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闲松开了孟若水,对焦娇招招手,大声道,“小娇娇快来!大力娘子正要教我写书呢!” 孟若水:我好像并没有…… “写书?写什么书?话本子么?”焦娇在门口净了个手,抱着小凳子过来一起坐,“哎呀!叫焦娘子!你是不是痴呆啊?就这么三个字都记不住!” 这么大个人了,记性怎么这么差? 邓闲噘嘴,“太生分了才记不住嘛!不然我也叫嫂子好了,我认焦大哥做兄长。” 焦娇转转眼珠,同意了,“那也行,那你记得开张来帮忙,说好了,自己家弟弟干活可没工钱啊。” 招个工人可贵了,既然做了焦家人,那就不用出钱了。 邓闲本就打算着开张后常来帮忙的,怎么会在乎工钱呢,只是听着焦娇管他叫弟弟,心里不服气了。 “我是大哥的弟弟不假,可年纪比你大,你得叫二哥!” 焦娇大手一挥,“行吧,那就二哥。排行无所谓,免费干活就行。那我以后管嫂嫂叫大嫂,免得日后有了二嫂还要改口,你也叫大嫂。” 对她来说,二哥和小弟一样,都得干活!都没工钱! “好,就这么定了!”邓闲满意了。 一旁插不上话的孟若水眨眨眼。 再眨眨眼。 完了,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哦对,你还没说呢,写什么书?”焦娇这才绕回来。 邓闲一拍脑袋,差点忘了,“对对对,是这样的,刚才大嫂和我说……” …… 然后,焦娇和邓闲就开启了商业模式,俩脑袋凑一起,从素材积累到印刷出版,没几刻钟一个写书出书的大致流程已经有了雏形。 愣是孟若水这个穿梭古今异时空的都有点瞠目结舌。 不一会儿,出去溜达的孟婆也回来了,打了个招呼就被叽叽喳喳的两个人吸引走了。 捧着包子脸飞到二人中间,和看乒乓球比赛一样,听他们口若悬河。 孟若水眼睁睁看着面前三双眼睛越来越亮。 直到小安最后一页纸写完,拉她的袖子才回过神。 自己竟然听入神了。 “小安这么快就写完了?”孟若水笑着拿起纸张检查,把写得有问题的地方圈出来,再说了下今天的字哪里进步了,哪里还需要加强练习,小安都乖乖记下了。 “今天就到这儿,休息一下。娘亲刚才忽略了,忘了让姑姑他们说话小声点,小安没有被打扰吗?” 小安摇摇头,“还好,娘说了,要学会静心。” 这些日子,小安已经习惯了叫娘,母子俩之间也熟悉了很多。 孟若水发现,孩子之前因为不太接触外人,才胆子小。现在住到了镇上,又整日开着门,邓闲、周大哥还有一些邻居们进进出出的,孟若水每次都要让他和长辈们问安,如今已经外向很多了。 性子里原本的沉稳竟然也早早地显了出来。 “好,小安安真厉害,那你要去听姑姑和邓叔叔说话吗?” 小安奇怪地看了一眼孟若水,问,“不是应该叫二叔了吗?” “对对对!”不远处的邓闲听到了小安的话,自己话说一半就冲了过来,把小安抱到腿上,“安安呀~再叫声二叔听听~” 小安奶嘟嘟的小脸一本正经地说道,“二叔,我想下去。” 二叔身上硬邦邦的,和爹一样,硌人。 “二叔抱不好吗?”好受伤啊,莫非宝贝不喜欢他这个二叔? 小安不为所动,还是拒绝,“二叔不是还说要练字吗?我都写完了,你怎么还在磨蹭?” 邓闲一噎,“呃……二叔明天开始……” 这孩子怎么能这么平静地戳他心窝子呢? “明日复明日,二叔不开始写,永远可以拖到明日。” 邓闲赶紧松手把对他说教的小安放下,试图蒙混过去,“嘿嘿,安安要不要吃零嘴,二叔去给你做点心好不好?” 小安撇撇嘴,劝退道,“我爹软磨硬泡好几天,才有了进厨房切水果的权利,而且只能碰小刀,你就算了吧,今天已经拿过水果了,再进厨房会被打的。” 他家厨房是重地,轻易还是别踏足的好。 爹被允许切水果之前,有次想偷偷溜进去,差点被娘和姑姑赶出家门。 焦娇刚正聊到写成的书怎么放店里卖呢,邓闲就被一声“二叔”勾走了。 这会儿抓心挠肝的,插起腰控诉,“二哥你怎么回事,这么大个人了,总去打扰小安做什么?他刚写完字很累的,你以为都跟你一样不务正业呐?” 邓闲不可置信地回头,更伤心了…… 不务正业? 刚才夸他有抱负有理想,而且还一看就像是拿笔杆子的人是谁? 怎么天还没黑,他形象就翻了? 看了半天戏的孟若水忍住笑,顺势抱起小安,“好了,你们接着聊,我带孩子去院子里玩会儿,小马还没喂呢。” 孟婆也笑够了,哈哈哈地一起跟了过去。 邓闲也太好笑了,又惨又好笑。 孟若水把草料配好,拎到马棚的食料槽边上。还把今日份小马的零食胡萝卜洗出来,一同交给小安,就坐到了旁边看着。 小安有模有样地戴上手套,把草料移到槽槽里,等小马开始吃后,再时不时地喂一根胡萝卜。 “水水,小安好厉害,明明才一丢丢大,已经会干活了。”孟婆坐到孟若水旁边。 “是啊,住到镇上以后,他性子变了很多。” 不光会帮家里做家务,连之前说做好的传单,他都会跟着大人一起发,帮店里的忙。 一点都不闹人,懂事得让人不相信是个三四岁的孩子。 孟婆又想到了刚才前厅的事,“哈哈哈,相比之下,邓闲就好吵呀,每次跟娇娇聊天,家里都鸡飞狗跳的,像吵架一样。” 孟若水弯起唇,“他性子单纯,的确是咋呼了点,不过挺可爱的。” “水水,我发现你对他特别容忍。” 明明是那么讨厌吵闹的人,却觉得邓闲可爱。biqubao.com “有吗?” 孟婆直点头,“有有有!你这个世界性格特别暴躁,除了对小安和娇娇有耐心,连焦哥哥都老被你翻白眼,可你从来不凶邓闲。” 孟若水自己倒是没发现,邓闲比他小,又总和小安一起看书,心里不自觉就把他当成了晚辈。 对孩子,孟若水总是多一份耐心的。 “你不是说了,他身上的气场很好吗?大概心怀善意的人,比较容易让人对他和颜悦色些。” 孟婆想想也有道理,她已经养成习惯把身边人气场的颜色和变化告诉水水了,邓闲自然也不例外。 难得的金色气场,邓家一定没少做善事。 身居高位却不忘初心,最是难得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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