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哼!糯糯才不是孟婆家的呢_第134章 糙猎户是俏郎君2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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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就这么匆匆过,没有奇奇怪怪的人来捣乱,日子便也顺了。
  铺子上上下下翻新了一遍,楼下大堂干净雅致,楼上的寝屋一样简洁舒适,还有温馨小巧的后院,让所有人的心情都为之大好。
  小安最爱自己的书桌,焦娇还特别给他定制了一个滑动书架,装好的那天,小东西立马在上面摆满了整整齐齐的心爱小人书。
  馄饨摊的周大哥来送过几次吃食,每次都是笑眯眯地来,放下东西又急匆匆回去。焦景然知道他家中有孕妻要照顾,也不强留他。
  心里记着了人家的好。
  最出乎人意料的,是还未开张,一家人就交了个新朋友,名叫邓闲,就是骆羽来捣乱那天出现的插嘴哥。
  邓插嘴家里是盐商,妥妥的富二代,每天遛鸟喝茶,听戏吃瓜瞎溜达,过得是现代公园退休大爷的幸福生活。
  但好在三观不歪,没养成欺男霸女的恶棍。嘴是碎了点,但爱好打抱不平,还一点儿都不怕惹麻烦。
  照孟婆之前学来的词汇形容,这就是个没接受过社会毒打的实心眼子。
  孟若水暗道:盐商家的独子哎!还社会毒打?不毒打社会就谢天谢地了!
  自从他那天帮忙把骆羽送去衙门后,有事没事就来店里窜门子,蹭吃蹭喝的,有时候甚至和小安一起坐着看连环画。
  孟若水无所谓,便宜儿子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教,反正看着智商情商都差不多水平。
  哦不对,还是小安更稳重点。
  唯一不妥的是,邓闲对她的称呼……
  “大力娘子,今天又是你一个人带孩子呀?”
  邓闲大大咧咧的声音再一次从门口传来,孟若水似是习惯了他的突然出现,斜睨了一眼,叹口气,“说两百遍你也记不住,我夫家姓焦……”
  邓闲不甚在意地挠挠头,“嘿嘿”一笑,改口唤了声焦娘子,孟若水看他样子就知道他没往心里去。
  算了……
  不跟傻子计较,特别是拼爹不会输的傻子……
  计较不起!
  “下个月就开张了,阿然和娇娇越发忙,今天不在店里。”
  邓闲“哦”了一声,和到了自己家一样,熟门熟路地去厨房拿了一盆切好的水果出来,坐到了小安身边。
  孟若水提醒他,“今日小安要练字,你可别看连环画了,免得他分心。”
  “行,那我吃了水果和他一起写。”
  一起写?孟若水挑眉,小安刚拿笔,练的都是笔画,他跟着凑什么热闹?
  小心地问了一句,“你不会写字?”
  “会倒是会,就是丑,练练也好。家里生意都交给我姐姐了,我都快忘了笔怎么拿了。而且吧,我从小就不是读书的料,只要上学就被先生骂,所以没怎么练过字。”
  先生虽然对他也不凶,可每日和他说,读书是为了这个目的,为了那个目的的,听着就头疼,他什么目的都不想要。
  一开始对书本的兴趣也被这些沉重的目的压散了。
  世上明显不缺他这一个没天赋的读书人。
  只是如今看着大力娘子教小安的样子,不知怎么,忽然羡慕起来。
  一开始接触书本和学堂的好奇心又回来了点儿。
  “你是独子,整天玩玩闹闹的,你爹娘不着急吗?”孟若水一边看着小安,一边和邓闲说话。
  邓闲塞了一嘴水果,不以为然的样子,“嗨,家里有我姐就行了。我姐像我爹,能文能武的,上进心还强,他们有继承人了,有什么可担心的。”
  大约是日日在教导小安,碰上这样吊儿郎当的,孟若水自然而然想劝两句。
  软下声音问,“什么擅长的都没有吗?那喜欢或者向往的差事也没有吗?”
  其实每个人小时候的愿望都不会是想做个摆烂的大人的,他们总会在看到英雄时两眼放光,听到伟大事迹时心生向往……
  心向光明美好,是本能。
  不会有一个孩子看到躺在摇椅上毫无朝气双目无神的大人后,突然雄心壮志地想:我以后也要变成这样一个没用的人!
  邓闲歪着脑袋想了想,“我倒是想过去衙门里谋个差事,可是练武太苦了,还要早起,我赖床赖习惯了……”
  孟若水:“……”
  这熊孩子的确是该毒打一顿!
  无奈一笑,“你爹娘倒是宠你们。”
  “哈哈,这话你可在我面前说说就行了,千万不能在我家说,我娘老说,咱家的孩子命途多舛。其实整个县谁家不羡慕我和我姐,不知道有什么好多舛的。”
  孟若水也没想明白,大概是每个父母不同程度的爱子之心吧,笑笑没说话。
  “那个,其实吧……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想做的事……”邓闲略有些不自在地挠挠脸。
  “哦?”
  “我想把自己遇到的人和事都写下来。”
  孟若水脑子一动,游记?这想法挺潮啊!
  邓闲微微仰起头,神色染上一抹憧憬,“市井的生活、百姓的苦乐、商户的辛劳,大宅院的迎来送往,世间的人生百态。我这人整日的东跑西看,认识了不少人,也知道了很多故事,我想写下来。”
  孟若水点点头。
  确实,而且还喜欢口头发弹幕呢,参与感强地不是一点点。
  “那很好啊,你看你家里是行商的,人又整日在市井,和衙门也熟,可以说哪类人都了解,都能接触,不写可惜了。”
  最重要的是,没有利益冲突,能写出路人视角下最客观的画面。
  而且背景够强大,没人会打压,不怕得罪人。
  邓闲眼睛又亮了亮,“大力娘子,你真的觉得可以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以呢?”鼓励归鼓励,孟若水还是冷静地提醒了一句,“不过,把自己感受到的东西写出来,不是那么简单的,而且还要写得别人明白,甚至喜欢,那就更不容易。”
  邓闲摆摆手,“我知道,我又不想做什么大文豪。”
  他只是听到大力娘子问他想做什么的时候脱口而出了,没有很大的目标。
  他家有钱有权,现在有爹,以后有姐姐,他娘说过,他这辈子只要不作恶,想干什么都可以。
  只是从来没人问过他,喜欢和向往的差事……
  盐商家的公子,出去谋差事?
  普通商户谁敢收?
  孟若水也知道,邓闲这性子,无欲无求的,说好了是心态好,但一个弄不好,也很容易三分钟热度,毕竟坚持这件事,本身就很难。
  只是尚未开始,不该扼杀他的冲劲,打击他的积极性。
  “那有想过从哪里开始写吗?”
  “原本没有,但是现在我想好了,我想从你家写起!”
  孟若水手上动作顿住,抬头看到儿子写字的笔同样不自然地僵硬了一下。
  看着跃跃欲试的邓闲,孟若水脑海中跳出四个字:引火上身。
  邓闲一把拉住孟若水的胳膊,“大力娘子啊,你可得支持我呀!你是第一个明白我的人!”
  在面前眼巴巴的期待目光下,孟若水说不出拒绝的话,可她总觉得他口中的“支持”两个字,代价会很大……
  最会找时机出现的焦娇,就是这么正好地跳了出来。
  “嫂嫂、小安,我回来啦!咦?大闲人你也在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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