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沈伊悦呢?”盛隽致问,“在你最需要她的时候,在她最应该留下来陪你,站在你这边的时候,她害怕了,她逃了,退缩了。她选择对她最有利最安稳的那条路,而不是陪你走下去。你说说,她登上出国飞机的那一秒,是不是永远都不值得你原谅?” 那一秒,是她决定放弃司墨离的时刻。 但凡她真的爱司墨离,真的愿意为这段感情付出,她都不该出国。 “哦,她说的好听,小提琴是她的命,是她的梦想,她要去追逐她的舞台和事业了,就不管你的死活了。现在好了,你功成名就,名声大噪,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她知道回来了,来跟着你享福了。” “而你这个该死的不争气的,放着宋念禾这种掏心掏肺的白富美不要,还非要选一个势利眼的沈伊悦!” “司墨离,这些道理,我不相信你心里就不明白!” 面对盛隽致的激动,司墨离还是淡淡的。 “我明白。”司墨离说,“我很清楚沈伊悦的心里在想什么。不管是她出国的时候,还是她现在回国的时候。” 沈伊悦的那些小心思,根本瞒不过司墨离的眼。 “所以啊,”盛隽致咬牙切齿的,“你能不能清醒一点!” “我很清醒,盛隽致。”司墨离低着头,随意的抚平着被子上的褶皱,还掸了掸灰尘,“其实……沈伊悦也没有必要留下来,陪我吃苦,陪我走那么黑暗的一条路。” 盛隽致:“?” 司墨离又说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也只是选择了她最该选的那条路罢了。她又何错之有呢。” 盛隽致:“??” “正常人都会趋利避害,她也一样,我也一样,这是人性,也是本能。谁会愿意傻傻的往火坑里跳,豪赌一把,赌不确定的未来。她明明可以有光明的前途,为什么要浪费在我身上。” 顿了顿,司墨离还补充了一句:“起码,她现在仔细想想,我还是她最忘不掉最放不下的人。” 盛隽致听不下去了,蹭的一下猛然站了起来。 椅子都在晃动。 他双手叉着腰,看着司墨离,张了好几次嘴,就是不知道该说……哦不对,不知道该骂什么才好! 司墨离这是失忆成为恋爱脑了吧。 他居然能理解沈伊悦?还觉得沈伊悦回头找他,而感到高兴和自豪,觉得沾沾自喜! 有毛病吧! 这脑震荡是会影响情商是吗? “怎么了?”司墨离看着他,“聊个天而已,这么一惊一乍的做什么。” “我……” 盛隽致刚说了一个字,忽然之间,病房的门开了。 宋念禾冲了进来。 她也听不下去了,她也忍不了了。 一气之下,她管不了那么多了,她也要骂一骂司墨离,这心里才会觉得痛快! 宋念禾如同一阵风似的,转眼间就来到了病床前。 盛隽致都没有反应过来。 而司墨离面色如常,望着宋念禾,薄唇轻轻抿着,甚至还勾了勾,扬起一抹弧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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