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总不是一直都风度翩翩,温润如玉,有一种世家公子的清润感吗? 怎么眼前的宋总,变化这么大。 她都快不认识了,觉得很陌生!宋总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好了,做好心理准备了吗?”宋知序问,“可以叫了。” 顿了顿,他又十分体贴的开口:“我知道你不好意思,这么多人在场,女孩子脸皮薄。所以,你小声的在我耳边叫一声就可以了。” 他还微微弯下腰来,将耳朵靠近她。 看来,宋知序很想听这一声“亲爱的”。 见许安雅迟迟不开口,宋知序挑眉,语气有些暗淡:“我好像被拒绝了。” “啊?”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宋知序说,“如果对我没有感觉的话,我们可以不在一起的。我尊重你……的想法。” “我,我我我没有拒绝啊。”许安雅都结巴了,赶紧解释,急得语无伦次的,生怕这段感情就此终结了,“你别胡思乱想,我都和你站在一起,被你牵着手了,还不够吗?” 宋知序的嘴角这才扬起,露出满意的笑容。 好,她是对他有感情的。 那么,这就叫做双向奔赴。 “许安雅。”宋知序喊着她的名字,“我们是情侣了。” 因为凉念禾莫名其妙的牵线,这两个人还真的走到一起。 真是妙不可言。 宋知序更用力的握住许安雅的手。 嗯,妹妹没有能够成功的带回家,但是,成功的带回了女朋友,也能跟爸妈交差了。 宋知序和许安雅咬耳朵,牵手,十指紧扣的那些小动作,在场的人都看在眼里。 懂的都懂。 虽然听不见他们在嘀嘀咕咕的说些什么,可是从表情来看,应该是…… 打情骂俏。 宋父宋母很是欣慰,林珍也打心眼里高兴。 不过,林珍发现了站在角落里,靠在墙壁上,正在闭目养神的盛隽致。 她问道:“小盛啊,你回去休息吧,这里有我,你别累着了。” 盛隽致睁开眼,眼里布满着红血丝:“没关系的,不累。” 他是真的不觉得累,只是担心。 比起坐在司氏集团里,隔几分钟就问医院这边的情况,他觉得就在医院里等着,更加有安全感。 “这两天你太辛苦了,忙前忙后的。”林珍说,“要是没有你,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不客气的伯母,是我分内之事。” “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林珍看了看宋知序和许安雅,明示着他,“有个伴,有个归处,累了渴了的,身边有个知心的人,会更好。” 都成双成对的,但是盛隽致却孤家寡人,林珍有些操心。 小盛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单着了呢。 要是看见好姑娘,她可得给盛隽致介绍介绍。 盛隽致愣了一下。 他本来不觉得有什么的,也真的不认为自己很累,但是林珍这话一说…… 他好像是挺可怜的啊。 忙前忙后,回到家里空空荡荡的,水都是冰凉的。 再看看宋知序,才来司城多久啊,已经找到对象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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