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w市的机票是早上八点三十多分的。 清晨六点,沈鹿溪就起床了,收拾好赶到地铁站的时候,刚好六点半,第一班地铁运行的时间。 从晋洲湾搭乘地铁到机场,四十分钟不到。 周阳就在机场入口等她。 两人会合,自助打印好机票后,直接去安检。 因为只出差两天,又是夏天,两人带的行李都比较少,不需要托运。 特别是沈鹿溪,就简单一个背包,让周阳看后,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女人。 女人出差,怎么可以只有这么少的东西。 可她分明就是一只白嫩嫩水灵灵的大姑娘。 “怎么带这么少东西?” 过安检的时候,看着沈鹿溪从包里就掏出一套换洗的衣物和几件简单的洗漱用品,还有一个充电宝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周阳不禁笑着问,“你都不化妆的吗?” 沈鹿溪咧开嘴冲他笑了笑,“我带了支口红,在我的小包包里。” 周阳听了,笑的更欢了,忍不住伸手去揉揉她的头,“怎么会有你这么懂事省钱的小姑娘。” 周阳三十二岁了,一直单身,还不满二十二岁的沈鹿溪在他的面前,可不就是小姑娘么。 沈鹿溪笑笑,什么也没说。 俩人过了安检,一路到了登机口,看还有时间,周阳去买了两杯咖啡和两个面包,当早餐。 当他将其中一份递过去给沈鹿溪的时候,沈鹿溪下意识地摆手拒绝。 周阳无奈,笑说,“买都买了,你不吃,难道让我扔了?” 沈鹿溪这才接过,道谢。 她想问周阳多少钱,她转给他。 但想了想,还是作罢。 等下次她买回给他就好了。 从晋洲到w市,两个半小时的飞行时间。 飞机降落后,对方公司派了车来接他们,直接先送他们去酒店吃午饭休息。 酒店是五星级的,因为就周阳和沈鹿溪两个人,所以,他们一个一个房间,就隔壁。 上次住五星级酒店,还是爸爸没有出事前,他们一家人出去旅游。 想想,已经是七年多前的事情了。 简单收拾一下,休息了一会,吃过午饭后,沈鹿溪和周阳直接去了对方公司开会,谈合作的细节。 沈鹿溪是新人,这种到对方公司谈合作的会议,她还是第一次参加,所以全程基本没说什么话,一直在认真的听,认真的做记录。 会议进行了一下午,结束,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 合作方要请周阳和沈鹿溪吃晚餐,周阳拒绝了。 他看出来了,沈鹿溪不太喜欢饭局应酬。 “小鹿溪,第一次来w市吧,我带你去逛逛,怎么样?”从合作方公司出来,周阳揉一下沈鹿溪的长发,笑着问她。 沈鹿溪确实是第一次来w市,挺想去逛逛的,但又有些犹豫,问周阳,“不会耽误你吗?” 周阳笑,“我孤家寡人一个,耽误我什么?” 沈鹿溪开心地笑了,“谢谢老大。” 周阳拦了辆车,先带沈鹿溪去吃饭。 w市他来过不少次了,算熟悉,哪儿有好吃的,他也清楚。 他带沈鹿溪去了一家百年老店,点了几道店里的特色菜,沈鹿溪吃的超级满足,整个吃撑。 餐馆位于w市最繁华的地段,饭后,周阳带着她在附近转转,当作消食。 走着走着,他们就来到了w市最高端的一家商场前,商场打头的最显眼的店铺,就是一家爱马仕旗舰店。 店挺大的,目测有三四百平。 看到爱马仕的logo,沈鹿溪下意识的往店里张望。 结果,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店内的沙发上,正交叠着一双长腿靠在沙发里,手上拿着本爱马仕的杂志随意翻着着的男人。 是沈时砚。 她居然看到了沈时砚。 而店内沈时砚对面的沙发上,几个sales正围着一个戴着墨镜和鸭舌帽的女人,都在热情的展示和解说他们的商品。 那女人是时梦璃, 当即,沈鹿溪的一颗心像是被什么给捏紧了似的,呼吸开始有点儿不畅。 “那不是小沈总嘛?”周阳顺着沈鹿溪的视线看去,“居然这么巧,在这儿都能遇到小沈总。” “小鹿溪,走,去打个招呼。”周阳说着,就拉着沈鹿溪要往店里走。 沈鹿溪反应过来,赶紧摇头,“不去了吧,小沈总好像在陪他……女朋友。” 周阳又往店里看了看,更激动了,“卧槽,时梦璃,她居然也在!走,陪我去要个签名。” 说着,他便硬拉着沈鹿溪进了店,沈鹿溪挣扎都来不及。 等她好不容易挣脱周阳的手,转身想走的时候,他们已经进了店内,有sales已经迎了过来,热情地对他们说,“二位欢迎光临!” “你们闭店吧,我不喜欢有人打扰。”也就在sales的声音才落下的时候,一道清甜却不太耐烦的声音响了起来。 “嗨,小沈总,时小姐,我是周阳,百迅商务部的经理,今儿和鹿溪来这里出差谈合作的,没想到能遇到您们,真是太荣幸了。”周阳立即笑眯眯的跟沙发上坐着的两个人打招呼。 他算得上是百迅商务部的老油条了,这种小场面,完全应付自如 可沈鹿溪不是。 这会儿,她恨不得原地遁走。 但明显已经晚了,沈时砚已经抬头看了过来。 一眼看到门口一脸窘迫不自在的沈鹿溪,沈时砚性感的唇角微不可见的一勾,深邃的眸底漾开一抹浅笑。 沈鹿溪对上他的视线,控制不住呼吸一窒,却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 “时砚,认识?”时梦璃看了看沈鹿溪和周阳,又看向沈时砚问。 沈时砚颔首,言简意赅吐出两个字,“下属。” 时梦璃点点头,大发慈悲地说,“那进来吧。” 周阳笑眯眯的,立即过去,对着沈时砚和时梦璃又是一通马屁。 沈鹿溪还站在门口的位置,走也不是,进去也不是,一时尴尬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大概是看在沈时砚的面子上,时梦璃很大方的给周阳弄了个签名。 “那个叫什么露西的,过来帮我看看,哪个包不好看。” 被周阳的马屁拍爽了之后,时梦璃扬声叫还站在门口的沈鹿溪。 沈鹿溪闻声,轻咬唇角迟疑一下过去,看了看摆在时梦璃面前的一堆差不多二十个包包,微微一笑说,“都挺好看的。” “是嘛?”时梦璃扬眉,“我是问你,哪个不好看。”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沈鹿溪随手指了其中的三个包包,“其它的,都很合适时小姐。” 时梦璃点点头,然后对着sales说,“那除了这三个,其它的都给我包起来。” 几个sales高兴疯了,立马点头办事。 很自觉的,沈时砚掏出一张黑金卡来,给sales去买单。 沈鹿溪看了一眼,不是上次他给她的那张卡。 “这个颜色的爱马仕康康,我好像有好几个了,这个就送你吧。”时梦璃又看了看一堆包,拎出一只大象灰的爱马仕康康来,很大方的送给沈鹿溪。 沈鹿溪摇头摆手,“我不要,谢谢沈小姐。” 时梦璃看着她,“噗嗤”一声就笑了,又看向对面的沈时砚说,“时砚,你这下属真可爱,我送她爱马仕她居然不要。” 沈时砚这才又掀眸,淡淡看了沈鹿溪一眼,笑了笑,不置可否。 周阳听着时梦璃的语气,觉得她确实是有点儿……看不起人。 他有点儿后悔进来了。 立刻,他笑着说,“小沈总,时小姐,抱歉打扰了,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走了,再见。” 沈鹿溪低着头,在周阳话落的时候,她转身就走,才不管另外三个人是什么反应。 周阳看着,赶紧追出去。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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