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通异界_第158章 剑仙之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就这样,秦昊在沧溟天下收下了一个徒弟。
  庄荀拥有其他这个年纪的小孩所没有的成熟和睿智,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会产生厌世的想法。
  秦昊知道,带着他在身边,势必会增加更多的麻烦和羁绊,但是他已经无所谓了,庄荀更是无所谓。
  这一夜跟庄荀的一番对话,算是彻底让他自证己心。
  那一刻他终于想通了,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又如何?格格不入又如何?无人能懂又如何?
  孤独是人生的常态,他秦昊不需要强求这个世界的人对他的认可,他是秦昊,是地球世界的秦昊,同样也是沧溟大陆的秦昊,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世界的秦昊。
  他是逍遥的,是自在的,是不受世间任何规则约束的世外之人。
  何必自寻烦恼?何必给自己找那么多的条条框框?有朋友,那就好好交友,有敌人,那就赏他两颗手雷。
  如果朋友和敌人都没有,那还有江湖,还有酒,有剑,足矣,何必强求太多?
  想通这一切,秦昊只觉得天地之大,自在无限。
  过去他没有目标,不知道该去哪,是迷茫的。
  现在他依然没有目标,还是不知道去哪,但是,他却是逍遥的。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秦昊看着广袤星空,忍不住吟诵了一句太白诗篇。
  他伸手拍在剑匣之上,抽出那柄最为灵动飘逸的神游剑,在旷野中开始纵情剑舞。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秦昊的剑,随着太白的诗篇不断变化,时而沉寂,时而豪迈,时而忧愁,时而飘逸。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舞到最后,身边的清风,地上的落叶,都开始跟着他翩翩飞舞。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哈哈哈哈,庄荀,随为师一起,同销万古愁,哈哈哈哈。”
  此刻,秦昊松开了握剑的手,那柄神游剑竟浮空而立,并未掉落,秦昊意念一动,剑身随意飞舞,穿梭如电。
  他豪情万丈,纵身而起,竟然立于剑身之上。
  神游剑微微下沉,晃动了几下,最后还是稳住了身形。
  秦昊仰天大笑。
  “哈哈哈哈,五品之境,以神御剑,唯我秦昊,古今第一人。神游,请带我,直上九天。”
  话音刚落,神游剑便呼啸而去,只是还不等秦昊高兴两秒钟,他忽然痛苦地抱着脑袋,从剑身上跌落了下来。
  神游剑也仿佛失去了所有灵性,掉在地上。
  秦昊昏迷前,只来得及吐槽了一句。
  “草,玩过了。”
  庄荀大惊失色,急忙跑了过去。
  “师父?师父...”
  可秦昊已经陷入昏迷,根本没有反应。
  庄荀将秦昊拖回休息的地方,焦急地守在边上,不断往篝火里添加柴火。
  看着昏迷的秦昊,庄荀既担忧,又激动。
  “原来师父竟然是那传说中的剑仙?御剑飞行,好不潇洒,而且师父的诗也是绝妙。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厉害呢?难道师父是仙人?不然怎么做出这么仙气飘飘的诗呢?”
  秦昊不知道,他这一次临时顿悟,兴起吟诗舞剑,竟无形中在自己弟子心中烙下了一个仙人的伟岸形象。
  等他醒来时,已经是后半夜。
  秦昊只感觉头疼欲裂,就像是头一天晚上喝了两斤假酒,然后吐了一夜酸水,早上醒过来时的那种头疼感。
  “师父,您醒了?”
  庄荀惊喜道。
  秦昊揉了揉脑袋,吸了口凉气。
  “我睡了多久?”
  “大约两个时辰。”
  秦昊有些庆幸,还好时间没到,不然让庄荀看到自己突然凭空消失,恐怕不吓死也要吓坏掉。
  “很晚了,你去休息吧。”
  “师父您没事了吗?”
  “没事了,就是练功过度,休息一下就好了。”
  秦昊说的很轻松,却没想到,这一次因为剑意突破,他一时兴起以神御剑,损伤的精神竟然花了十来天才彻底恢复过来。m.biqubao.com
  他自身的境界太低,虽然因为精元点的原因,神魂强度远超寻常武夫,再加上剑意有成和神游剑本就灵性十足的特性,让他勉强能够以神御剑,但最后他却作死地想要御剑飞行,这才伤到了神魂,导致昏迷不醒。
  不过就像他说的,能在五品境界就做到以神御剑,确实是前无古人,就连他的剑神师父也是到了八品之后才能做到。
  这一次神魂之伤虽然痛苦,但却回报不菲。
  秦昊第十一滴精血终于大成,不过他感受了一番,感觉依然没有达到极限,似乎还能再继续往下凝聚。
  对于这个他现在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多一滴少一滴,并不在意,反正能够继续进步就可以了。
  因为带着庄荀,秦昊行进的速度自然慢了下来,不过他本来就没有目的地,慢就慢一点。
  十天时间,他们从丰邑县城走到了鲁州郡城。
  鲁州郡城自然比封邑县大得多,也繁华得多。
  进入城池后,秦昊找了一家客栈,让庄荀先好好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干净整齐的新衣服。
  等庄荀穿戴整齐走出门的那一瞬间,秦昊也不禁眼前一亮,由衷赞叹了一句“好个玉树临风的少年郎。”
  庄荀的长相已然不俗,更令人赞叹的是,他小小年纪,身上竟有一股谦谦君子的气质。让秦昊不得不赞叹,不愧是书香门第出身。
  两人找了处酒楼,要了一大桌子酒菜。庄荀虽然已有半年多没有吃过这样丰盛的饭菜,但他依然还是能克制自己的食欲,恭恭敬敬地请秦昊先用。
  等秦昊动筷子后,庄荀这才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秦昊只是要了壶酒,也不用杯子,直接往嘴里倒,这个世界的饭菜他至今还是吃不惯。
  “这位可是秦昊秦兄?”
  秦昊正喝着酒,耳边忽然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他扭头循声望去,原来是一位风流倜傥,气度不凡的公子哥。
  秦昊猜对方之所以会认识自己,应该跟万玉春他们有关,所以也并不觉得惊讶。
  “我就是秦昊,不知兄台有何见教?”
  那人一袭白衣,面如冠玉,手持折扇,满脸惊喜。
  “哎呀,果真是秦兄,久仰久仰。在下徐秉文,见过秦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150/7286014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