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不说和我们离的远,就是住的近,我们也不同意。” “没错,我想他们应该也是认清现实,要不然也不会同意想着再合起来搭伙做饭吃了。” “幸亏是认清现实了,要不然还不被他们麻烦死了?” “那我怎么也没有看到你跟他们一起吃饭呢?” “我才不愿意呢?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平时那个样,真要是和他们搭伙吃饭,我还不得被气死呀?” “还真是,咱们最应该感谢就是我们自己在这件事的坚持。” “可不是吗?” 合在一起好呀?到时候要吵吵也容易一些不是吗? 不过这以后也看不到,他们因为一点小事就吵吵几句了,因为明天就要搬家了。 不过在搬家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去县城登记结婚。 所以说为了不耽误好日子,先搬家的是张知青和钱知青的东西,毕竟他们东西要少一些。 而自己和顾林的东西,那可不是一两趟就能搬过去,至少得六七趟才行。 所以等我们两个人从县城回来后再搬也不迟。 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要搬?唯一多的也就是水缸一类的东西。 好在知青院离要参进去的院子不算远,就是远也没事,大队里最不缺的就是人,以我们和老乡之间的关系,到时候肯定会来不少人。 而且明天还要一早就去县城登记结婚,回来的时候肯定会带一些喜糖,到时候分给大家吃。 要知道吃人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到时候不说用六七趟搬到新家,一趟怎么也会完事? 好在这些东西也不是什贵重东西,不管放在哪里,都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用的上,而且用处也很多。 老乡也不是那行人,即使有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不过在搬东西之前,还是要把一些小的东西,平时也用不少的东西,放在空间里吧! 要知道,哪怕现在用不上,也不代表以后就不会用到,不放起来,万一丢了怎么办? 不说到时候要喜糖吃的孩子多,就是这么放在知青院里,自己也不放心呀? 要知道再不起眼的东西,在其他知青眼里也是宝贝,哪怕再破,也是能用的上。 要知道不管是什么东西,不是花钱买回来,就是想办法和老乡换回来,没有用的东西,怎么会置办呢? 所以说怎么也不能丢了,要不然回头没的用时肯定会心痛。 “小暖,证明我已经找大队长开好了,明天我们一大早就去县城登记!” “好没问题!不过我们结婚是不是该和家里人说一声?” “肯定得说一声,正好明天进城,到时候给他们去封信就可以,你呢?要不要?” “给我大哥和明哥寄封信吧!毕竟怎么也得让他们知道才行。” “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寄信!” “好。” “那我先回去收拾一下,明天从县城回来后,就得搬家,现在看来时间还是太紧张了。” “还是早点搬出去吧!住在这里也太不方便了。” “也是,那我先回屋了。” “我有拦着你吗?” “没有!” “回吧!赶紧回去,我这里正忙着呢?没看到也得好好收拾才行吗?” “好吧!” 可不得好好收拾吗?该打包的打包,该藏的得藏起来,好在贵重物品一直放在空间里。 不过以前放在空间里的一些细粮,现在怎么也得拿出来一些才行。 要知道今后要和顾林过日子,不能一点都没有,至少得明面上都得有一些,哪怕到时候偷偷的从空间里倒腾一些出来都没有问题。 可是要是没有,平白无故的变出来,万一到时候让他撞见怎么办?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还是在搬家之前提前弄好才行。 好在有不少的袋子,可以直接装袋,要不然就这么大刺咧咧的放在外面,不说知青院里其他人看着眼红,就怕到时候老乡看到也眼红。 要知道现在大家伙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像这么花白的大米,并不是谁家都能拿的出来。 哪怕东北已经有的地方种出水稻来,可是并不普及呀? 至于其他的粮食也好,还是其他东西也好,都稍微的拿出来一些。 不过也不会多,哪怕就是像大米这种细粮,也只是拿出十斤来,其他的东西更少。 同样为了不被别人发现,都是一再的好好弄,像细粮,都是一点一点的藏在装山货的袋子里,可不能就这么直接放。 谁也不敢保证到时候有没有人,会伸手在上面摸一摸。 好在在东北,最不缺的就是山货一类的东西,老乡也不会在意。 至于知青院里其他人在不在意,那就无所谓了,反正都是自己凭实力捡回来,又没有做违法的事。 至于其他的东西,像铺盖什么的现在也不需要着急弄,等明天从县城回来再收拾也不晚。 “顾知青和李知青呢?今天怎么到现在都没有见到他们人呀?” “刘知青,你是不是傻?他们两个人,当然是去县城登记去了呀?” “是吗?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呢?昨天还想着今天早上早起一会,好让李知青帮着从供销社里带点东西回来,现在看来,只能等下次去县城买了。” “刘知青你这人还真有意思?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还想让李知青帮忙带东西,你的脸怎么这么大呀!” “丁知青,我今天从早上到现在,可没有得罪你,你用不着在这里那话挤兑我!” “我用的着挤兑你吗?我难道说的不是事实吗? 还是说你前不久做的什么事都给忘了吗?” “你?” “行了,别吵吵,至少在吃饭的时候别吵吵。吃完赶紧上工。 中午回来可还有的忙,不说张知青他们两口子搬家,就是人家顾知青和李知青也搬家。 我们到时候不说帮忙,那也得在旁边看看不是吗?” “也对!还是人家顾知青和李知青幸福呀?这一结婚立马就搬出去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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