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婶!您早就知道我了?”沈彩霞疑惑,自己才来一个月左右,这位大婶怎么说她早就知道自己了? “听说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根草都是夫人喜欢的,这庄园全都是为夫人喜欢的样子打造的。” 大婶羡慕的看着沈彩霞说:“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老婆喜欢什么就给什么,哈哈!” 沈彩霞脸上再也挤不出一丝笑容,这个庄园应该住了一两年了吧!怎么就是为自己打造的呢? 而且那栋别墅也确实是自己喜欢的户型,这里面大部分的花草树木也的确是自己喜欢的种类,总的来说,自己很满意这个庄园。 “大婶!你们来这里有多久了呀?”沈彩霞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 “我们来了三四年了吧,我们来的时候别墅还没建好,我们刚开始帮忙建房子做小工, 后来房子建好了又修花园种草坪建鱼塘,我和老伴儿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这里。”大婶笑呵呵的说道。 原来几年前自己就在傅谨诚的心里了,沈彩霞想起了张叔说的话: 他去婚礼现场找你了,在婚礼现场没找到你,他又去家里找你,我说你被送去机场了,他又去了机场。 沈彩霞心里暖暖的,原来这几年他为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她坐在小平房里看着屋外美丽的景色,这里真的是他为自己设计的吗? 真的好美!好喜欢这里啊! “老婆子!快去炒菜,让夫人和孩子们吃了饭再回去吧!” 大叔催大婶去炒菜做饭,生怕沈彩霞几母子走了一样。 “好嘞!刚刚煮了稀饭在锅里了,家里也没什么菜,炒点青菜和咸菜下稀饭就可以吃饭了。” 大婶转身就往厨房里走。 “大叔!不用了,我们回去吃,秋凤应该在家里做饭了。” 第一次来别人家里就吃饭,沈彩霞感觉不好意思。 “夫人!来都来了就吃了饭再回去吧!这天太热,我们中午一般都是吃稀饭,也没什么好吃的,炒点青菜咸菜就吃了, 青菜是我们自己种的,咸菜也是我们用自己种的菜自己腌制的,夫人可不要嫌弃哦!”大叔笑嘻嘻的说道。 “不会不会,自己种的菜无污染纯天然的,怎么会嫌弃呢?” 沈彩霞在大叔身上看到了张叔的影子,感觉特别亲切。 “妈咪!奶奶做的咸菜可好吃了。”安安一脸馋相,看样子来这里没少吃。 “是吗?那妈咪和你们一起吃了饭再回去好不好?”沈彩霞捏了捏女儿可爱的小脸蛋儿。 “老头子去摘几个黄瓜回来拍黄瓜吃。” 大婶站在厨房门口探出个脑袋交代一声又去忙了。 “我要去摘黄瓜。” 安安赶紧屁颠屁颠的跟在大叔后面,平平健健康康也跟了出去。 沈彩霞看着孩子们都出去了,她怕孩子们给大叔添乱,也跟了出去。 “爷爷!我要吃这个菜。” 安安指着架子上掉着长长的豆角兴奋的拍拍手。 “爷爷!我要吃这个菜。” 平平指着地上的空心菜说道。 “好,爷爷等下给就给平平摘。”大叔一边摘豆角一边笑呵呵的看了一眼平平,眼里全是宠溺。 “爷爷!我也要吃这个菜。”健健指着空心菜说道。 “爷爷!我要吃这个菜。”康康指着一个紫色大茄子说道。 “大叔!别管孩子们,随便弄点菜就行了,摘多了吃不完浪费。” 沈彩霞看着满菜地的孩子在菜地里点菜,大叔不厌其烦的给孩子们摘菜,这场面好温馨。 “孩子们难得一次,前两次他们来的时候,这些菜还没长大不能吃,自家种的不浪费。”大叔憨憨一笑,继续摘菜。 “大叔!我把菜拿进去了。” 沈彩霞把大叔摘好放在地上的菜拿进厨房帮忙择菜洗菜。 “夫人!你别弄,别把你的衣服弄脏了。”大婶赶紧抢过沈彩霞手里的菜。 “没事的大婶,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都是孩子们添乱,他们跟本吃不了什么菜的,他们只是觉得好玩儿,不用炒那么多菜。” 沈彩霞看着一堆刚摘的新鲜蔬菜,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只要孩子们高兴就行了,自己家种的菜好吃,再说这些菜放锅里炒几下就可以了,很快就炒熟了。”大妈麻利的择着空心菜。 “大妈!”沈彩霞亲切的叫了一声,微笑的看着大妈。 “嗯!” 大妈扭头看着沈彩霞,感觉她好像有话要说,笑呵呵的问道:“夫人有什么话要说吗?” “大妈!您知道傅谨诚是个什么样的人吗?”沈彩霞微笑的看着大妈。 “傅谨诚?”大婶懵圈了。 “就是傅少爷.”沈彩霞憨憨一笑。 “傅少爷呀!他是个好人,每年的每个节日他都会派人送礼物过来给我们,还经常派人送水果送糖果和补品过来给我们吃,他就是一个大好人,呵呵!” 大婶说起傅谨诚,脸上满满的笑容。 “您和大叔帮他打理这么大的庄园,这些小事情都是应该的嘛!” 沈彩霞微微一笑,又问道:“大婶!你们在园子里工作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其他人来这里玩儿啊?” “我们来了这么久,很少看到陌生人来这里玩,我只看到保洁公司的人隔三差五的来打扫一下卫生。” 大婶仔细回忆着:“最近有个叫青龙的经常来别墅,后来听说您带着孩子们回家了。” “那傅少爷是不是很少回这里来住啊?”沈彩霞就是想知道傅谨诚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他经常回来啊!只是偶尔不回家,我们问他,他说工作太忙睡在公司了。” 大婶和大叔每天最喜欢的就是吃了晚饭坐在篮球场聊天。 篮球场可以看到别墅里的灯光,他们最喜欢聊的就是傅谨诚和这栋别墅,还有就是怎么样把庄园搞得更漂亮。 沈彩霞听了大婶的话笑而不语,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高兴的是她爱的男人每天都回家,证明他没有时间出去沾花惹草。 难过的是他一个人住在大别墅里该多孤独寂寞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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