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和陈舒雅是想自己坐车回酒店的。 不过,那么晚了等车也有些难。 让叶晨没想到的是,还是这位尼尔森珍妮小姐亲自开车送叶晨和陈舒雅回到那家酒店。 “珍妮小姐,真的太谢谢你了。” “没事,你为我爷爷治病,我还没有感谢你呢。” 叶晨上到楼上的时候,姜玉正在等着叶晨。 他知道叶晨在大使馆看到很晚才回来。 “刚刚去吃火锅,没想到,一位美女亲自送回来。” 美女? 在北欧,这些国家可能真的不多,但是,美女比例还真的不少。 这可能和她们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吧。 叶晨去洗澡的时候,出来和姜玉坐在窗口边喝红酒看外面世界。 然后再去进行修炼。 这段时间,姜玉修炼继续突破。 第二天大早。 叶晨起来吃完早餐,然后再回大使馆。 不过,今天来排队的患者只有一百多人,并不是很多。 叶晨一边直播,一边看诊。 差不多午饭过后一段时间,这些患者,他就看完了。 下午的时候,叶晨在大使馆那里又等着,陆陆续续看了十几位患者。 也就看完了。 然后提前结束看诊。 那些翻译也暂时放假休息。 叶晨知道姜玉要去忙他的事。 现在忙碌完的时候,居然突然间不知道去做什么。 让叶晨没想到的是,尼尔森珍妮又来了。 对方看起来还是那么漂亮。 “叶医生,去哪吗?” 珍妮打招呼道。 叶晨听不懂这瑞典语,如果是英语勉强还是可以交流。 在没有陈舒雅作为翻译的情况下,叶晨只能勉强用英语和对方交流。 斯德哥尔摩被誉为北欧威尼斯。 建筑,环境各方面都特别漂亮。 珍妮对于斯德哥尔摩似乎非常熟悉。 在邀请叶晨上到她那辆沃尔沃车上,然后开车离开这里,得知叶晨只是吃了简单的工作餐,然后开车带叶晨去一家饭店。 其实,就是瑞典菜一家西餐厅。 叶晨真的没有想过吃瑞典菜。 现在珍妮停下来,带叶晨进去。 其实,外国人不少都有享受下午茶的时光。 在瑞典这里也是,工作比较轻松,福利好,悠闲的人自然多了起来。 最关键没有国内那种紧迫感觉。 在进到里面。 叶晨和珍妮被服务员带过去坐下,叶晨就看到外面的湖水,都是湛蓝色的,纷纷和这些瑞典人那湛蓝色的眼睛一样。 叶晨看到菜谱,并不知道上面是什么。 等到珍妮在那点菜。 点了不少后,女服务员离开。 没有多久。 女服务员送上来了,叶晨发现,其实就是甜点,还有本地的奶茶。 叶晨感觉这怪怪的。 如果让他多吃几次,他肯定是吃不下去。 “叶医生,觉得怎么样?” “还可以。”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比得上中国的饮食,这一点上,是不容置疑的。 当然,瑞典不大,所以这边的本地菜,肯定也不多, 叶晨坐在那吃在那些甜点,基本上都是珍妮在那吃。 现在他有些明白了,为什么这边的人三高比较严重,特别是血糖方面,其实和他们的饮食真的有很大的关系。 这也是叶晨给那些白人看诊的时候,发现这种问题特别多。 当然,这些是无法避免的。 虽然福利好,但是,吃得也好,富贵病自然是多了起来。 当然,因为环境好,普通人生活过得轻松,不用干死干活,平均寿命肯定要长一些。 吃完,已经是下午的四点多。 叶晨发现阳光很暖和。 珍妮结账,然后带着叶晨离开这里,往斯德哥尔摩王宫过去,那里也是一个著名的景点。 在来到那里,叶晨发现有许多游客。 珍妮在那说什么的时候,叶晨有些时候听不明白,可能和对方说的那些英语专业名词有关吧。 “叶医生,觉得斯德哥尔摩怎么样?” “还不错,这里的环境。” 只能说环境还不错,但是,生活交通其他方面来说,肯定和上海那边无法相比的。 不过,人口少的地方就是这样。 在到晚上六点多,叶晨给姜玉打电话。 他知道姜玉应该回来了,让她到那家华人饭店等他。 “珍妮小姐,我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在来到那家饭店。 两人进去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姜玉。 “姜玉,这就是我昨晚说的那位美女叫尼尔森珍妮。” “你好,珍妮小姐。” 两女相互打招呼。 相比起叶晨,姜玉的英文说得好太多了,基本上两女的交流并没有障碍。 当然,珍妮得知,姜玉居然是叶晨的女朋友的时候,心中居然有些失望。但是,想一想觉得这也很正常啊! 三人吃得还是火锅。 一顿火锅下来,都晚上的八点多了。 从饭店出来。 现在时间还早,还可以在外面转一下。 让叶晨没想到的是,珍妮居然准备带叶晨和姜玉去看看她们的酒吧。 无论什么国家都有酒吧。 像这边的酒吧还真的不少,这种天气,不去酒吧喝酒干什么呢。 三人进去的时候,叶晨就感觉到酒吧里面气温确实不一样,然后看到许多白人年轻男女在里面喝酒,听歌,聊天的。 珍妮一进来,又因为叶晨和姜玉跟着,自然是引起不少其他白人的注意。 其实,这里喝的酒和国内真的不一样。 国内酒吧可能主要以啤酒白酒为主,红酒也有一些。 但是,在这里。 可能是伏特加为主的白酒,然后就是调酒师调出来各种口味的酒。 叶晨,姜玉,珍妮坐下来,直接要了进口的德国啤酒。 在女服务员送过来的时候,珍妮给了小费。 很明显,这酒吧是北欧的装修风格,一进来,叶晨就感觉到里面是有种冷色调的感觉,和在国内那些酒吧还真的不一样。 “珍妮小姐,你以前经常来吗?” “不是。” 这地方,怎么可能经常来呢? 其实,她是以前和同学来过。 像姜玉在上海肯定是不会去酒吧的,虽然她现在,并没有什么人靠近得了她身边。 “你这样问很没有礼貌的。”姜玉在一旁看着叶晨小声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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