么,在桌下轻踹了邓老爷一脚。 后者眨眨眼,哦对,还有件事呢。 不太好意思地开口,“咳咳!那个,你把邓闲教得很好,听说,你有个儿子?” “我才是哥哥……” 哪儿有妹妹教哥哥的? 话没说完,就被爹娘射来的双重死亡眼神警告了。 行呗,他今天就不张嘴了。 孟若水看了一眼焦景然,他们没有讨论过小安的来历,更没有讨论过以后。 明面上,她只知道娇娇和小安体质不比常人好,对于二者的母子关系却是不知道的。 孟若水私心不想让孩子承受太多,至少在他的孩童时期,她并不想告知他真相。 故而,也在刻意回避着这个话题。 焦景然懵懵地回望,眼神里明白的写着的意思是:看我干嘛?你不记得你儿子了? 孟若水扁扁嘴,算了,看这少根筋的模样,准是没考虑那么多。 “孟婆,说到这个,邓家查了我,应当知道小安不是我儿子吧?” 孟婆点点头,“他们知道哟,但是好像不在意,我还听邓夫人说,如果不是这个孩子,你也许还跳不出火坑,所以水水,我觉得只要你对他们承认了小安的身份,他们就会接受这个外孙。” 在她看来,这家人大约也不太在意血缘,毕竟邓闲也不是他们生的,一样宠得不像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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