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午饭,林枫擦了把嘴,取了热水开始泡茶。 于胜利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摆弄那套袖珍的茶具,感觉他像极了南方某个城市的人。 就算堵在高速上面,也要去车尾箱摆开茶具喝口茶的估计也就他们了。 林枫过了两泡水,扭头看向坐在于胜利后面的于欣:“于小姐,要喝茶吗,正好解腻。” 于欣点点头:“好啊。” 林枫的茶台就五六个杯子,分一分正好剩最后一个给于欣用。 这时关海山的儿子突然凑上来:“干爹,什么东西,我也要喝。” 于欣摸了摸他的脑袋,笑着朝林枫问道:“林先生,我们好像在西直路见过吧?” 林枫点点头:“对,那天我和孙宇过去办事。” 说着,他从自己的背包里捞出一瓶可乐塞给小屁孩:“小孩别喝茶,晚上睡不着觉,喝点有营养的,长身体的时候就该喝可乐。” 小屁孩乐颠颠地接过可乐,扭开盖子喝了一口后问道:“干爹,为什么我妈妈说可乐不健康,小孩子不能多喝。” 林枫捏了一下他的大胖脸:“干爹就是小时候天天喝,所以现在这么高这么壮这么机灵。” “那我以后也要天天喝!” “那你得找你妈去说。” 以往三块钱的可乐现在也成了稀罕货,里面大量的糖分和碳水化合物能补充相当程度的能量,不考虑健康问题的情况下,这玩意儿在物资匮乏的时候就是琼浆玉露。 糖是比大米、面粉等食物更实用更易保存且用途广泛的物资,现在的糖可是紧俏货。 于欣被他哄小孩的鬼话逗乐,笑了一下后说道:“你这样骗人家小孩,以后人家当真了怎么办?” 林枫打发走小屁孩,冲她挤了挤眼睛:“没事儿,反正到时候被老妈打屁股的不是我。” “他爸爸妈妈呢?” “先往北走了。” “他们怎么把小孩放你这啊?” “他们两个孩子,怕照顾不过来,就帮忙带着了。” 于欣点点头,小口抿着茶水:“这茶好香,好像有股果子味,什么茶?” “梅子箐,喜欢的话回头送你两斤。” “不用了,我很少喝茶,喝不出好坏,给我也是浪费。” “听说你是最近刚回国?” “嗯,在曼彻斯特念的大学,刚毕业回来。” 林枫伸手进包里摩挲一下,拿出一袋包装写满了乱七八糟文字的咖啡豆:“那就送你包洋玩意儿。” 于欣接过来看了好一会儿:“这是什么豆?” “南越那边产的,一种罗布斯塔豆,虽然没有阿拉比卡那么风味多变,但是酸感很弱,拼意式很不错。” “巧了,我也喜欢罗布斯塔,你经常研究咖啡豆吗?” “偶尔,糊弄一下客户而已,不学点上流人的东西那些假洋鬼子嫌弃我没有共同话题。” “哈哈,喝什么是自己的喜好,干嘛说人家是假洋鬼子,有点损了吧。” “害,我那些客户都是暴发户,我太清楚他们什么货色了,无非就是有钱了想学点上流做派。给你说个真事儿,我有一个厨师哥们搞意式菜的,他们店里客人不管是要啥熟度的,他都是做全熟送上去,反正没几个人吃的明白,吃得明白的人也不会去他那家小店。 有回有个腰里别着法拉利车钥匙的小伙子,估计是带着妞想装一装逼,尝都没尝就摆谱说牛排老了,我哥们端回去在厨房放了一会儿,给他重新端上去说做了份新的,那笨蛋尝了一口大呼美味拉着我哥们聊了十分钟欧洲的饮食文化。我哥们憋笑憋得脸抽筋了,第二天专门请假找了个中医老师傅扎针,为了赚那几百块餐费,血亏一顿工伤。” 于欣笑得差点没端稳茶杯。 正在和庞建军交流雪地摩托驾驶心得的于胜利偏头看了看自己被林枫妙语连珠逗得不断发笑的女儿,心中生起一丝不好预感。 他隐约有种感觉,现在就像是十几年前隔壁家调皮捣蛋的坏小子来叫女儿出去玩的时候一样。 林枫并没注意到于胜利在观察自己,自顾自地跟于欣说笑。 其实泡妞很简单,没钱没颜都行,只要够幽默,总能聊上几句,情绪价值也是价值。 林枫上辈子跟于欣就差一张结婚证,她喜欢什么东西林枫一清二楚,聊天基本都是挑她感兴趣地说,三两下就给她哄得花枝招展。 这也看怎么聊,你一个穷逼说人家有钱人爱摆谱不懂装懂,女孩子可能会觉得你在酸,自个吊钱没有贬低别人。 一个手底下几百号人的大佬,要实力有实力,要谈吐见识有谈吐见识,调侃自己这个阶层的一些趣事,小姑娘只会觉得你有趣。 庞建军顺着于胜利的目光看过去,心中暗笑。 于欣就是个刚毕业的年轻姑娘,没什么道行,一壶茶的功夫就能跟林枫聊得这么开心,估计要不了多久这只小白兔就得自己往猎人的捕网里钻。 小白兔跟大灰狼的心眼和手腕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庞建军不觉得于欣跑得掉。 单论婚嫁条件,林枫也是一等一的王老五,年轻,长得靓仔,说话风趣幽默,还贼有实力,手下几百条枪上哪都是横着走,基本就是电视剧里的民国军阀模板。 关键还愿意费心思讨好于欣,这种人基本能满足少女的一切幻想。 她就算跟林枫不来电,庞建军也相信林枫会叫那些能让她来电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相反,庞建军更担心林枫只是少年心气,在跟于欣闹着玩,将来占完便宜玩腻了就踹了,到时候于胜利搞不好要翻脸。 他觉得有必要劝林枫慎重点,别为了圆梦十几年前的美好幻想毁掉自己的团队。 “阿欣,去帮你爸爸拿一下保温瓶,接点热水差不多上路了。” 于胜利突然出声朝着于欣喊了一句。 于欣点点头,给了林枫一个抱歉的眼神,小跑着去给于胜利拿保温瓶。 林枫喝干手里的茶,直接开始收拾茶具。 一旁的庞建军嘟囔道:“我刚泡好的就倒了,我都还没喝呢。” “晚上喝,让你喝到天亮。” 庞建军翻了翻白眼,暗骂一句真不要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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