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帅霸妻,强扭的瓜不甜也得甜_第148章 颜心更适合嫁给景元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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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元钊难得回城两日。
  夫人收到了他送的无线电,却没见到他的人,有点不解。
  “阿钊怎么回事?以往再忙,回城也先看看我。”夫人说。
  督军猜到那逆子去做什么了,又不敢跟夫人提,只是道:“他二十好几的人了,自然有他的交际。”
  “儿子都靠不住,还是闺女贴心。”夫人说,“柔贞快回来了,我真想她。”
  夫人疼盛柔贞,如珠如宝。
  女子十二三岁就开始议亲。
  女孩子满了十五,及笄就要嫁人。可定亲到成亲,有繁复的过程,讲究点的人家,需得两三年。
  盛柔贞十三岁时,夫人要替她选婆家。
  挑来挑去都没适合的,很是沮丧。
  后来督军说:你是舍不得把柔贞嫁出去吧?
  夫人如梦初醒。
  当她知道盛柔贞爱慕景元钊的时候,欣喜若狂。
  从那之后,她就把盛柔贞当儿媳妇栽培。
  这件事,不仅仅夫人和盛柔贞两人心照不宣,军政府高官家的太太们,都有耳闻。
  突然,景元钊和颜菀菀订婚,夫人措手不及,也不知道怎么跟盛柔贞解释。
  “……不知柔贞是否怪我。”夫人又道,“原本,应该她嫁给阿钊的。”
  督军听了,立马想逃避。
  家务事,堪比军务,也是非常令人头疼。
  景元钊喜欢颜心、夫人偏爱盛柔贞,还有个“救命之恩”的颜菀菀,这件事稍有不慎,他们一家三口就要心生隔阂。
  督军最怕这样了。
  他既不敢惹夫人不快,也不能和儿子离心。
  偏偏他两头都知情,现在夹在中间,颇有点为难。
  ——只恨那个逆子,非要把他的心意告诉督军,督军里外难做。
  他宁可不知情。
  “柔贞不会怪你。这件事,你也不满意,她若懂得心疼你,会体谅的。”景督军说。
  又转移话题,“心儿最近很出风头,你听说没有?”
  夫人顿时笑逐颜开:“怎么没听说?陆太太到我跟前提了好几次,还有其他几个太太,都来恭贺我。”
  “心儿颇有大才。”督军道。
  夫人:“何尝不是?要说起来,心儿才是我盼望的女儿性格。”
  颜心身上,有很明显江南女子的特征:娇媚、娴雅又贞静。
  督军夫人认下她做女儿,也担心她会受不住突然来的尊贵,做出什么错事。
  不成想,这大半年了,她处处得体。为人处世,无不叫人夸赞。
  “如果做儿媳妇,你觉得是心儿好,还是柔贞好?”督军问。
  夫人微愣。
  “心儿?”她没想过这点,因为颜心已婚。
  “世上事,难有万一,你也知道心儿婆家不太好。”督军说。
  夫人骇然:“她若离婚再嫁,阿钊会嫌弃她吧?阿钊孤傲得很,这个看不上、那个瞧不起的。”
  督军:“……”
  你真是一点也不知道你家混账儿子的心思。
  “咱们就闲聊,随便说说,不是做什么决定。”督军说。
  夫人看了眼他。
  她沉默片刻,才说:“如果做儿媳妇,自然是心儿更好。”
  督军错愕:“你不是很喜欢柔贞?”
  “我自己养大的孩子,我最了解柔贞了。柔贞适合做娇娇女,我捧着她、呵护她。
  可做督军府的长媳,需要当家立计、足智多谋。这方面讲,柔贞是不如心儿的。”夫人说。
  又道,“你看看,短短时日,心儿几乎不借咱们的光,结了多少人脉?谁不是心服口服她?”
  督军愕然。
  他沉默半晌,才说:“你其实觉得柔贞不适合做督军府长媳?”
  夫人叹气:“我只是舍不得她,不想她嫁出门。况且,我又不会立马死了,能帮衬她几年。
  其实呢,我何尝不愿享享清福,把家业交给儿媳妇?如果柔贞嫁给阿钊,我辛苦些罢了;心儿的话,我就可以放手了。”
  景督军便笑道:“说来说去,在你心里,柔贞只是女儿。你是觉得没人配得上你女儿,想把她留在家里。”
  “是。”
  “那你趁早歇了把她嫁给阿钊的心思,不管颜菀菀是否进门。
  你要想想,做婆婆和做姆妈,是不一样的。若你这样娇惯柔贞,将来说不定你们成仇。”督军说。
  夫人就叹气:“我也早有这等顾虑,何尝不忧心?”
  又说,“木已成舟,柔贞嫁不成阿钊,我也松了口气。再舍不得她,女儿也是要嫁出去的,我替她寻觅一个好人家。”
  又感叹,“真想柔贞。”
  夫人对盛柔贞,一番真心,近乎赤诚。
  督军倒是没什么感觉。
  一来,他军务繁忙,盛柔贞并不是在他眼皮底下长大的,他和她一年见不了几次。
  二则,西府有督军的两个亲生女儿,盛柔贞并不是唯一,在督军心中也就没那么尊贵了。
  督军喜欢孩子有出息,故而他对颜心这个义女,反而比对盛柔贞更有好感。
  颜心在药铺忙碌时,打了两个喷嚏。
  “我是不是染了风寒?”
  景元钊这段日子都在城里,每晚都要见到颜心。
  颜心固执不肯给他,他也会找各种方法折腾。
  她每天至少洗两次澡,现在又是初冬时节,颜心怀疑自己冻着了。
  “东家,逢春哥呢?”颜心正在想着,俏丽女声打断了她思绪。
  酱坊王家的闺女又来了。
  这女孩儿叫王月儿,今年满了二十岁。
  她十四岁的时候订婚了,没过两年,男方病死;男方的母亲和奶奶都泼辣,非要说她克死了未婚夫。
  王月儿性格也烈,和她们大吵了一架,吵得远近都闻名了。
  从此,给她做媒的人就少了。
  大家都有点怕她,又怀疑她真克夫,她的婚事一日日耽误了下来。
  她父母急得发疯,她浑然不在意,还说将来招婿,找个穷小子。
  自从张逢春给她母亲看过病,两人有了几次接触,这姑娘就常往药铺跑。
  颜心都见过她好几回。
  “大掌柜去了药市,要大宗进货,估计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颜心说。
  王月儿很失望。
  “东家,我家新做的酱,我拿些给你尝尝。”王月儿又说。
  颜心:“多谢。你家的酱很好。”
  王月儿兴致勃勃回去拿了。
  帮她装坛的,是个新来的女工,肌肤偏黑,做事不太麻利,手还缺了半截,好在她说“半年不要工钱”。
  王月儿的爹妈,是最普通的市井商贩,有便宜不占就是亏了,故而留下这个女工。
  “你是去温良百草厅吗?”女工问王月儿。
  “是啊,我给东家送酱。”王月儿说。
  “我能陪你去吗?”女工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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