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嘉嘉知道了段述南做的事情后,也不是不担心。 人心这种事情难说得很。 现在的黄家不在意,以后呢? “我管那么多!”段述南嗤笑,动作却温柔的给女儿分了个烤鸭腿,他说:“年后我们搬去县城,再过几年说不定还要搬家。南郊林场的房子我会一直留着,这也是你妈妈的家,但这不会是我们父女俩的归宿。” 段述南完全有能力现在就带着女儿离开南郊林场。 不客气的说,就他们手上现在这些金条和珠宝,再加上三辆车的收益,就算段述南不去开车,把车子交给别人开,他们父女俩当米虫也能过得比大多数人都好。 要不是担心财帛动人心,惹来不好的事情,段述南早就这么干了。 “黄家现在承了我的情,他以后就要帮我说好话。我也不指望黄家一辈子,几年就好。” 只要几年,段述南离开了这里,以后再有什么闲话,就跟段述南没什么关系了。 段嘉嘉颔首,也知道这是不得已。 她记得小说里福宝一家拿到了金条后没有告诉其他人,但也传了一阵风言风语。 还有人说这是福宝爸侵吞了厂里的钱财,惹来了人调查。 当然,这也是个打脸情节。 调查后不仅没有发现福宝爸侵吞厂里的资产,反而查出了福宝爸这么多年为厂里兢兢业业的事情。为此,机械厂安抚福宝爸的方式就是放出了一批瑕疵货给福宝爸。 说是瑕疵,其实只是有些许划痕,并不影响使用。 也是这一批瑕疵货,让福宝爸又赚了一笔,拿着这些钱开始投入房地产行业。 果然人家是主角呢。 拿到了金条,虽然没有拿全,但不需要像他们家这样小心翼翼的。 金条和珠宝暂时放在了段嘉嘉床底下,段述南也火速把砸烂的墙和厕所位置都挪了挪。 段嘉嘉当天夜里是在她爸房间睡的,段述南连夜修整,第二天没去开车,而是约着刘国庆去找了王大妈。 段嘉嘉也跟着一起,顺道去邮局把最新的稿子都寄去杂志社。 从王大妈那里出来后,刘国庆激动得双手握拳在空中打了几下,说:“王大妈说那些人最少要在林场这里待一个月,一天五百的话,一个月可就是一万五。油费自己负责。咱们再怎么也不可能用五千油费吧?这生意划算!” 两辆车一辆全新,一辆二手。 刘国庆那里是五百一天,段述南这里则是三百一天。 饶是如此,也赚得比去开出租车强。m.biqubao.com 段述南也知道这门生意确实好做,但他可不想只做这一门生意。 “我听说机械厂有一批瑕疵品。”段述南在运输队的关系并没有放下,运输队要去各个厂子里转悠,自然也知道不少消息。 “南哥?”刘国庆不解。 就听段述南说:“那批瑕疵品,我问了。大概需要九万。” 刘国庆连连摆手:“这我们哪里吃得下?除非你想把藏起来的钱都拿出来。” 可这样的话,段述南之前藏钱的做法就没有必要了。 怪只怪秦芬的事情闹得太大,秦芬这人也是个滚刀肉。 段述南想要一劳永逸,暂时还只有这个办法。 “谁说要我们出面?”段述南轻笑:“我们是出租车司机,每天接触多少人?找一个客户不行?到时候对外就说我们抽成了就好。” 刘国庆晃了晃头:“南哥你做主就行,我这脑子想不出这些事情来。” 段嘉嘉在旁边都快同手同脚了。 恩? 剧情已经进展到这个地步了嘛? 仔细想想,好像也差不多。 原身去世后没多久段述南也去世了,秦芬在段述南去世之前就已经跟福宝一家说好,只等手续办完,火速把房子转手给了福宝一家。 为了方便住进来,福宝一家拿到了房子就开始装修,这才发现了金条。 可是,那批瑕疵品不是福宝爸的机缘吗? 段嘉嘉再度生出那个疑问:到底谁才是主角? 段嘉嘉听说过这个时代很赚钱,敢想敢拼就能赚钱。 但段述南在赚钱这方面好像有点无往不利。 去北方,次次都能恰好避开抢劫。 人家在老大哥那边走一趟能吓个半死。 段述南走一趟除了胡子拉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还有金条的事情,就跟离谱了。 福宝一家,那可是主角!主角都没能找到的,被段述南上蹿下跳找了一桌子。 现在更是要拿走福宝爸将来投身房地产的那批瑕疵品。 这个世界太魔幻了。 这些事情,段嘉嘉掺和不了,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难道书里说这是主角一家的机缘,所以哪怕自己知道了也不能去碰吗? 更何况,段嘉嘉什么都没说,这个消息是段述南打听到的。 段嘉嘉有什么资格和立场,让段述南放弃? 心思确定后,段嘉嘉跟上爸爸的步伐,就听刘国庆幸灾乐祸的说:“昨天我那个弟弟去代了一天小武的班。我还以为他至少能坚持个两三天。结果半天就跑了回来,然后在我娘面前哭了一场。” 刘国庆对那个弟弟是没有多少感情了。 亲妈在他那里的重要程度都被削减不少。 想到昨天晚上,比他只小了那么几岁的弟弟号丧的模样,刘国庆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原来宠溺真的能杀了一个人。 他弟弟那个样子,像一个成年人吗? 有健全的人格吗? 想到这里,刘国庆悻悻然的说:“我以后得让我媳妇儿好好的管教我家那个臭小子。不管成龙还是成凤,就是成一条虫,也不能是没骨头的虫。” 段述南知道兄弟家里的情况,拍拍他的肩膀道:“你只要能立起来,等你以后赚了大钱,家里都是听你的。你那个没骨头的弟弟做什么都要看你的脸色。” 刘国庆嘿嘿笑了几声,又对段述南说:“行,那一切都按照南哥你说的办!我反正就跟在你后面喝点汤!” “喝汤?我能让你喝汤?一起吃肉。”段述南笑着说:“晚上叫上小武,我请你们下馆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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