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妹妹啊,她这辈子就爱过你一个人,她是看不上别人,也不可能放下你的。”宋知序回答,“否则的话,秦之陌早就成功追到手了。” “秦、之、陌?” 提起这个名字,司墨离的表情变了又变。 说起来,秦之陌也是他的心头大患,是他的头号情敌啊。 “对,你们在司城见过的。”宋知序说,“他追念禾的时候,我们全家都一致默许同意的,连小亦都在给他支招。” 见司墨离不太高兴,宋知序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可是你猜怎么着?没用。念禾心里只有你,任凭秦之陌采取什么方法,都得不到她的芳心。” 说着,宋知序招呼道:“这宋家,你是进不去了,念禾没点头,我们可不敢放你进去。但是我家里你可以随便来,就在那边。走吧司总,喝杯茶,聊聊天。” 司墨离望着对面的别墅。 宋知序这日子过得才叫做滋润,幸福美满。 去一趟司城,找到了妹妹,娶到了老婆。如今家庭和睦,夫妻关系和谐,事业也蒸蒸日上,要什么有什么。 简直人生赢家。 司墨离下意识的生出了一丝丝羡慕。 什么时候,他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司墨离迈开步伐:“好。” “你就住我家吧。”宋知序想了想,“要是有个什么事,想见念禾之类的,也方便。” 主要是隔得近,司墨离随时能够出现在宋念禾的面前。 这小两口,耽误了这么多年,眼看着又能够重新在一起了,说句实话,宋知序是希望妹妹能够获得幸福的。 而且他也很清楚,妹妹的幸福,只有司墨离能够给。 其他的男人,都不是她的最后归宿。 她的心里啊……就只有司墨离。否则的话,秦之陌早就打动她了。 论外表,论家世背景论实力,论情商智商,秦之陌各方各面都不差,都是相当优秀的人,能够合得来的话,也算是一桩良缘。 可惜,宋念禾的心里,装不进别的男人了。 宋家人也都看得出来,所以司墨离追来飞机,追到宋家门口的时候,宋家人都是有些偏向他这边的。 司墨离应道:“那就麻烦宋总收留我了。” “客气什么,都是一家……额……” 现在说一家人,会不会太早了些? “是,都是一家人。”司墨离微微笑了笑,“我失忆之前,和念禾是夫妻。失忆之后,依然还是夫妻,没有领离婚证,只是分居两地而已。” 宋知序点点头:“对,可以这么说。” “那我还要改口了。”司墨离回答,“不该叫宋总。念禾叫你什么,我就该叫你什么。” 宋知序咳了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要是司墨离叫他哥的话,他……他还有些不习惯,但司墨离又确确实实是他的妹夫。 “随你吧。”宋知序想了想,说道,“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走吧,哥。” 司墨离叫得极其的自然。 因为在他的心里,他就把自己当成半个宋家人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223/75552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