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宋念禾叫林珍,那可是一直都叫妈,从来没有改过口啊。 那么,对于她的家人,司墨离也应该要按照辈分按照礼仪来称呼。 宋知序领着司墨离,回到了自己家。 刚进客厅,就听见许安雅嘀咕道:“这个宋知序,一大早的去哪里了……难道回老宅那边了?怎么去这么久?该去公司了,不然的话要迟到,早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 “安雅,”宋知序出声,“我在这里。” “哎呀你……啊!” 许安雅刚说了两个字,一抬头看见司墨离,吓得连连后退几步,仿佛见了鬼:“不是,等等,这……这是谁?司墨离吗?我眼花了还是我在做梦?或者我出现幻觉了?” 她反复的眨了眨眼,还用力的揉了揉。 司墨离长身玉立的站在那里,身姿笔挺。 “真的是他啊……”许安雅一脸惊讶,“这才一晚上,司墨离,你就追到京城来找念禾了?” “是的,嫂子。” “咳咳咳咳咳——” 许安雅顿时剧烈的咳嗽起来,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等等,她听见了什么? 司墨离刚刚叫她什么? 这视觉上的冲击才刚缓过来,又遭受到了听觉上的冲击! “你啊,慢点,激动什么。”宋知序快步的走到许安雅身边,轻轻的拍着她的手,又递过来一杯水,“快点喝两口,压一压惊。” 许安雅咳得停不下来。 她真的是大受震撼,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司墨离会叫她嫂子! 虽然,按辈分来说,司墨离没有叫错。 可是许安雅怎么听怎么别扭。 那可是司墨离啊,是她之前的顶头上司,是司城的权贵,她以前仰望而不可攀的人,现在叫她嫂子。 她感觉整个世界都无比的魔幻。 “你你……咳咳咳,你……”许安雅拍着心口,好不容易顺过气来,“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我我我……我承受不起,也听不习惯。” 宋知序笑道:“他是念禾的丈夫,念禾又是我的妹妹,你是我的妻子。于情于理,他确实该叫你嫂嫂。” “别了别了,不用这么客气,真不用……以前怎么叫现在就怎么叫。” 要她叫司墨离妹夫,她还叫不出口呢! 可是,司墨离又的确是她妹夫啊。 许安雅好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许安雅咕噜咕噜将一杯水都喝完了,才缓过劲儿来。 她看着宋知序:“司墨离失忆的那会儿,我还没嫁给你呢。这一晃都好几年过去了,我们结了婚,辈分都上去了。” 宋知序只是笑,轻轻揉揉她的头发:“司总呢,这段时间可能就要住在我们这里了。” “啊?!”许安雅又一次的受到了冲击,“住我们家?” 那,那岂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 好尴尬! 许安雅可不知道怎么和司墨离相处啊。 “是的。不过时间不确定,也可能住好久,也可能住一两晚,更有可能一晚都不住。”宋知序说,“主要是看念禾那边的态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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