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时砚又吃了几口东西,然后看着她说,“溪宝,沈璟言害死了沈叔叔和小艺,罪大恶极,他的孩子,要帮,还是不帮,我都听你的。” 沈鹿溪听着他的话,有些被气笑了,“你以为还是古代,一人犯罪,株连九族?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还是沈璟言的亲弟弟呢,你也该死。” 沈时砚,“......” “你是说,你不介意沈家帮林初漫和那个孩子?”他问。 “沈璟言是该死,可孩子挺无辜。”沈鹿溪敛眸,想了想,又说,“你都说,是不介意沈家,既然这样,这件事情,你让沈董事长或者沈家其他的人去做吧,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沈时砚点头,心里无比欣慰,“我让人,直接把他们送去沈家。” “嗯。”沈鹿溪答应,“快点吃吧,等下都凉了。” 只要林初漫不再来她面前作妖,她也绝不会为难她跟她的孩子。 ...... 沈怀清知道林初漫居然给沈璟言生了个儿子,留了个后,欣喜的简直要晕厥过去。 就算是沈璟言罪大恶极,可毕竟是他疼爱了三十多年的长子,沈璟言的死,给沈怀清身心都造成了不小的打击,整个人一下子仿佛苍老了十岁不止。 现在,突然多出个孩子来,让沈璟言有了后,沈怀清自然是将孩子视若珍宝。 即使是知道孩子患上了白血病,沈怀清仍旧是无比高兴的。 他立马就安排孩子住进了晋洲最好的医院,最好的病房,请了晋洲最好的肿瘤专家给孩子检查诊断治疗。 孩子患上的,是急性粒细胞白血病,病因不明。 好在,孩子还小,情况还不是十分糟糕,如果药物控制不住病情的话,就考虑骨髓移植。 沈鹿溪和沈时砚知道孩子具体病情的时候,是在快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他们两个人都在百迅办公大楼里。 既然沈时砚已经将百迅和世鼎都送给了沈鹿溪,沈鹿溪也不想沈时砚一个人太辛苦,就慢慢开始接触百迅和世鼎的工作。 当初,她之所以选择攻读伦敦商学院的管理和金融硕士学位,为的,不也就是能帮到沈时砚,能跟他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吗? 现在可以说是一切都如愿了。 不过,在沈时砚说想要宣布由她出任百迅董事长职位的事的时候,沈鹿溪拒绝了。 还不是时候。 沈鹿溪想,至少等过几个月,两个人订了婚再说。 既然她想等几个月,沈时砚自然不会勉强,反正百迅董事长的职位,只能是沈鹿溪的。 快中午,正当沈时砚磨着沈鹿溪,让她带他一起去跟商务部周阳他们几个旧同事一起吃午饭的时候,沈怀清来了。 沈鹿溪没有叫沈怀清,只是冲着沈怀清淡淡点了点头,然后站起来,对沈时砚说,“你跟沈董事长聊,我先走了。” “溪宝!”沈时砚却拉住她,不让她走,然后对沈怀清说,“爸,有什么事你直说。” 沈怀清看着他们两个,犹豫一下,点点头道,“是关于你大哥的孩子,跳跳的事情。” 沈璟言和林初漫的儿子,小名叫跳跳。 沈时砚就知道是这事,所以才拉着沈鹿溪留下来。 “其它的事情好说,但那个孩子的事,我不会再插手。”沈时砚直接把话说的明明白白。 沈怀清一听沈时砚这话,就有些控制不住的激动起来,带着指责道,“时砚,你大哥是罪不可赦,也是你亲自把他送上刑场吃枪子的,可现在他人已经死了,我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但跳跳是他留下的唯一的种,也是无辜的,跳跳那孩子那么可爱,你作为跳跳的亲叔叔,又是亲自把你大哥送去断头台的人,你不能不管跳跳的死活。” 沈璟言死了,沈怀清的心也死了一半。 现在,因为有了跳跳这个孩子,他死了那一半的心,仿佛又活过来了。 沈鹿溪听着沈怀清的话,心中不由诧异。 沈璟言是罪该万死,可是,她没想到,是沈时砚亲自把沈璟言送进去,并且送上断头台的。 她看向沈时砚,心中一时五味陈杂。 沈时砚却是看着沈怀清,不由的轻笑一声,带着讥讽的味道,说,“不是还有你这个亲爷爷有沈家在么,还要我怎么管?” “如果只是钱的事情,自然不需要你。”沈怀清丝毫不考虑沈时砚大伤初愈的身体,继续说,“医院刚刚确诊,跳跳患上的是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如果治疗效果不佳,则要考虑换骨髓。” “沈董事长是希望时砚去给沈璟言和林初漫的孩子捐骨髓?”这回,不等沈时砚开口,沈鹿溪敏锐的质问。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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