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羡慕的话,你也可以呀?” “我,我还是算了吧!” “秦知青以前不是和李知青很好吗?她现在和顾知青结婚了,你是不是该送点什么东西表达一下呀?” “这个就不需要刘知青操心了。 我送是肯定要送,就是不知道你们要不要送? 哪怕大家平时关系不怎么样? 可是毕竟大家都是住在一个院子里的知青,这要是不送点什么东西,也说不过去吧?” “这个,我们?” “还是秦知青想的周到,我们趁着这个功夫倒不如商量一下怎么样?是合在一起送呢?还是分开送。” “那不知道陈知青有什么好的建议?” “没有?我哪里有什么好的建议呀?我是什么情况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这不是等着你们在做决定吗?” “我看还是分开送比较好,毕竟不管送什么都是我们的一份心意。” “可是,当初钱知青和张知青拿回结婚的时候,我们不是也没送吗?他们现在不是搬家就是结婚,这可都是喜事,要送了这家不送那家不是也不好吗?” “也是呀?要不这样,大家同意送钱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缺什么东西,倒不如一人随一毛两毛的方便。” “还真是,周知青这个提议不错,你们觉着呢?” “我同意!” “我也同意。” “行了,咱们还是赶紧的去上工吧!人家张知青他们今天在家里收拾东西,中午的时候才搬家,我们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去挣工分的实在。” “还是陈知青积极呀!” “不敢,我就知道天大地大也没有填饱肚子大。走了,你们不着急我还急呢?” “走吧!再不去恐怕到时候大队长又得扣我们的工分。” “对呀!快走吧!快走吧!要不然就真的迟到了。” “小暖,我们先去国营饭店吃多好的,顺路去趟供销社买点喜糖,再把信寄出去,然后拍张照片,回头再过来登记怎么样?” “行吧!好不容易赶个大早,既然来到这里,还没开始上班。” “也是,咱们先去吃饭,回来肯定上班了。” “好。” 这个年代的人结婚都很简单,没有大操大办,都是简简单单的来。 不需要请客吃饭,吃几块喜糖就可以,但是也有一定的仪式。 以前跪拜高堂,现在背诵语录。其实不管怎么办,都是一种仪式。 两口子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相互扶持着过日子。 好在认识顾林这么久,不管是为人还是做事,哪怕家庭方面也没的挑。 即使想挑也挑不到和他一样好的人家,再一个有他一个也就够了,何必再去挑其他人呢? “小暖,咱们结婚你真的不打算要缝纫机吗?” “不要,太扎眼了,不说在乡下,就是在这个县城都不一定有几台,还是算了吧!” “那行,既然不要缝纫机,那就先给你买块手表,至于自行车也先不买,谁让咱们大队里也没有一辆呢?” “听你这意思是手里的有票呀?” “有,我连收音机的票也有,不过这东西今天拿回去确实不行,不说咱们今天回去还得搬家,就是这么大刺咧咧的抱回去,其他人也能看到。 毕竟大家都在等着吃我们的喜糖呢?” “你说的这种事确实会发生,不说大队里的小孩子,就是老乡他们也都盯着你的口袋。 你还是多买点喜糖比较好,要不然到时候万一不够分的怎么办?” “我早就想好了,等会咱们去供销社就成几斤水果糖就行,至于大白兔奶糖也买两包,到时候留着给你慢慢吃,没必要拿出来分给其他人。 就是想分也不一定够,还不如不拿出来的好。” “这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你有什么需要买的吗?现在想想,到时候我们直接去供销社买就是了。” “不用,没什么需要买的东西,你刚才也说了,咱们今天还得搬家呢?东西买太多了,容易扎眼。” “也是,那这样,等搬到新家那边住后,我在抽空带你来趟县城看看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到时候再给你补上怎么样。” “好。” “你吃饱了?要不要在要几个大包子带回去。” “不用,我们还是赶紧先去寄信吧!今天上午就得回去,要不然下午不一定能收拾的完。” “好,走吧!” 寄完信后,在供销社里买了手表后,顾林打算在买点其他东西的时候,就见一个女同志走到跟前说: “小林,这就是你对象吧!” “婶子,您好,小暖,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给你提起过的那位世叔的爱人,曹婶。 婶子,这就是我的爱人,李小暖同志。” “婶子好。” “好好,以前就光听小林提起过你,今天总算是见到真人了。 你们今天过来是?” “婶子,我们今天过来登记,顺便买点东西回去。” “都买了什么?” “什么也还没急的买,就先买了一块手表。” “既然这样,那你们跟我走吧!小暖,我这么叫你没事吧?”biqubao.com “没事,婶子,名字就是让人叫的嘛!” “好,一看就是个直率人。 跟我有,你们这结婚需要买的东西肯定也不少,但是买东西就得需要很多的票才行,要不然买不到。 好在前不久供销社刚整理出一批东西来,虽说有点瑕疵,但是都不耽误使用。 这个也只是内部人消耗,也消耗不了多少,正好今天看到你们,走,看中什么就自己挑,反正小林不是缺钱的主。” “好,那就谢谢婶子了。” “不用谢。” 还别说,别看这个县城不大,供销社也就这么大的地方,可是东西还真不少,既然不要票,那也无需客气。 至于怎么拿回去,到时候在说,怎么也会有办法不是吗? 看到家里缺什么,或者是觉着老乡能用的上大东西就拿,反正这种事也干活不少次。 也知道,没要紧的事老乡是不怎么进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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