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钱...... 物尽其用...... 苏秧瞬间就又被气到了。 比起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就见惯了各种大场面,这些年又在事业上做的风生水起的宋知瑜,苏秧简直菜的不能再菜了。 “苏小姐,说的好听点,你是瑾舟包养的情人,说的不好听,你就是只鸡,别不以当鸡为耻,反以为荣。再者,瑾舟就算是睡了你再多次,那也是他跟我确定关系以前的事,以后他要是再碰你一下,那才是我真的没本事。” 说完,宋知瑜优雅一笑,又提步走了。 陆瑾舟就在外面,刚才病房里所有的对话,他听的一清二楚。 看着宋知瑜出来,他朝她伸出了手。 宋知瑜一笑,伸手过去握住了他的手。 “你真的不进去看看?”她问陆瑾舟。 她的声音不小,病房门没有关,里面,苏秧也听到了。 陆瑾舟摇头,“没必要,我们走吧。” “好。”宋知瑜点头,和他手牵着手离开。 病房里,苏秧听到了陆瑾舟的声音,这才确认陆瑾舟就在外面,等她掀了被子冲下床,跑到外面去看的时候,却只见陆瑾舟和宋知瑜十指相扣着离开的画面。 “陆瑾舟,陆瑾舟!”她大叫起来。 可是,不管是陆瑾舟还是宋知瑜,他们都没有回头。 ...... 这晚,苏秧差点儿流产,好在人就在医院,被及时推进了急救室,才保住了孩子。 第二天在镇定剂的药效褪去之后,她渐渐醒来,回想昨晚发生的一切,眼里已经没什么痛,更浓的,是恨。 在接近陆瑾舟的时候,她就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目的,所以并不是毫无准备,更不是什么也没有做。 苏秧胆子不大,因此做事,更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 跟在陆瑾舟身边的这一年多,她做的事情其实不少。 只是,在她怀孕之前,陆瑾舟对她真的不错,她渐渐迷失在了陆瑾舟给她的甜蜜乡里,自己那颗复仇的心,在从未有过的蜜罐里泡着,也就变了。 她是多么想,从此光明正大和陆瑾舟在一起,成为他的爱人,他的太太,哪怕永远放弃报仇。 可陆瑾舟给了她这个希望,又亲手将她所有的希望都彻底掐灭。 不仅如此,他还让另一个女人来羞辱她。 她恨陆瑾舟。 比以前更恨了。 毕竟,以前对陆瑾舟的仇跟恨,都是秦清和通过口述强加给她的,所以她对陆瑾舟的恨,一点都不强烈,以至于他对她好一些,温柔一些,她便轻易陷了进去。 可现在的恨,完全不一样了。 知道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做之后,苏秧就安静多了,不再哭不再闹,安安静静的在医院养伤养胎。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出院这天,麓山公馆的管家来接苏秧,苏秧就跟管家说,“我要陆瑾舟亲自来接我,否则这个医院,我恐怕出不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明明在笑,可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阴恻恻的气息,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管家看着,总觉得不对劲,想了想,还是跟陆瑾舟打电话。 此时,陆瑾舟正在公司办公室里。 接到麓山公馆管家的电话,说苏秧要求他去接她出院,陆瑾舟沉吟几秒,又低头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答应了。 他也担心,他一再拒绝苏秧,苏秧会想不开,走上绝路。 一尸两命,不是他想要看到的,毕竟,苏秧肚子里的是他的亲骨肉。 刚好今天中午,他有空余时间,去见苏秧一面,彻底把话跟她说清楚,不见得是坏事。 医院里,原本苏秧上午就该出院的,佣人也早就替她收拾好了东西。 不过,陆瑾舟不来,她就躺在病床上,不走。 因为她是孕妇,挺着四五个月大的肚子,怕伤到她肚子里的孩子,自然没有人敢拿她怎么样。 将近中午十二点半,终于,陆瑾舟来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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