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绝对的实力,意志力再强也是无济于事。 这一仗并没有打太久,皇族几万守军,根本挡不住数十万凌霄军狂风暴雨一般的进攻,更何况凌霄军还拥有超越这个世界认知的热武器。 不过皇族大军虽然被全歼,但这一战,他们也算是打出了属于皇族的那一份傲气。 数万大军,竟然无一人临阵脱逃,更无一人缴械投降,尽皆死尽。 万丈高空之上的另一片战场,也已经落下了帷幕,皇族几位地仙,除刀圣之外,全部战死。 北云王姬洪武和战仙黄巢以二敌一,却败在酒剑仙手下,身死道消。 酒剑仙也因此而重伤,没有个三五年估计难以恢复。 医仙修为稍弱,战力虽不如酒剑仙,但在噬金双翅虎的辅助下,依然将箭神纪昌斩落天际,并且逼得刀圣负伤逃走。 枪仙项子仲独战后卿与其麾下的一头游僵,同样以重伤之躯,将二人毙于枪下。 这一战最受瞩目的,无疑是庄荀与李桓之间的对决。 他们二人一个是皇族天子,一个是荆州势力的最高掌权者。 二人也是这个世界最年轻的地仙级强者。 庄荀虽然武道修为只有九品,但他的道法威力,甚至能够威胁到地仙中后期的强者。 近身厮杀或许庄荀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他那层出不穷的法术,却让李桓始终难以靠近他的身体。 两人从神都城高空,边打边向北移,一直打到了千里之外。 最终,李桓终于是力有不逮,被庄荀以搬山之法困住,再辅以三昧真火焚烧,九天神雷轰击,庚金之剑刺杀。 终于突破了李桓的地仙体魄,伤及其根本。 李桓挣脱出两座大山的夹击,跌落在地上,身体已经是残破不堪。 不远处的庄荀也是胸口起伏不定,脸色有些苍白,显然也是消耗不小。 李桓从地上挣扎着起身,强行让自己坐定坐稳。 他看向庄荀,眼里竟然闪过一丝羡慕。 “有的时候我在想,当年百花宴上,如果我再大胆一点,与你师父交好,是不是就不会有如今的结局?” 庄荀摇了摇头道: “我从来不会做这样的假象,而且,皇族有如今的结局,完全是因为你们不顾民意,不顾天下苍生,大势所趋而已。” 李桓无奈笑道: “你现在是胜者,自然不会设想那些如果。” “可是,若没有你师父,我们皇族早就一统天下,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血尸和诡异之祸,这天下黎民自然而然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所以说,这个天下之所以会死掉九成百姓,你师父一样有责任。” 庄荀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于这种事,他根本不屑争论,但是,此事涉及到他师父,那么他就算是纤毫之争也不会放过。 “荒谬,皇族太子先后掀起血尸和诡异之祸,完全是因为他的一己之私,你竟然还能怪到我师父身上?你知不知道,当年我师父连甲子之约都不愿意参加,他只想逍遥自在,无惧无束的练剑习武,可是你们因为他是剑神师公的弟子,视他为威胁,对他进行三番四次的暗杀。就连天下天骄齐聚的百花宴上,都能对他肆无忌惮的出手。难道他不该反吗?别说是他,就算是天下任何一个人,都会反。” 李桓微微一叹,不再说话。 庄荀冷哼一声,淡淡道: “你毕竟是一代天子,我给你最后的体面,你自缢吧。” 李桓稍微沉默了片刻,随后点了点头,看向庄荀道: “多谢。” 他坐直了身体,理了理衣冠,抚平了散乱的发丝,嘴里呢喃道:biqubao.com “身可死,天子之仪不可乱,父皇...大哥...对不起,老三我...尽力了...” 他身上的气息渐渐衰弱下去,那一口天人真气,开始止不住的向外泄露。 庄荀看着已经没有了丝毫气息的李桓,不禁有些感叹。 他的死,代表着执掌中土数千年的皇族就此覆灭,也代表着中土天下,从此易主,这个天,变了。 就在这一刻,苍天似乎有感,磅礴无比的天地气运降下,将庄荀笼罩其中。 仅仅片刻,他的武道修为便跃过了九品巅峰,进入十品金身境。 九丈九尺的金身法相立于他身后,进入十品之后,他的修为还在继续往上提升,眼看着就要突破到地仙境。 可是这时候,庄荀却向着天空遥遥一拜,朗声道: “我庄荀只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有此成就,恳请苍天,将这份气运留存,以待日后另作他用。” 如果有其他人在此,一定会笑话他不自量力,天地无情更无私,从来没见过有谁能跟天地谈条件。 可是令人震惊的事情出现了,那一团天地气运果真停了下来,重新收回天地,仿佛是真的要为庄荀保留下来,将来另作他用。 庄荀恭恭敬敬再三拜谢。 随后他来到李桓身前,法诀掐起,一团三昧真火将其尸体包围,没多久便将其烧成灰烬。 做完这些后,庄荀便腾空而起,向神都城飞去。 当看到庄荀现身的那一刻,数十万凌霄军齐声高呼。 “恭迎城主回归。” “恭迎城主回归。” “恭迎城主回归” 数十万人的齐声参拜,其声势是何等惊人自然不用多说。 神都城原居民此时全都躲在家中,瑟瑟发抖,生怕凌霄军会对他们屠城。 庄荀带着众人一同进入了那座天下人人仰慕的皇宫,走进了皇宫中最雄伟的那座奉天殿,哪怕是他,此时也不禁有些心潮澎湃。 跟随在他身后的一众凌霄军高层和几位地仙,也都是眼神热切。 庄荀看了眼那张耀眼的龙椅,转过身向众人说道: “既然皇族已经被灭,天下不可一日无主,所以我打算立国,分封九州,共治天下。” 众人眼神热切,他们早就想到了这一天,说句现实一点的话,他们之所以如此卖命,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一天。 只是,庄荀接下来的话却让大家出乎意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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