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通异界_第95章 绝世诗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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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猜到,这一轮应该比的就是这个,因为大家都知道,绿竹姑娘文采斐然,喜欢读书,第一次开门陪客,选的人自然要有文采。
  这一次,向六爷有些着急了。
  他虽然号称无所不知,但那自然是江湖中人夸大其词,而且知道的多也不代表就能创作出好的诗词歌赋。
  向六爷拿着毛笔,坐在地上,苦思冥想,时不时下两笔,但又马上把它涂掉。
  “我说二公子啊,你好歹当初也是皇家书院的佼佼者,你就眼看着你的敌人打败我然后乐滋滋的抱得美人归?”
  公孙宇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也有些无奈,这些东西并不是他的强项,当初他在皇家书院学的也大多都是一些兵法、谋略和诸子文章,对于诗词歌赋并没有太多研究。
  而此时,对面的房门忽然被打开了,一个小厮手里托着一张纸条跑上了四楼,交到那名女子手上。
  女子打开纸条看了一遍,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进入了房间。
  向六爷更急了,没想到对面这么快。
  “他们应该有什么渠道打听到今天绿珠姑娘会考这个,所以提前准备好了。”
  公孙宇说道。
  向六爷叹了口气道:
  “认命吧,那家伙手下肯定有满腹诗书的文士,作的诗词自然不是我们仓促之间能比的。”m.biqubao.com
  公孙宇虽然很不愿让自己的对手这么得意,但是没办法,这种事确实是强求不来的。
  就在两人都准备放弃的时候,秦昊走了出来,淡淡道:
  “不如我来试试?”
  两人都是一愣,公孙宇惊讶道:
  “秦兄也会作诗作词?”
  秦昊笑道:
  “小时候背过不少。”
  向六爷无奈道:
  “兄弟,不是我瞧不起你,背下来的诗词在这里肯定用不上,绿珠姑娘何等文采,一眼就能看出你这是抄袭的。”
  秦昊没有解释,只是说道:
  “放心吧,没人看过。”
  说罢他便拿起毛笔写了起来。
  毛笔字他是专门练过的,本来就很有功底,再加上如今体魄大增,对力量的把控和肌肉的敏感度更强,所以写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秦昊刚一下笔,公孙宇立即赞道:
  “好字,好字,有大家风范。”
  秦昊写的是行书,他的书法主要学习书圣王羲之,再借鉴米芾、欧阳询等名家,写出来的字有名家风范,又有他自己的独特见解,确实是难得的佳品。
  很快,秦昊便写完了,等墨迹干透,便折叠了起来,交给百花楼的小厮递了上去。
  而此时,公孙宇和向六爷两人看向秦昊的眼神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就仿佛在看一个闪闪发光的璀璨明星,眼里充满了不可思议。
  公孙宇感叹道:
  “秦兄,没想到你不仅武学天赋世所罕见,这诗词才情竟然也如此之高,你到底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秦昊笑了笑道:
  “这首诗不是我写的,但在你们这里,应该没人知道,拿来用正好。”
  向六爷震撼的一边摇头一边赞叹道:
  “而且还如此谦逊,秦兄之才,天下无双,秦兄之品德,诗人楷模。”
  秦昊十分无语,可不论他怎么解释,两人始终都不相信。
  按照他们的想法,这样的诗文,一经面世,绝对会传遍天下。
  他们都是读过不少书的人,如果有这样的诗文,他们又怎么会不知道?
  秦昊解释到最后便放弃了,误会就误会吧,当个文抄公,也不算什么坏事。
  四楼平台上那名女子拿到这首诗后,眼睛都睁大了几分,楼内看客一个个翘首以盼,想知道纸上的内容。
  女子朝秦昊他们这个方向深深的看了眼,随后小跑着回到了绿珠的闺房。
  这一次并没有让众人等太久,那名女子很快便走了出来。
  她站在平台上,俯视着众人,有脾气暴躁的嫖客见她这副模样,立即破口大骂道:
  “你奶奶的破抹布,装什么样子,快点给老子说,谁赢了?”
  那名女子脸色一寒,冷声道:
  “赶出去。”
  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七八个黑衣人,立即将那个开口骂人的男子围了起来,那人还想反抗,可刚一动手就被立即镇压,然后直接从门口丢了出去。
  楼内其他人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被扔出去的男子,嗤笑道:
  “切,脑子不好,敢在百花楼闹事。”
  那名女子不再卖关子,开口朗声说道:
  “两位公子的诗方才绿珠姑娘都看过了,赵公子的诗韵律极佳,意境深远,属实是难得的佳作。”
  说到这,女子停顿了下来,整个楼内所有看客都开始议论纷纷,猜测这个赵公子是谁。
  此时,在秦昊他们对面那间房间里,一位面容透着一股妖艳的青年嘴角微微上扬,他一口吞下杯中美酒,站起身,正打算走出房间,去四楼一亲芳泽。
  而此时,那名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
  “不过,绿珠姑娘今晚选中的入幕之宾是,向公子。”
  青年脚步一顿,脸上的微笑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阴鹜。
  他猛地推开门,抬头向四楼望去,阴沉道:
  “绿珠姑娘,你确定是向六那个色中饿鬼赢了我?”
  向六听到这话,却并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无所谓的看着他。
  而那位青年仍然是抬头看着那名女子,并没有低下头,看看他的对面,那里还站着一位他的生死大敌。
  楼下的人看清青年的样貌后,纷纷惊呼道:
  “竟然是他?宰相府三公子。”
  女子还没有说话,绿珠的声音从闺房中传了出来。
  “赵公子,文无第一,并非是赵公子的诗文就比向公子的差,只是,对于奴家而言,向公子的诗更合我意。”
  青年冷哼道:
  “今日既然是比较,那自然比的是哪首诗更好,光凭姑娘你一人之言恐怕不能服众,不如将两首诗都念出来给大家听听,让大家一起来评判。”
  赵公子的话引起很大的反响,众人纷纷起哄道:
  “是啊,念出来给大家听听,看看两位的诗作到底怎么样。”
  绿珠闺房中沉寂了片刻,最后传来一声幽幽叹息。
  “唉...萍儿,你把向公子那首诗念给他听听吧。”
  “是。”
  此时,楼内变得鸦雀无声,赵公子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听绿珠的语气,好像已经认定自己输了一般
  唤作萍儿的女子拿出秦昊写的那首诗,开始缓缓念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这一句刚念完,青年脸上并没有太多的变化,甚至还有些嘲讽,这算什么诗?蒙学稚子估计也能写得出来。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这句一出口,青年立即脸色大变。
  “宁不知倾国与倾城,佳人难再得。”
  青年一脸不可置信,听完整首诗,他知道,自己输了。
  也终于明白,刚刚绿珠说自己的诗与向六不相上下,其实只是在给自己面子。
  但是自己却根本没要这个面子,并且将他扔到地上,摔得稀碎。
  青年终于低下头颅,向对面看去。
  这一眼,没看到向六,却看到另一个让他绝对不想见到的人物。
  “公孙宇?原来是你在跟我作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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