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也都不重要了。 宋家也明白,凉念禾是回不去京城了。 就让女儿留在这里吧,过着属于她的人生。 只要她开心幸福,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怎样能够让她快乐,那就怎样做。 林珍回答道:“只要念禾不想离婚,那么这个婚,是无论如何都离不掉的。等墨离醒来,让他们小两口自己好好的袒露心声吧。” “我就是这个意思,”宋母说,“只要他们好,那就一切都好。” “是啊,除了念禾,墨离也不会再娶。除了墨离,念禾也不会再嫁。经过这一次,我想,他们更加深爱,更加分不开。” 这也算是…… 因祸得福吧。 唯独可惜的是,那一个流掉的孩子。 林珍不愿意去想这些,目光看向宋知序和许安雅站在一起,转移了话题:“这宋少爷,也是好事将近了吧。” 她之前就认识许安雅,在医院的这两天,也看见许安雅出现了好几次。 次次都是和宋知序在一起。 所以,她就顺口问了一句。 许安雅有些无措,正要说什么,手心忽然一暖。 原来是宋知序牵起了她的手。 “是的。”宋知序回答,“谢谢林夫人的关心,到时候我一定会请您来喝杯喜酒。” “那我肯定要来。”林珍说,“安雅是念禾的闺蜜,又和你在一起了,那就是亲上加亲。这么好的婚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宋知序点头:“缘分,可遇不可求。” 许安雅侧头,看着宋知序的侧脸。 他这是…… 当着长辈们的面,公开承认了她吗? 许安雅的脑海里,还回荡着昨天在凉念禾病房门口,宋知序跟她说的那句话—— “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她当时慌的不行,脑海里一片空白,说了些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好像答应了,又好像没答应。 因为许安雅觉得,在这个时候,她还顾着和宋知序谈情说爱的话,有些不太好。 等司总醒了,念禾恢复了,事情稳定了之后,再说感情的事。 没想到现在,宋知序直接默认了,她就是他的女朋友。 好眩晕啊……原来幸福的感觉,是这般的美妙。 缓了好几秒,许安雅回过神来,想要抽回自己的手。 但是,宋知序更用力的握住了。 “宋总……” “嗯?叫我什么?” “宋总啊。” 宋知序低声说道:“上次我们在你家里,念禾说你该改口了,然后……你叫了我一声什么来着?” 说起这件事,许安雅的脸就腾的一下变红了。 她叫的“老公”啊! 她那个时候脑子抽了,嘴比脑子快,可是……可是现在,她清醒得很。 “忘记了。”许安雅装傻,“我好像什么都没叫,一直都是叫宋总。” 宋知序却自顾自的说道:“叫老公确实太快了,你不太适应。我倒是没问题,吃点亏就吃点亏。不过还是要顾及你的想法,就先叫亲爱的吧。” 许安雅的瞳孔不受控制的放大。 这……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宋总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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